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過了十六年了,這麼長的時間,很多蹤跡早就消失了。
無論到底是不是人為,查起來也很困難。
尤其是那個時候科技還沒有現在這麼發達,街道上幾乎是沒有多少監控的。
嬴家老宅隻有大門口處有攝像頭,畢竟以嬴家在滬城的地位,也沒多少人敢在老宅裡做偷盜之事。
一係列原因,導致他們查了很久,才終於找到了線索。
據清水縣周邊的人說,在2003年2月的某一天,他們在河邊發現了一個棄嬰。
雖然清水縣的人都很貧窮,不代表他們看不出來棄嬰身上穿著的衣服奢華貴重。
一看就是大戶人家的孩子,但身上卻沒有什麼名牌之類能識彆身份的。
棄嬰還沒到一歲,隻會簡單地爬行,還站不起來。
也沒人知道她到底是怎麼到這裡來的,發現的時候,她的手腕上還有著掐痕。
清水縣的人們再愚鈍,也敏銳地覺察到了不對勁。
因為不想被牽扯進這未知的糾紛,他們都不約而同地避開了嬰兒,當做沒看見。
而且棄嬰還是個女孩,在文化落後,還抱著重男輕女思想的清水縣就更沒有人要了。
隻有溫風眠下工路過河邊的時候,把嬰兒帶了回去。
那個時候,他的妻子才拿走了所有的錢,帶著大女兒跑掉。
家裡也有一個剛出生沒多久的嬰兒,是讓人難以想象的貧困。
一個被大家族丟掉的女嬰和他沒有一點關係,溫風眠完全可以和其他清水縣其他人一樣,忽視這個嬰兒,尤其是他自己本就入不敷出。
可他沒有。
他將女嬰帶回了家,又多接了幾份臨時工,養兩個孩子。
一過就是十六年。
這些年,因為工作量太大,給溫風眠原本就不好的身體造成了更大的損傷。
但是他依然沒有動要把女嬰丟掉的想法。
即便是後來嬴家找上門來,他選擇把嬴子衿送回去的想法不是他終於擺脫了一個包袱,或者可以從嬴家拿到補償費。
而是他知道,他沒辦法給她提供一個更好的環境去發展,讓她前途璀璨。
可事實不像溫風眠想的那樣,他也沒料到嬴家隻是要一個活體血庫。
“兄弟幾個派人走訪了嬴家到清水縣的這幾百公裡的路,挨家挨戶地查了。”年輕人拿出一遝資料,“功夫不負有心人,還真被查到了。”
傅昀深接過來,眸光冷戾。
“當時有一夥人,帶著一個嬰兒在路途中的一個小旅館落腳休息。”年輕人接著說,“少爺您也知道,當年住店還不需要什麼證件,很容易就遮掩過去。”
“那個旅館在十年前酒倒閉了,我們找到了以前的老板娘,最開始不管我們問什麼,她什麼都不說,最後兄弟們用一百萬讓她開口了。”
雖然時間間隔得太長,但老板娘對這件事情卻印象還很深。
那夥人是一個男的兩個女的,當時他們帶著一個嬰兒來住店的時候是半夜。
老板娘是已婚人士,能辨彆出來女的根本就沒生過孩子,分明也不怎麼會抱孩子。
而且嬰兒身上的穿著,和這三個人完全不是一個檔次的。
最重要的是,淩晨老板娘起夜的時候,還聽到了這三個人的對話。
說是有大家族的人給了他們一大筆錢,讓他們把這個嬰兒送的遠遠的,讓她自生自滅,生死隨意。
要麼死了,要麼永遠都不會出現在滬城。
老板娘怕惹麻煩,也就沒往外說。
最後旅館的收入也不好,老板娘也沒再開了。
這麼多年她記著這件事,因為心裡實在過不去,還做了一段時間的噩夢。
他們找過去的時候,老板娘一直閉口不談的原因也是這個。
在老板娘看來,當時的嬰兒早死了,說出來也算是解脫了。
傅昀深沒說話,還在看,眼神越來越深。
“這幾個人把子衿小姐扔在了清水縣那邊的河旁,還專門用河邊的草蓋住,事情做完之後,他們就跑到國外去了,現在都被咱們的人控製住了。”
“用了點手段,他們什麼都說了。”年輕人冷笑一聲,“大概是他們沒想到子衿小姐活著回到了滬城。”
換誰都不會想到。
“嗯。”傅昀深也翻完了資料,他淡淡,“準備一下,到時候全部發到網上去。”
“到時候?”年輕人一愣,“證據咱們現在很足了,少爺您吩咐一聲,人可以直接抓起來。”
“再等等。”傅昀深眉眼散漫,“等小朋友玩夠了開心了。”
年輕人:“……”
他覺得,他們少爺這人還沒老,就已經有了一顆老父親的心了。
“現在——”傅昀深慢條斯理地抬起眼睫,嗓音溫柔,說出了的話卻狠得讓人心驚,“弄不死就行。”
年輕人神情一凜。
弄不死,那是比死還狠。
他遲疑了一下:“如果沒查到真相,我還真想不到是她乾的。”
從那一男兩女口中逼問出來後,他三觀都碎了。
但證據擺在眼前,不信也得信。
傅昀深沒什麼意外,不置可否:“不奇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