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00章 第三百章(1 / 2)

律師在聽到對方說自己還有證人證明自己沒有殺人的時候。

律師:啊,這種事情你為什麼不早點說啊,汗。我剛才還信誓旦旦的說你這個家夥是犯人呢。

【哈哈哈,吐了一口好槽,真的……】

【這個律師真的好喜歡吐槽,有點意思呢】

【我也想問,怎麼剛才不說呢】

這個時候眾人就看到遊戲裡的法官也禁不住發問,“啊,你明明有其他證人為什麼不早點說呢。”

此刻的證人一臉不爽的說道,“因為那邊的警察說如果沒有其它問題,就不要說出這些人來,怎麼了,有什麼問題嗎?”

被賣了的警察:……

爆汗。

“啊,這個法官閣下,我並不是故意的,總之你是可以理解我們的對吧。”同為同樣體係的法官無語了下,然後咳嗽了下為警察挽尊,“原來如此,也是可以理解的。”

律師:???

你理解什麼,法官大人你偏向的未免太明顯了一點吧!你們這些穿一條褲子的家夥!

為了防止串供而要求對方出去的法官咳嗽了下,“好了,這位證人你可以先離開現場了。”

證人表情不爽的罵道,“我知道,哼。”

【哈哈哈,救命,歐美的法庭真的這麼好笑嗎?】

【因為是陪審製度據說一般的民事法庭還真的挺有意思的,但是刑事法庭是不是這樣我就不懂了】

【感覺要為了我們的當事人而努力的證明清白是很不容易的事情啊】

【酒廠這個新遊戲真的做的好有意思,rua!】

黑純平繼續往下點,很快就看到了新的證人的出庭,那是一位身著低胸長裙有著一頭金色長發的嫵媚女性,眼角還有一顆明顯的淚痣,穿著豔麗華服神態慵懶的女性在看到法官等人的時候,甚至忍不住伸出手來對他們施加飛吻。

法官大為吃驚,咳嗽了下,“哦,證人,請你在法庭上務必要嚴肅。”

這位嫵媚的女性就這樣斜靠在證人席上輕聲說道,“好的,我的法官閣下。”

“證人告訴我你的名字。”

女人眨了眨眼,“範妮,我的法官閣下。”

法官很明顯沉默了下,然後才繼續詢問道,“你在12月11日的時候,曾經和台下的這個男人一起前往諾丁山街道並且親眼見證了一場謀殺,是這樣的嗎?”

“啊,是有這樣的事情嗎?”此刻女人吐了吐舌頭,“範妮不記得了。”

律師:……怎麼覺得這些證人都有點不靠譜的樣子,他們是不是都不太正常啊。

【哈哈哈哈,為什麼可以這麼搞笑】

【我算看出來了,上庭的證人都不太正常,笑死】

【律師表麵上是福爾摩斯的好友,其實是恐怖吐槽男】

“那麼接下來請開始你的陳述吧。”

-陳述開始-

關於當天的行程

“當天我遇到了客人邀請我一起前往諾丁山街道,當天下得很大的雨,範妮本來不打算出去的,但是客人很熱情,所以範妮就去了。我記得那是下午四點的時候吧,範妮記得是剛好路過那家的時候,從窗戶外麵看到了那個男人拿著凶器親手殺死了人,就是那個,那個時鐘。”

【啊!又一個時鐘】

【不,我懷疑他們串供了吧,怎麼可能從那個東西裡麵看出是時鐘呢?】

【絕對有問題】

對此黑純平也很乾脆的針對最後一句詢問,他拿出時鐘來展示,“時鐘,你是怎麼知道這是一個時鐘的?”

“不管是從外表還是造型,都看不出來吧。”

“為什麼你會知道這是一個時鐘?”

此刻範妮愣了下,表情瞬間從魅惑變成恐慌。

隨即強顏歡笑著說道,“因為當時很亮,是的,屋子裡的燈都開著,我親眼看到了他報時所以才知道那是一個時鐘。”

“等一下。”律師雙手抱胸問道,“很奇怪,那個時候,不是在停電嗎?正常來說你看到的應該是一片黑暗才對,但是你又看到了報時又看到了案發現場嗎!?”

【……我差點忘了,之前有停電】

【說真的,這個證人感覺更是混亂】

【雖然新手關卡是送的,我都懂,但是為什麼我感覺自己會玩不過去啊,落淚了】

“啊,我忘了。”此刻的證人又吐了吐舌頭,“範妮記得是在之前有看到過類似的時鐘,是什麼時候呢,大概是半年前吧,太久了範妮已經忘記在哪裡看到了。”

“這個肯定是不對的。”黑純平深吸一口氣,“這個就連我都看出來了,永生之酒的新手關卡還真的是送。”遊戲裡的律師又一次拿出了購買證明。

證人此刻的表情瞬間變了,“啊啊啊,你這個家夥真的煩死了,為什麼一直在講這個破時鐘有完沒完啊!”

嫵媚的女人瞬間變了一副嘴臉,“你到底想怎麼樣啊?你這個混蛋。是那邊那個家夥乾的,趕緊判他死刑就行了。”

觀眾們:……

【證人變臉是固定傳統嗎?】

【看上去是的呢,親親】

【你彆說,我現在看他們變臉彆有一番滋味,嘻嘻嘻】

“證人,你冷靜一下。”法官忍不住說道,“你冷靜下。”

“哎?”範妮反應過來,女人吐了吐舌頭,“我剛剛失去理智了嗎?抱歉,法官閣下。”

律師:……真可怕啊。

法官忍不住問道,“所以,請問證人你是如何知道這個凶器是一個時鐘呢?”

證人瞬間又一次變臉,“你真是煩死了,你這個老禿驢!”

法官:???

律師:???

警察:???

觀眾:哈哈哈。

黑純平禁不住點評到,“還挺幽默的。”

“這個人藐視法庭,給我拖出去。”

律師:等下啊,你起碼等她再說完下當時的案發現場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