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 迷路第一站*13(1 / 2)

對於亂步來說,看見死人確實沒什麼好害怕的。

在他年紀還小的時候,他的父母就時常在家裡玩推理遊戲,父親會拿著以前他偵破的案子來考校他,資料中少不了驗屍報告和現場痕跡鑒定。

後來,他加入了港口黑手黨。

出於自身不擅長武技的原因,出外勤輪不到亂步去打打殺殺,但這麼多年下來他也見識過不少裡世界的陰私。就單單說龍頭戰爭時期,大馬路上都能橫著幾具無名屍體,那時候連市警也管不了,隻能睜一隻眼閉一隻眼負責白天收屍。

所以,一具屍體的確算不上什麼。

這也不能算是冷血,如果自己認識的人出了事,亂步也會覺得驚愕和憤慨。可現在死的人是與他不相關的,自然沒什麼多餘的情緒流露,保持客觀的心態才能正確地分析事情的發展。

吞槍會直接讓子彈射穿後腦或腦乾,擊破動脈血管,使人瞬間喪失生理活動調節能力,雖看起來血腥暴力,但勝在快捷致命,甚至可以說是無痛的,比開槍射太陽穴自殺管用多了。

可太宰還是不滿意,因為他想要更清爽一些的自殺方式,並不想自己有後腦勺被打碎、血濺一地的悲慘死狀,就算是死掉也要死得好看。

亂步對太宰的愛好不作評論,再解釋下去,他就要認為太宰說的都是不想死的借口了。

說起來,為什麼還不能回去啊?

亂步又開始覺得煩躁了。

被解救出來的女性受害者就坐在亂步對麵的沙發上,一聲不吭地垂著眼,似乎有些驚魂未定,整個人都在發著顫。

亂步的視線從她身上一掃而過,接著又瞥了一眼衛生間的方向,依舊是什麼都沒說,隻是有些嫌棄地挪動位置,坐得離那位小姐遠了一些。

警察很快就來了。

接到報警前來的目暮警官把能找到的證物都擺在了桌子上,除了兩人口袋裡裝著的零碎雜物,還有廁所隔間裡扔著的毛巾、□□、膠帶等物品。

在他們和那位自稱是“堅塚圭”的小姐交流時,亂步一直在心不在焉地擺弄著遙控器。

目暮警官還在奇怪是誰那麼有閒心在凶案現場看電視,看到亂步不禁一愣,想了一會兒才回憶起這名黑發青年和自己有過一麵之緣。

“毛利老弟,這個人怎麼在這裡啊?”

“哎呀,是親戚家的孩子,你認識他嗎?”

目暮警官拿手擋著嘴,湊過去小聲說道:“就是上次那件拐賣殺人案啊,他差點就成了受害人。因為沒有出事,他好像也不知情的樣子,所以連筆錄都沒做就放他離開了。”

“哦哦,這樣啊……”

他們兩人的寒暄並沒有引起其他人的注意,柯南猶豫半晌,最終還是選擇坐到了亂步身邊,壓低聲音問道:“有什麼發現嗎?”

“嗯?這種事你自己也能解決吧,又為什麼要問我呢?真相已經擺在明麵上了,眼睛沒毛病的人都能看得到吧。”亂步指著桌麵上那堆證物,漫不經心地回答道。

柯南:“……”

他確實隱約有了一個猜測,但他的部分推理還沒有得到證實,疑點仍舊存在,必須要得到更多的依據來證明自己的推理才行。

可看亂步胸有成竹的樣子,他似乎已經有了確切的判斷,這讓柯南不禁懷疑起自己是否漏掉了某些關鍵性的線索。

“不過,還是暫且提點一句——”亂步突然開口,“想要捉蝦很簡單,不過想要連鯛魚也捉到的話,就隻能利用蝦了。”

“什麼?”

這種滿是隱喻的話對於一般人來說太難理解了,但柯南還是第一時間就聯想到了案件上去。

如果把犯人理解為“蝦”和“鯛魚”,亂步的意思是這次的犯人有兩個?

還是說……

“話說,你是不是事故體質?”

“啊?”

“就是那種不管出現在哪裡,身邊都會發生莫名其妙的案件,或者出現一些身份了不起的人——這個樣子。”亂步說。

“……你是在講笑話嗎?”柯南十分無語。

“當我沒說啦。”

亂步不再多說,他按了兩下遙控器,撐著下巴看起了漫才節目。電視裡傳來兩人組笑話般的對話,夾雜著場下觀眾嘻嘻哈哈的笑聲,和凶案現場十分格格不入。

目暮警官和其他調查科的警員都皺起眉,毛利小五郎訕笑著道歉:“不好意思啊,這小子性格有點古怪。”

他強行關掉了電視,接著又有些恨鐵不成鋼地教訓起了亂步:“你是怎麼回事啊?現在看漫才的時候嗎?也太不懂得看氣氛了吧!”

“有什麼關係嘛。”亂步滿不在乎地說道,“這個場麵就應該笑一笑啊!”

毛利小五郎嗬斥道:“莫名其妙!”

柯南神色複雜,連毛利蘭也不敢幫亂步說話,畢竟他的做法的確太不合時宜了,到這種時候,她也沒辦法說出“亂步先生隻是小孩子心性,沒有惡意”這樣違心的話了。

從亂步的行動中根本看不出任何對死者的敬畏心,眼神中也沒有對生命逝去的憐憫,抑或是對死亡的恐懼。

柯南甚至有種細思恐極的猜測。

亂步可能從進門開始就注意到了廁所的異動,卻沒有采取任何措施。隻是單純地作為第三人,以高高在上旁觀者的姿態,冷漠地注視著這一切的發展。在捉“蝦”和“鯛魚”之間,他選擇了能讓利益最大化的某種方式,代價是舍棄一條人命。

這樣的做法……簡直是凶手的幫凶。

“你們才莫名其妙吧?真是搞不懂!”

在亂步看來,周圍人的表現才是莫名其妙。

不把真正的犯人抓起來就算了,難道還指望著他開口安慰殺人者嗎?

死掉的是銀行兩億元搶劫案的綁匪之一,凶手就是現在被當作是受害者救出來的女人。用一點小技巧就可以偽裝出死者吞槍自殺的假象,證據都在桌子上擺著了,大概是因為時間不夠、或者說犯人小姐根本沒有想過要收拾。

而且她還不止殺了一人,昨晚應該還有一個倒黴鬼被她宰了,身上的痕跡都還留著,屍體大概也還沒處理過。

這種不多加掩飾、也無所謂後果的殺人手段,怎麼看都像是飛蛾撲火式的複仇行為。

犯下殺人罪行的犯人就在眼前,銀行搶劫案的劫匪隻剩一個還活著,看犯人小姐的樣子,顯然是知道最後一人的信息,追回丟失的兩億日元指日可待。

這是多麼湊巧而又幸運的事件啊,剛好二者關聯了起來。

現在隻要把犯人小姐抓起來問訊,今晚就能一口氣破獲兩起案件,這時候難道不應該看點喜劇節目笑一笑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