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46 章(1 / 2)

女文豪 三春景 5523 字 4個月前

“看樣子你心緒好得很?”朱敏在報館各處串聯, 就看到宋文靜捧著一疊稿紙,笑的合不攏嘴,上前調侃了幾句。

“你是撿到金子了?”

“比金子貴重!”宋文靜還頗有興頭地回了他一句,然後將文稿給他:“看看,這是我向喬璉先生約的短篇, 這就送來了。真是好文章...要緊的是,這還是我第一回趕在文字發表之前見到喬璉先生的文章呢!”

宋文靜作為多位作者的編輯,有一個便利的地方, 就是能趕在大家都沒有看到新之前。可彆小看這一點,這就好比很多視頻網站的更新, 遲一周就可以不花錢看了,但是就是有人為了提前一周看到新內容買會員!

朱敏卻撇了撇嘴:“得了!你難道是為了這個欣喜?和喬璉先生通過你在三吳報館的報紙上連載相比, 這根本連九牛一毛都算不上!”

大概是因為做的就是媒體行業,所以報業內部幾乎是沒有秘密的。這個消息一旦傳出去,有一半想要爭取喬璉的競爭對手都要偃旗息鼓。至於剩下的一半,純屬賊心不死, 哪怕確定在誰名下了, 依舊會想要挖牆腳。

宋文靜但笑不語, 朱敏捧著文稿露出你知我知的笑容,然後就低頭讀起來。說起來這次他也算是沾了宋文靜的光,不然不能這麼早看到。

這次的短篇是《藥廬瑣記》的第四篇,篇名就叫做《狹路相逢》。

妖王玉樓春和仙門女弟子甘寧之間的愛情,非要說的話,這個故事是在說‘一見鐘情’之後用全部的人生支付代價。

在主人公夢到的故事裡, 那時候甘寧才剛剛下山,因為師出名門,本身能力也不差,又生的貌美,所以人都稱她做‘甘仙子’。那時候的她還沒有做玉夫人時候的沉默,最愛的就是說話,可氣又可愛。

至於玉樓春,他是妖族的天之驕子,輕狂又熱烈。他們相遇的時候他遮掩了妖族的身份遊戲人間,而她則是斬妖除魔正本清源。

這個世界上有的時候真的是不講道理的,玉樓穿當時站在酒樓二樓看熱鬨,底下是一行仙門子弟走過。甘仙子像是若有所覺抬頭看了一眼——隻是因為在人群中看了一眼。

古典的世界,將一見鐘情描述的最好的是《紅樓夢》,不過就是賈寶玉那一句‘這個妹妹我曾見過’,簡簡單單卻又觸目驚心。這一句話其實就是一切悲劇的開始,也是命運早已書寫好的明證。

讀者都知道,這是因為上輩子他們之間就有過自己的緣分,所以今生早已注定。

然而拋開這個故事裡由前世今生神話傳說衍生出的東西,這句‘這個妹妹我曾見過’其實也很有殺傷力——每個人看人就是這樣的,看有的人第一麵就覺得麵善就覺得親切,一見鐘情就是這麼來的。

而連翹還要寫的深一些,所謂悲劇就是將美好的東西毀滅給你看。所以這個初遇相逢一見鐘情有多美好,也就決定了後麵的故事有多大的力度。

隻是因為那一眼,便再也沒能忘記。時間似乎在這一刻相悖,他們明明隻不過是眼神交彙一刹那,但好像過去了有一輩子那麼久。

玉樓春那個時候還沒有受過命運的許多嘲弄與蹉磨,還不明白他們可以刻薄到什麼地步。他桀驁不馴的可怕,沒有想過對方是仙門子弟有什麼問題,唯一想到的就是他想要這個女孩子,想要的要命!

明明就是一瞬間而已,但是他仿佛永遠記得那一天她穿的衣服上繡著怎樣細致的花朵,寶劍的劍穗子又是用什麼珠子串的...一切的一切,曆曆在目。

至於甘寧呢,也是一樣,那一雙神采飛揚的眼睛,隻要見一次便心跳的厲害。少年仿佛是太陽落下的碎片,足夠灼燒殆儘一切。後來證明她是有眼光的,某種意義上玉樓春並不是太陽的碎片,他就是太陽。

他是一隻金烏。

一見鐘情,然後是冤家路窄吵吵鬨鬨。最後她還沒有說什麼,他就立刻說要娶她!那個時候他根本不知道要為此付出什麼代價,直接向仙門提親!

這個時候才明了,他是一隻金烏,是妖怪,是敵人!

於是羅密歐與朱麗葉的故事開始了,為了得到甘寧,玉樓春殺了許多人,包括甘寧的同門。而玉樓春自己呢,也丟掉了半條命。最終杜鵑啼血,身上的傷痕可以看到猙獰的白骨,口中吐出的血液夾雜內臟的碎片。

他倒在她的懷裡,當初她可以下手殺了他的,因為他的虛弱,更因為他對她不設防。但是她沒有——

“啊——”撕心裂肺的哭聲裡,甘寧失去了少女時代的活潑。她沉默地照顧玉樓春,玉樓春還以為兩個人可以像以前一樣美好...妖族的觀念和人不一樣,他以為殺掉那些阻礙他們在一起的人,他們理所當然地就可以在一起。

但是他終於知道,她已經不願和他說話了。

是的,殺了自己同門的妖,而且自己明明有機會親手手刃對方,最後卻什麼都沒有做,甚至照顧對方。甘寧在自己的心裡,殺死了自己,然後得到了後來沒有靈魂的軀殼——從此之後日日夜夜,她都在一種巨大的煎熬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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