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11 章(1 / 2)

此時出現在這裡的當然是買完東西回來的顧風。

林彬彬聽到後麵痛呼聲,轉頭一看,嚇得背後生出一身白毛汗,後怕不已。

原來,林森手上拿著的是一把水果刀,之前幫他媽擦了下桌子,表現一下,爭取到了過幾天去望雲居服飾店買夾克衫的承諾。

爭取到了以後他就沒什麼想乾的了,拿起菜板上的水果刀,想切個水果吃吃,誰知就看到了林彬彬,一時不差,就帶著水果刀出來了。

林森看林彬彬不順眼,怕手上的刀子傷到林彬彬,林彬彬會不要臉的訛人,所以一開始就將匕首給塞進了口袋裡。

冬天的褲子口袋緊,可以當成刀鞘,隻要不蹲下來,就不會傷到自己。

等翻完林彬彬的衣服後,他又拿了出來,隨手把玩著,不知道是從哪個混混身上看到的,覺得很帥,也想帥瞎林彬彬。

結果剛才一時氣怒,差點就將這水果刀給丟出去了。

林森沒有經過訓練,準頭肯定不好。

但林彬彬的距離跟林森隻差不到一米,就算準頭再差,都能刺進林彬彬身體中。如果運氣不好的話,可能直接就紮進他脖子裡去了。

顧風剛才就看到這兩個小孩在吵架,一開始沒放在心上,隻在旁邊觀望著。

沒想到聽著聽著就覺得吵架內容不對。

顧風一直都知道林蓉前夫是個渣男,離婚後一人帶著兒子,跟娘家也沒有任何聯係。但除此之外,彆的就不知道了。

林蓉不是個喜歡把自己**挖出來博可憐的人,溫秋雨把林蓉當好朋友,就算是在自己男朋友麵前,也不會把好朋友的**挖出來當成自己和男友之間的談資和笑料。

因此顧風知道的隻有這麼多,就連林蓉前夫的情況、姓名和大概住址都不知道,就更不知道小三開的店了。

說來也巧,這個小三的鹵肉店,正是顧風為初八訂婚宴定的鹵牛肉店鋪。

這條街道像這樣的鹵牛肉店有兩家,選擇這一家,不是因為這家味道更好,其實兩家味道都差不多,但這一家就在菜市場旁邊,拿貨方便。

他從林森手裡取出那把水果刀,上下打量這小孩兒:“你是這家店的小老板?”

自己也嚇了一跳的林森原本臉色發白,聽到顧風這麼問,立馬挺起胸膛:“對,我就是這家店的小老板,你快把手給我鬆開,不然我讓我爸媽出來打你了!”

最後一句話,他說的有點心虛。

他爸脾氣的確不好,但其實是個欺軟怕硬的窩裡橫。

顧風個頭高大,身體強健,捏著自己手腕的手就跟鐵鉗似的,他爸才不敢打這個人,反而怕被打。

顧風嗤笑一聲,鬆開林森的手,指指身後的小轎車:“這是什麼玩意兒你認識不?”

林森順著他手指的方向看過去,是一輛小轎車,他爸眼饞了好久。後來家裡親戚有人買了一輛,他爸就覺得自己矮了那些親戚一頭,非要讓他媽給他買一輛。

這些年,他媽把他爸當兒子一樣的養,早就把那個男人給慣壞了。或許如今已經沒有了過去得不到時的水月鏡花般的愛意,卻也覺得自己這個年紀已經經不起折騰,也已經養成習慣,不願意再挪窩。

於是被男人像是抓住了軟肋般的予取予求。

他媽最疼林森,就連給林森買一件一千多塊錢的夾克衫都要攢錢才能買,還怎麼可能拿得出幾十萬元來買小轎車。

可男人不相信,認為他媽藏私,留著錢說不定是想要找小白臉,每天不是打就是罵。

然而實際上,女人身上的錢,跟男人重逢後,就為這個男人花去了不少。後來把林蓉母子趕出去後,又幫這個家裡出了一次血,身上根本不剩下多少錢。

鹵肉店每天都在掙錢,如果這個家裡的每個人都會過日子的話,攢這麼多年下來,就算攢不到一輛小轎車的錢,或許再借點錢,買一輛二手小轎車也能買得到。

隻是男人覺得老婆有錢,家裡有個鹵肉店,有吃有喝有穿,不用每天為生計發愁,就開始喜歡上了喝喝小酒,抽抽小煙。

越到後來,為了麵子,也為了口感,煙的牌子越買越貴。酒隻盯著茅台,以及一些昂貴的西洋酒。

抽的凶或喝的猛的那幾天,店裡當天掙到的錢都得打水漂。

男人愛麵子,尤其是在那些親戚麵前,就經常把鹵肉店用來賣給顧客的鹵肉拿給親戚吃。親戚來店裡買鹵肉,隨便說幾句好話,男人不僅被哄的一分錢,不要,還會多送半斤一斤的。

仿佛在他眼裡,這半斤一斤肉送出去,就是掉了根身上沒什麼用的汗毛似的。

這些肉,還有鹵肉的料,都是花錢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