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第 12 章(1 / 2)

陸誌強已經很久沒接到過閆圳的電話了,俱樂部裡倒是時不時能見著,無特殊情況閆圳是不會主動給他打電話的。誰知他張口的第一句就是:“你給安拙去個電話,讓她回家。”

陸誌強滿頭問號,比聽到閆圳讓他去殺人還匪夷所思,他從來不違抗閆圳的命令,也從來不問第二遍,破天荒地,他問閆圳:“為什麼?”

“她怕你。”

你還知道啊,陸誌強內心腹議。聽圳哥這不帶語氣的三個字,以陸誌強對他的了解,圳哥的意思應該是“嚇嚇她”。怕理解錯老板的意思,陸誌強又問:“正因如此,那我要去說,她不是更不會回來嗎,有可能聽到我的聲音就撂電話了。”

“她不敢,你語氣硬點,務必讓她主動回來。這事你在行。”

陸誌強確認了,就是讓他嚇唬人去的。“嚇人”確實是他天生自帶的技能,但嚇唬女人,準確來說是老板娘,還是頭一次。大材小用,還不一定管用,回頭人沒回來,再把人嚇跑了也不是沒有可能。

可圳哥態度強硬目的明確,陸誌強隻有聽命的份。這可愁壞了他,就幾點打這個電話,陸誌強就琢磨了好久。

晚上打,她一胡思亂想,越想越怕再跑出去,大半夜的彆再發生什麼意外。那就白天,早上不行,擾人清夢,中午趕上飯點,再消化不良,或被食物卡住就壞事了。以前他一個混社會的朋友就是被警察一個電話嚇得卡了雞骨頭,人差點沒了。

思來想去,陸誌強決定明天下午打。

安拙搬出來一周了,前三天荒廢地過,不用伺候彆人的衣食,自己都是頓頓外賣,一下子回到了以前上學的時光,舒服是舒服,但也隻能過三天。

安拙要規劃以後的事情,有一份長久地能養活自己的工作。其實就她本心來說,不止。畢竟她的婚姻生活讓她長了見識,從簡入奢易,從奢入簡難。金錢能帶給人好的生活,她不想一輩子都租房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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