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個世界(1 / 2)

不管林建黨是願意還是不願意,最終這場角逐仍舊是兩敗俱傷。

因為林建黨想要徹底撕扯開這個鄉下的家也沒有那麼簡單。

比起兩夫妻間幾年的夫妻情義,顯然是下麵的孩子更難以妥善安排,若是林建黨願意帶著鄉下的孩子回去,那也不至於非要鬨到離婚的地步。

想要擺脫這些年噩夢般的過去,林建黨隻想要揮一揮衣袖、不帶走一片雲彩,更彆說是一個活生生的人了。

但兩人到底是領過證的夫妻,是的,在這個鄉下,知青與村人的組合裡,他們是其中唯一一對領了結婚證的夫妻。

每每想到這一點,林建黨就不由得心裡臆測,怎麼會這麼巧合,是不是他們早就在心裡做好了一切後輩,就等和這一天狠狠的扯他後腿。

可林建黨卻沒有想過,若是他不想歪心思,秦家人又怎麼會拿結婚證說事。

一段時間的僵持後,雙方終於達成了一致意見。

兩人離婚,但是林建黨必須每月支付一定的贍養費,給孩子的最起碼持續到孩子成年,而給妻子的持續到她再婚之前,最遲不超過孩子成年。

也就是說,最壞的情況,林建黨得養著兩個人一直到孩子成年。

這無疑是一筆龐大的支出,而且這個結果和兩人不離婚有什麼區彆?

林建黨自然是不想答應的,但是,秦家上下沆瀣一氣,咬死了不鬆口。

最後雙方各退一步,在林建黨需要支付的贍養費上妥協了。

兩方還為此簽訂了一個離婚協議、過了明路,協議裡約定,林建黨每個月要給母子倆10塊錢,具體來說每個月每個人需要5塊錢。

10塊錢聽起來不多,可是在鄉下地方也差不多夠母子倆的吃用,剩下的兩個人還能乾活掙工分,就是離了婚日子也不會太難過。

隻是鄉下地方,流言蜚語向來傷人,這周邊幾十公裡的村鎮周圍,還從沒有聽說誰家有離婚的呢。

離婚,對這時候的鄉下人來說,還是一個遙不可及的詞,就是那些被知青拋棄的村裡女子,說起來也要比自願離婚的好多了。尤其秦家還要了錢,對於這一點林建黨可絲毫沒有隱瞞,由此表明自己並不是一個無故拋妻棄子的人。

可秦家也顧不得這些了,這樣做雖然失去了名聲,可到底落得了實惠,就是可能會對以後的女兒婚事有所影響,畢竟不是每一個人家都能接受,夫妻雙方離開還得倒貼一大筆的。

可換個立場想,和前夫生的孩子有前夫給的錢養著,女兒後續再議婚事也更容易些,在娘家的日子也好過些,至少沒有“拖油瓶”拖後腿了。

總歸對秦家來說,有利有弊吧。

對於林建黨來說同樣如此。

雖然付出了金錢的代價,還是長期、持久的,可林建黨也因此順利解決了鄉下的妻子兒子,還是更光明正大的,跟其他那些悄悄跑路的知青們是不一樣的。

林建黨為此感覺肉痛的同時,也為自己得意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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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管過程如何艱難,但對簽完協議,領了結婚證的兩人來說,這件事情都已經是過去式了。

接下來他們要做的,就是放下過去的一切,開始新的生活。

秦家要適應女兒帶著孩子重新回到這個家的生活,秦家父母都是疼女兒的性子,可以預見母子倆的日子不會太難過,可到底娘家以後是兄嫂當家,嫁過人後回娘家的女子還是得縮著腦袋過日子。

而林建黨,已經開始收拾行李準備回去。

從他提出離婚的那一天,林建黨就自覺從小家搬了出來,又回到了知青院裡。

知青院裡這些年本已經是人滿為患,可是自從城裡的政策鬆動,招工回城加上高考回城下陸續走了不少人,加上剩下的都是些沒有門路的,原本熱熱鬨鬨的知青院愈加冷清。

但林建黨回到知青院還是頗有成就感的,畢竟他與其他人都不一樣,他是有門路的那個,隻是還需要時間處理一些尾巴。

等到協議達成,將一紙結婚證換成了離婚證,重新恢複單身,就如同恢複了自己城裡人身份一般,舒坦愜意極了。

某個瞬間,林建黨都覺得過去幾年勤勤懇懇勞作、甚至自暴自棄想著在這鄉間待一輩子的自己簡直就是腦子進水了。

鄉下有什麼好,一年到頭都要下地不說,冬天冷、夏天曬,春天事情多、秋天秋收忙,一年四季就沒有好過的。

還是城裡好,等他從大專畢業了,學校裡再給分配個合心意的工作,那就再好不過了。

陷在回城的興奮中,林建黨甚至連該給秦氏母子的贍養費該從哪裡來。

一切整頓妥當,林建黨首先給城裡的林家寄了一封信,簡單告知了下自己已經離婚、即將回城的好消息,至於其中的曲折並未提及。

等到行禮收拾好,林建黨帶著大小包裹,在幾年之後,終於再次踏上了回城的道路,這次不再是短暫的停留、不再是如同過客一般的漂浮無依,而是真真正正的回家紮根。

林建黨的心情無疑是十分激動的,但此時的林家卻並不跟林建黨一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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