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百五十章 回娘家的大姨(2 / 2)

放高利貸這件事,沒經濟頭腦的人碰這一塊兒,有可能虧得血本無歸。

而經營土地呢,也不是件容易的事,因為土地不可能是旱澇保收。

土地的出租和收租,糧食的買賣等等,那都不是簡簡單單的事情,一個不對,就會影響官員收入。

那咋辦呢?

於是皇帝就又冒出了一個奇思妙想,設置了一個非常有特色的“捉錢令史”,專門來管理公廨錢事宜。

捉錢令史KPI指標有且隻有一個:放高利貸。

朝廷的三省六部都設有“捉錢令史”,每個衙門9人,每人掌管五萬錢,通過市場放貸給老百姓,每個月繳納利息給朝廷。

這就為某些不能靠祖蔭,也不能靠才學當公務員,但是家裡又有那麼一些資產的人,提供了一個入仕的機會。

其實就是變相的在賣官,而且還是合法的。

為了防止虧掉本金,李世民還規定了必須實現盈利。

李世民研究了一下大唐的金融市場,一拍腦袋,認定高利貸這件事兒每年獲得百分之百的回報是可能的。

所以每個捉錢令每個月都要給朝廷納利四千,一歲凡輸五萬。

每個月完不成kpi的就挨懲罰,沒什麼好說的,而完成kpi的就給予獎勵。

如果連續十二個月都完成了kpi,那就可以去吏部排隊,等著分官做了。

有官可以當,這是多大的誘惑啊!相當於一年五萬塊買個官身,還不用純支出,高利貸放的好還能賺一筆,有錢無權的人自然爭先恐後。

朝廷的高利貸業務,也就在這群人的帶領下做得如火如荼、風生水起。

朝廷文武百官的俸料錢和衙門的行政開支,就用這些錢。

當然了,畢竟不是正規的途徑進入仕途的,授的不會是什麼好位置的官,就是個芝麻小官,而且也有上限,升職加薪的空間很有限。

但對於考試不行,又沒有人舉薦自己的富人來說,這已經是不可多得的好機會。

朝廷和有錢人這一波就屬於各取所需。

為了兒子龐寶宴有個好前程,龐遺風攜妻蕭氏玉寧帶著家小去長安投奔龐大伯,打算競爭一個“捉錢令吏”的職位,換個官身。

雖然“捉錢令吏”這個名頭不好聽,而且發展上限也是被定死的,沒有什麼向上爬的空間。

但對於野心並沒有太大的龐家人來說,這就是個好前程了。

唐朝初期,這項公廨錢的製度隻在京師範圍內實行。

在皇帝的眼皮子底下,眾人也不敢太過分的。

而且李世民、李治、武則天等皇帝也強勢,壓得住底下的官員。

所以這項製度的危害還不是太大,一定程度上解決了皇帝缺錢的窘境。

但到了安史之亂後,唐朝衰落,每況愈下,這個高利貸業務就漸漸推廣到了全國。

李世民當初規定的百分百的利息變成了百分之二百、三百,甚至一千,成為了老百姓傾家蕩產的噩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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