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3.第 53 章(2 / 2)

女文豪 三春景 4979 字 6個月前

她原本想的是和之前《海上歸來記》一樣,完結之後進行出版,讓讀者一次性看個爽,這沒什麼問題。

然而東華書社對此有不同的看法。

李昌德有一張很適合做生意的臉,不是特彆英俊,又不會讓人覺得難看。看起來讓人覺得親切老實,使人相信。隻有在偶爾不經意的時候,才會泄露一兩分屬於商人的精明。

現在他的眼睛裡就是這種精明之色,他向連翹解釋道:“喬璉先生這部《宦海》可不同於前頭《海上歸來記》,《海上歸來記》才四十回,《宦海》您肯定是打算長了寫,寫成一百二十回的?再者說了,您如今也有名氣了,不是《海上歸來記》時沒有多少人知道了。”

“這種情況下,最合適的不是等到寫完了,書社才出合集。而是在連載的時候就出合集,一冊一冊的出。因為有名氣了,所以讀者肯定都是買賬的。更何況要想啊,這名氣也是會對那些不講究的小印刷販子的,他們會不會趁著還沒有出合集的時候就做冊子?”

不得不說,李昌德說的非常有道理,連翹想也沒想就答應了。

這種形式在後世的出版業還是挺常見的,最有名的不是網絡使用,而是日本的漫畫使用。在雜誌上連載的漫畫,每當攢夠了足夠的話數就會集成一冊,連翹當年也是等漫畫的人啊。

連翹答應下來這些,至於版稅之類的事情隻是略說了說——如今連翹已經不是新人了,東華書社又打定主意拉攏她,兩邊在這個最容易有分歧的問題上倒是沒有太多糾結,三兩句話就說定了。

連翹唯一隻在最後的時候提出:“出冊子的時候‘宦海(上)文魁’做名字可以嗎?”

見李昌德不解,連翹不好意思地笑了笑:“這書不是要出一百二十回,而是二百四十回。我想的是,前一百二十回是上部《文魁》,後一百二十回是下部《權柄》。我覺得分清楚一點比較好。”

這個時候一部有多長沒有人限定,不過大家都默默遵守著潛規則。回數都是二十、四十、六十、八十、一百、一百二十這樣,也有人不這樣,不過那都是極少數的非主流。

至於一百二十回這個上限,迄今為止還沒有人打破過。連翹一來就要打破不說,還是一下就翻了一倍,李昌德這時候都驚的睜大了眼睛。恐怕在他這種讀現在的人眼裡,想不出來有什麼內容值得寫二百四十回。

然而網文風雨裡出來的連翹會告訴他:有的。

不過短暫的驚訝之後就是興奮——這是一個很簡單的算術題,假設一套書,因為很受歡迎,一冊能賣一萬本,那麼這套書是六冊比較賺錢,還是十二冊比較賺錢?傻子都知道答案。

雖然長了會有各種各樣的問題,譬如預算有限的讀者望而卻步,有些冊根本不會買。又或者看到後麵疲憊了,最後就不再買了。

但是相對而言,利大於弊。

後世誰不知道大幾百萬字甚至上千萬字的網絡是在水字數,可是隻要依舊有不少的讀者在看,作者就會接著水下去。

更明顯的例子,看看漫畫雜誌上麵連載的漫畫,受歡迎的漫畫哪怕被指責劇情重複又拖遝,雜誌社方麵也會要求作者繼續連載,而不是完結掉。

做生意的都不傻,他們知道哪一種才是最有利的。

至於說這麼長的後期會不會崩潰掉...說實話很有可能。

實際上他們做書社生意的也見多識廣,知道不少作者以前並沒有寫過特彆長的。忽然執筆一百二十回的標準大長篇,往往越到後期越難以為繼。一百二十回啊,寫作時間長、格局宏大、出場人物眾多...這些綜合在一起,對於很多作者來說就是一個噩夢。

就像後世隻玩過小成本的導演,突然讓他執導一部好萊塢兩億美元級彆的大片,手忙腳亂才是正常的。

不過總不能因為怕對方後期崩潰掉就不讓對方往下寫,然後自己也不賺這筆錢了。李昌德商人本色,疑惑放在心裡,點頭笑道:“自然是可以的——那就等著喬璉先生的鴻篇巨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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