第201章 水出來的番外(1 / 2)

偶然的一個下午,啥事都沒發生的一個下午,剛巧有空的鄭謙益正準備看看官站的後宮....排隊貼,找個新線人出來約會。

見妹子之前,貧窮的‘男朋友’先數了下錢包裡的餘額,五千整(三十RMB不到)買杯美式都得去路邊的咖啡小攤買,去店裡都付不起錢的餘額。就這點身家還約妹子?要不還是去賺點錢吧。

鄭記者來錢的渠道很雜,大頭是爸媽給的零花錢,講起來她是不想要的,多大人了還跟父母拿錢多丟臉啊。但親媽很照顧女兒微妙的自尊心,都是直接打錢到她賬戶,多多少少的沒個定數,大概是估摸著她應該沒錢了,就會給她打錢。

其次是社會各界的捐助。這個各界的範疇麼那就很廣了,這個朋友那個朋友,某位教授,某位學長,也有像樸泰勇那樣被‘打劫’的,很寬泛。極少數跟鄭謙益關係親密到一定份上的如樸泰勇,是鄭謙益主動‘打劫’,彆的人多半都是自願捐助。

這些人也很少直接給錢,更多是各種現金券之類的東西,餐券、招待券、加油卡什麼的。鄭謙益除了國民良心的名頭很出名之外,她貧窮....清貧的人設也是深入人心,不過大佬清貧那叫安貧樂道!這是值得讚譽的!

再來就是SNS的廣告分紅,鄭謙益還是個網紅呢,大網紅!雖說她本人不接任何廣告,但長期維持的每月一號見的創作視頻,給她的賬號帶去不少網站自帶廣告的創作分紅,這筆錢其實不少,她流量大麼。

可鄭謙益花錢的速度也快啊,每每見新妹子都得花錢,一次兩次的是不多,見得妹子多了數字就上去了。再加上她經常開車全國各地跑,差旅食宿,都需要很多錢,哪怕還有剩的,也全捐了。

是的,貧窮到全身上下隻有五千的窮鬼還能花錢做善事,這可真就是聖母在世了。

鄭謙益在初次做聖母的時候根本沒意識到自己在砸鍋賣鐵做善事,因為她並非掏空錢包給某個慈善組織捐款,而是每一筆花出去的錢都是有特定對象的,是花在她見過、接觸過、認識,並且花在她認為必須得掏這筆錢的人身上。

目前為止,鄭謙益花出去最大的一筆也是她持續在投入,還是她花出去第一筆‘慈善捐款’是為當年熔爐案的原型們組織的法律監護團隊。

當年鄭謙益跟了這個案子就一直沒有撒手過,官司是結束了,但孩子們的人生還要繼續。繼續下去的人生,鄭謙益不可能完全對他們負責,可她也不能說打完官司就不管了。

彼時還是鄭律師的鄭謙益所想出來的方法,是找到當地知名的律所,更對方談第三方監管。她出錢負責基礎的運營費,讓律所派人定期到孩子們所在學校和慈善機構進行定期回訪。

說句不好聽的,那些孩子們之所以能被人肆無忌憚的欺負,還不是欺負他們的人清楚的知道沒人管這些孩子麼。如同那些孤寡老人之所以更容易被欺負,就是惡人清楚無人能為他們伸冤。

有了第三方監管機構,還是私人的,不屬於官方組織,也不好進行私下收買,那做壞事的人總歸要忌憚些。這是鄭謙益找律所介入的主要原因,她做的時候也沒覺得自己是在做慈善,隻是想著事情都做了,就得善始善終,不能做得半半拉拉的,那多難看。

說起來,律所的負責人沒有跟鄭謙益要多少錢,雙方都有心做好事,也就意思意思。這筆錢經年累月的下來,數字是有點大,但按月算,其實真不多。

這錢鄭謙益一直在給,給到她都快忘了,每個季度銀行定期會從她的卡裡劃錢過去。去年她窮的賬戶沒錢,才想起來,還有這筆款子要給。

所有鄭謙益接受的案子她都會一直盯著後續,盯到她認為事情‘圓滿’為止,她才會撤出來。也不知道,這算不算是另一種意義上的完美主義,反正她不覺得自己在做善事,是個能被稱之為聖母的好人。

聖母,其實是褒義詞來的。

鄭謙益始終把自己定位在披著太陽皮的反派角色身上,一方麵是偶然閃現的‘乙女夢境’裡,她實在不像個好人的設定。另一方麵是她還有很大一筆錢花在了灰色地帶,被查到妥妥是犯罪行為,查不到麼....管他呢。

還是‘熔爐案’引出來的後續,那個案件鬨翻了天,鄭謙益也算是一炮而紅。她出名到很多類似案件的當事人找上門來,想要尋求律師的建議或者幫助。其中一個案子跟另外一部也是以事實改變的電影‘素媛’非常相似。

兩件案子的被害者都是幼女,加害者都是成年男人,造成的傷害都非常惡劣。不同的是,找上鄭謙益的那位媽媽說,加害她女兒的人,是孩子的親爺爺,親生的爺爺,有血緣關係的親生爺孫。

複雜的家庭關係讓孩子的父親被逼到一度燒炭自殺,狗逼老頭以死相逼,自己活得好好的,親兒子差點被逼死。父親好懸被救回來了,人還在醫院躺著,母親毫無辦法,連找警察都不敢去,怕失去了女兒又失去丈夫。

母親被逼上了絕路,抱著最後一根稻草找到了鄭謙益,詢問的也不是她應不應該報警,而是想問律師,如果她和孩子爸都離開了,那癱瘓在床的女兒要怎麼辦呢,能找到慈善組織幫忙嗎?

聽到這話的時候鄭謙益其實已經猜到這位母親想做什麼了,她沒有去跟對方說什麼,為了那麼個禽獸不值得之類的屁話,反而找到一份殺妻騙保的卷宗,跟講故事一樣同這位母親講。在保險中,子女也可以作為父母的受益人。

而之後的故事麼,就跟太陽無關了。不論是小太陽還是大太陽都沒關係,反而更符合夢境中遊走在灰色地帶的大反派的做事風格。

故事的結局是,鄭謙益帶著母女兩飛往泰國,為他們辦了移民,開了間小民宿,確定對方能好好生活了,也就離開了。

泰國很好,有陽光有沙灘,還是旅遊勝地,來來往往的都是陌生人,還都是亞洲麵孔,又是佛教國家,適合她們母女倆重新開始。

終究還是沒熬過來的父親是這個故事裡唯一不那麼完美的一點,但鄭謙益覺得,那位要是真的能活下來也不是什麼好事。而好故事想要有個完美的結局,前期操作需要很多金錢去籌謀,想要大額保單得先有大額投保啊,不然當保險公司傻的麼,真查不出來你們做局?

為了讓事情做得更完美,或者說為了把細節打磨的更精細,鄭謙益著實砸了不少錢下去。那話怎麼說來著,有錢難買爺樂意,鄭老板很樂意花這筆錢給自己找個樂子,花了也就花了。

鄭老板還花錢饒了非常大一圈,確保誰都查不到身上後,找人去給監獄裡‘素媛’的原型上上課。教育後的結果麼...人沒死,第三條腿沒了。

這些事都跟太陽一詞扯不上半毛錢關係,都同鄭謙益夢境中的人做事風格更為相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