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七十七章 罰銅救奴(1 / 2)

直到縣衙裡派人來詢問蕭以熏要不要替自己的奴罰銅頂罪時,林婉婉這個林府的當家人才知道自己府裡昨天竟然有人被官府悄無聲息地抓了。

當林婉婉得知對方的罪名是過失傷人時,才恍然明白過來蕭以熏跟著小青玉交給她的那些錢都是從哪裡來的了!

她之前就覺得奇怪,一個圈養在貴族之家的虯髯大漢能去賺什麼錢,沒想到對方兼職都兼得這麼離經叛道。

這不就是妥妥拿錢辦事的殺手劇本嗎?雖然沒當場殺人,可性質已經差不多了。

蕭以熏自然拿不出免自己奴仆板子和牢獄之災的六百斤銅錢,於是林婉婉提出可以借錢給她,交換的條件是她要幫林婉婉看賬。

主人格的蕭以熏對數字極為敏感,林婉婉每次教林孟禮複式記賬法時並不避著旁人,因此旁聽的蕭以熏總是比林孟禮學得更快。林孟禮算賬時借助珠算的速度,都趕不上蕭以熏心算的速度。

對於林婉婉來說,免費供蕭以熏吃住算是還她在懸崖那次的搭救之恩了,但借錢一碼歸一碼,肯定要明算賬。

蕭以熏現在渾身上下值錢的東西都是林婉婉送的,肯定不能再拿來還給林婉婉。那麼除了給林婉婉打工之外,她也沒有彆的可以抵押的了。

其實蕭以熏原本並沒有要替奴仆罰銅抵過的想法,打板子就打板子唄,皮糙肉厚的怕什麼,坐牢就坐牢唄,反正她在林府也用不著忠毅伺候。

一個仆人的命哪裡值六百斤銅錢,蕭翀簡直就是想錢想瘋了。

但林婉婉既然主動提出來這個交換條件了,蕭以熏也就順勢同意。

主要是能給林婉婉算賬,其實她還挺樂意的,被林婉婉認可自己的計算能力,這讓她有點小竊喜。

林婉婉命孫鋤藥趕著馬車馱了六百斤的銅錢去縣衙,把虯髯大漢忠毅交換了出來。

其實林婉婉也覺得蕭翀是故意的,這是挖日湖缺錢,開始薅羊毛吧!她看過人家罰銅幾斤的,還沒見過上來就罰銅幾百斤的。

大唐就這不好,說是依法治國,有律可循,可實際上,縣官的自由權就是很大啊,除了死刑要上報審核,其餘的小案子,基本都是縣官判了算。

忠毅被用銅換回來之後,給蕭以熏和林婉婉都結結實實磕了頭。

林婉婉叮囑他以後切莫行不法之事,掙不義之財,再有下一次,她可不會再掏錢救他了。

忠毅自然滿口稱喏。

原本在三堂裡聽到蕭翀對自己的判罰是五十大板加三年徒刑,要頂罪得罰銅六百斤時,他都已經做好了去挖河服役的準備了——鄮縣現在所有的勞改犯都要去它山堰乾活,這已經是公開的秘密。

六百斤銅錢啊,能買多少個他這樣的奴仆了!

彆說現在小主人根本沒錢,就是還生活在蕭家時,那也不會拿出這麼多銅錢來贖他的。這點自知之明,他還是有的。

身為奴仆,除了忠心,最重要的就是要認清自己的身份地位。

他年幼時因為眼睛長得怪異,被族人所不容,最終家人為了自家在族裡的安寧,把年僅八歲的他,以一貫錢(六公斤左右)的價格賣給了牙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