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糊了的童星4(2 / 2)

助理和老師都是四爺精挑細選的,對竹竹非常認真仔細,竹竹也非常喜歡她們,演戲之餘跟著老師上課非常認真。

導演看竹竹自己帶了老師教她演戲,也很滿意,這樣就不用另外安排人一點點教了,要演的內容,由老師提前教好就行,給劇組省了很多麻煩。

總算不用帶小孩了,林夏也空出手對付殷濤了。

四爺已經把調查的資料發過來了,殷濤不僅早就出軌了,和小三連孩子都生了,今年2歲,比竹竹隻小三歲。

而且殷濤還挪用夫妻共同財產和竹竹掙的錢給那個女人買房買車,以及養那個孩子。

林夏懶得和這樣的賤人交涉,全權委托給律師,她不僅要讓殷濤淨身出戶,還要他聲名狼藉,丟失工作,所以她一開始就沒想過協議離婚,直接一紙訴訟告上了法院。

竹竹畢竟是公眾人物,以後也要走演員這條路,所以她的名聲不能受損,那從一開始就要定下基調,是殷濤對不起她們母女,一切都是他的錯,他人品低劣,不僅出軌,還把女兒當搖錢樹,拿女兒賺的錢養情人。

所以等竹竹成年後,她可以按最低標準提供殷濤養老費,但其他的要求就不要想了,巴著竹竹身上吃香的喝辣的,就更是不可能了。

這一切都是渣男活該。

四爺直接找了宣發團隊,讓他們一開始就跟進這件事,不僅要大肆報道出來,還要引導輿論走向。

竹竹在劇組全封閉拍戲的時候,外麵鬨得沸沸揚揚,一審二審全程有人報道,輿論也完全偏向林夏和竹竹母女,那個小三也被扒了出來,和殷濤一起打在了恥辱柱上。

官司毫無疑問勝訴了,殷濤淨身出戶,他給小三買的房子車子以及花的其他的錢也被追了回來。

這些都由律師處理,她自己隻出席了二審,然後下了庭就和殷濤去民政局領了離婚證。

全程沒給殷濤一個眼神,也不管他是拿憤恨還是惡毒的眼神看自己,嗬嗬,這隻是開始,以後有的你受的。

殷濤的工作丟了,而且因為此事鬨的大,走到哪都有人拿異樣的眼神看他,最後受不了帶著小三回了家鄉的小城市生活。

起初,小三是不願意的,但是到處都是人對他們指指點點,還有人天天往他們租的房子門口扔垃圾,在門上噴油漆。

房東也不耐煩了,直接把他們趕了出來。

沒有工作,沒有住處,隻靠小三那微薄的存款,他們連酒店都住不起。

期間,那小三還想離開殷濤,不過被她女兒的哭聲攔住了,她之前流過幾次產,這個女兒估計是她唯一的孩子了,要是放棄了,那就沒有孩子了,但是帶著還是2歲的孩子,她也不知道去那,畢竟她的能力就那樣,很難養大一個孩子。

無奈,她隻好跟著殷濤離開這座城市。

他們回到殷濤家鄉的小城,找了一個工資不過3000的工作,算是安頓下來。

四爺花了點錢,讓他的鄰居和同事盯著他,如果他一直這樣就算了,要是還想著往上爬或者離開這個小城就說一聲。

反正要他們一輩子就這樣庸庸碌碌,不至於餓死,但也要過的拮據。

林夏把拿回來的東西統統賣了,和著自己現在住的那套房子,全部換成了錢,在京市給竹竹置辦了一個三室一廳的房子,寫的是她的名字。

剩下的錢就留著應急,那個房子到時候也租出去,她們母女就住在公司的宿舍了。

是的,沒錯。

就是公司的宿舍。

是四爺借著公司的名義,把一套離公司很近的房子給了林夏當宿舍,四室兩廳,空間很大,裡麵不僅裝修了舞蹈室,還有放映廳,看起來都是給竹竹準備的。

如果不是四爺就住在對麵的話,林夏真的以為這是給竹竹的宿舍了。

辦完這些事之後,林夏開誠布公的和竹竹談了一次,講明了她和殷濤離婚的全過程。

“媽媽,那個阿姨就是妹妹的媽媽嗎?”

彆看竹竹小,但是也懂了不少事,就連當初打電話時聽到了阿姨說話聲,也能聯想起來。

“是的。”

“那媽媽,我以後都跟著你嗎?那爸爸......我是不是再也見不到了?”竹竹情緒很低落。

“如果你想他的話,可以給他打電話,好不好?”林夏不知道怎麼安慰,這事竹竹遲早會知道的,晚知道不如早知道,而且趁著她現在隻有5歲,記憶力不深,早點知道,以後也能漸漸忘記傷痛。

“嗯。”竹竹低低的答道。

之後竹竹又低落了好幾天,但好在還有演戲的事轉移她的注意力,林夏又趁著她休息的空檔,帶著她去了一趟遊樂園。

總之,等到這部劇殺青的時候,爸媽離婚的難過在竹竹心裡漸漸淡去了痕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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