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長公主獨自美麗01(2 / 2)

與她曾有過婚約的封璟,要皇兄這次好生定她的罪;

而她的夫君,從未愛過她分毫。

生不如死,生不如死……

宮門外,她碰見了封璟,這個她曾因著婚約等了八年的人,這個……她後背箭傷的“罪魁禍首”。

他望著她:“容淮已入詔獄,你好生反省,若知錯了,便去淵平王府找我,念在往日情分……”

“往日,沒有情分。”她神色木訥,聲無波瀾。

八年。

廉價之人,時光亦是廉價的。

而後,繞過他,繼續前行。

公主府內。

女子安靜坐在銅鏡前,木梳一下一下梳理著滿頭青絲。

以往烏亮的發,如今都已乾枯如雜草。

不如久眠,總好過萬丈紅塵中,無一人牽之念之。

起身,換上一襲紅衣,垂下三尺白綾,斬斷萬千牽掛。

……

天色

漸亮。

花曉接收完原主的記憶,一手揉著太陽穴,目光則打量著銅鏡中的女人。

許是受傷之故,原主身子過於纖細,瘦骨突兀。

沒有被麵具遮擋住的小半張臉,雖然瘦削,卻能看出明眸皓齒,清麗動人。

花曉將手放在麵具上,停頓片刻方才摘下來。

“哎……”她低歎一聲。

鮮紅如血的印記,占據了大半張臉,整個人都顯得極為可怖。

原主永遠不會知曉,柳宛宛是從架空世界穿越而來的女主。

她雖穿成花懷安的廢妃,卻因為特立獨行的機靈與女主光環,重新得到了花懷安的萬千寵愛,同時也吸引了清雅矜貴的封璟與“瘋子”容淮。

花懷安是皇上,注定擁有三宮六院。柳宛宛隻想要“一生一世一雙人”。二人矛盾漸生,封璟和容淮的存在,不斷刺激二人認清自己的心思。

最終,在容淮黑化造反後,柳宛宛出城勸降,險些遇險,花懷安察覺到自己的心意,立柳宛宛為後,專寵她一人。

封璟,在見證柳宛宛的幸福後,雲遊四海。

容淮……隻說他入了詔獄,並未過多筆墨交代。

“我這次的任務目標是誰?”花曉輕輕撫摸著臉上的鮮紅印記,隨意問道。

係統並未如以往一般立即回應,反而過了好一會兒才乾巴巴道【宿主,我……仍有些紊亂,你等一下……】

花曉無奈:“封璟還是容淮?”總不可能讓她攻略自己的親哥哥。

【係統:可能是……容淮。】

“可能?”花曉挑眉。

【係統:上個世界宿主私用法術,又停留太久,我陷入沉眠,醒來後一直處於紊亂狀態……我這裡一會兒顯示封璟,一會兒顯示容淮……】

花曉揉了揉太陽穴,拿過一旁的麵具戴上:“這麼說還怪我咯?”

【係統:……】

花曉起身,將三尺白綾扔在一旁:“最好是封璟,我可不想劫獄或是劫法場。”

語畢,她轉身走出門去。

府邸不小,可下人奔走逃離大半,處處死寂,一片敗景。

花曉半眯眸,剛要伸個懶腰。

卻在此刻,身旁一陣破風之聲傳來,一柄長劍飛快刺向她,隨之而來的,還有一聲稚嫩的低喝:“花曉,你傷害柳

姐姐,我定不輕饒你!”

花曉腰身微動,靈巧避開那一劍,不想那人緊纏著她,便要刺第二劍。

她無奈,伸手抓著劍身,手微微用力,劍已折斷。

“公主恕罪。”府上殘餘的侍衛已經湧上前來,將那小刺客摁住,便要帶下去。

“慢著。”花曉慢條斯理走上前,打量著那小刺客。

瞧著不過十五六歲的少年模樣,卻生的劍眉星目,俊美不凡,眼神雖稚嫩卻凶狠,像個小獸。

“你說,你要為你柳姐姐報仇?柳宛宛?”她伸手,抬起少年的下巴。

少年臉色因憤恨而漲紅:“休要碰我,要殺要剮隨你!”

“你叫什麼名字?”花曉問,見他不語,佯作恐嚇道,“你若不說,我還能做出更過分的事……”說著,她故意以食指指背撫著少年臉頰。

“秦禦。”少年咬牙切齒。

秦禦,花曉細思片刻,柳宛宛的小忠犬,因柳宛宛選擇留在宮中,他隻說去曆練一番,未曾想竟是替其複仇來了。

“你功夫太弱了,不自量力還想替她複仇?”花曉輕哼一聲,直起身子居高臨下打量著他,語氣儘是輕蔑。

“你……”秦禦死死瞪著她。

花曉卻被他這恨而無能的眼神瞧得心花怒放:“你不怕我?”

她臉上的麵具,冰冷而醜陋。

“我豈會怕你這種人!”

“甚好,”花曉扭頭望著侍衛,“去給他請個師父,教他武功。”

“公主?”

花曉垂眸,望著秦禦:“感謝你這副皮囊吧,我等著你打敗我那日。”

話落,她已起身翩翩然離去。

留下身後秦禦死死盯著她的背影,終有一天,她會後悔的!後悔留他一命!

花曉望著門口的守衛,這才想到,她被軟禁了。

腦海中,係統聲音響起【宿主,我雖然還在紊亂中,但任務目標定了……】

“誰?”

【……我這裡暫時顯示的是,容淮。】

花曉皺眉,難掩煩躁:“這麼說我要劫法場了?”

【係統:不用,容淮仍在詔獄,暫不會被問斬。】

“為何?”

【係統:容淮手中還握有原主的兵符,皇帝不敢輕舉妄動。】

花曉垂眸思忖片刻,腳步轉了方向,朝一旁牆根處走去。

【係統:咱們去哪兒?】

“詔獄。”

作者有話要說:新世界已開啟~

修羅場大門已開啟~

這次玩個刺激的~

ps:

換世界如換命T_T,不知多少讀者寶寶看到這裡~

就……明天(5.14)中午九點前評論,會有紅包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