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把此事當做法律事件處理,允許範老頭聘請律師來和衙門打官司,爭辯申訴,這能彰顯她的胸襟,刷一波在商人中的好感,但如果要打官司的話,勢必會暴露衙門的兩個破綻,那麼,範老七、甘耀明等人多數也就是罰款了事了。
這個倒不要緊,但必定會引領起一波風氣,那就是讓商人習慣於聘請律師和衙門做對,為自己爭取牟利空間,這在一個健全的法律體係裡其實是好現象,但問題是買地這裡法律體係還在草創中的草創,新東西又多,法規又少,商人還因為買地發達的製造業而迅速變得有錢,謝雙瑤得考慮要不要在這個時候開這個口子,這確實很可能是潘多拉的魔盒,開了口就關不起來了。
第三,把此事當做汙點事件處理,直接警告範老頭閉嘴,都是自己好脾氣,才慣得他們囂張起來,敢和衙門叫板了,商人也配和衙門講理?再抓個小辮子,直接把他送去苦役——像這種大商人,小辮子那是滿頭都是,就看想不想抓而已,絕對不存在想抓抓不到的。再扶植範十三娘,讓她去做科爾沁的礦業,重操跨境貿易的老本行,直接在買活軍領導下和口外做生意……
這麼做,當然是最爽快的,而且還可以逃避第一種選擇和第二種選擇都必然要求的條件:不管是發文還是打官司,你說這麼做是錯的,那得有依據吧,那就得出台金融規定,確定下來什麼是正常貿易,什麼是囤積居奇,那這就讓衙門顯得局促了,因為這個東西現在完全不存在,也沒有什麼可以借(chao)鑒(xi)的藍本,按謝雙瑤的估計,想要拿出一份有可執行性,不會被鑽空子的規定,至少得一年功夫。
但是,第三種選擇,也不是沒有後果——在這件事上,商人和百姓的看法不會完全一致的,他們一定認為範家也並非全無道理,如果衙門擺出一副粗暴的姿態,那麼買地和敏地的區彆又有多大呢?
買地是個有規矩的地方,這名聲是用過去十餘年一點一滴地培養起來的,而商人們也是個非常矛盾的群體,隻要有一點規矩,他們就敢押重注——場外交易所的天量流水就是很好的證據,他們跟隨買地去南洋,去雞籠島,去廣府道,這些完全陌生的地方,種植橡膠、甘蔗,風裡來雨裡去,跨越重洋運送貨物,把自己的血汗和身家完全寄托於買地在當地的統治,就是因為信任買地的規矩——在買地,隻要認真守法地做生意,就不會有人前來勒索,吞沒他們辛勤創造出的財富。
可要是這規矩時有時無,極富彈性,甚至在很多時候完全沒有規矩,衙門說什麼就是什麼呢?商人們對買地還會如此信任麼?他們會不會轉而懷念起在敏朝上下其手、官商勾結、無法無天的好處?買地也在麵臨其餘政權的競爭——雖然他們占有很大的優勢,敵人似乎顯得孱弱,但這種優勢不是從天上掉下來的,而是因為他們不但擁有生產力的優勢,而且也很注意團結能團結到的所有力量,讓所有人都在買地能看到自己的利益,看到秩序帶來的好處。
謝雙瑤不能不珍惜自己的羽毛,雖然她常常感到不守規矩的誘惑,但大體來說,她還是能克製住這種衝動,不至於因小利而亂了大局,她沒有多做考慮,便直接放棄了第三個選項,同時在第一和第二個選項之間略作搖擺——真不能助長了這些民間大商人的誌氣和野心,既然衙門已經鎖了場外交易所,那此案就要嚴辦,她可以在結果上做讓步,不動刀子,查明案情後罰款了事,但這個結果必須是她的寬宥,而不是範老頭運用法律武器為自己爭取來的,在其他事項上,倘若衙門有錯,當事吏目給商家道歉那都是應該的,但現在,此事,這個步不能讓。
那麼,選第一項?但第一項要求的法規現在夾袋裡沒有啊,真的是空空如也,編都編不出來……
把幾個選項在腦海裡滾過了幾遍,她有了決斷,揮筆批注十三娘的信件:訟師可以請,人選由你提供,後續會安排候選人來見你。
隨後,她把信件遞給了馬臉小吳,“你來寫回信吧”——十三娘當然不可能和她通親筆信了,謝雙瑤哪有那個時間,能批注一句,說明自己真的看過這封信都是殊榮了,回信都是秘書班執筆的,謝雙瑤口頭表達一下要領就行。
“另外,訟師人選也由你來找,挑選年輕機靈的女訟師,不要有敏地執業經驗,善於和大商家、大門閥打交道的,讓她們把範老頭的訴訟願望掐滅在繈褓裡——還有,讓範十三利索點,把他架空了,儘快取得全部實權,科爾沁礦業我準備官私合營,還需要大量商隊走口外貿易,晉商需要一個新的領頭羊——”
說到這裡,謝雙瑤突然笑了起來,她熟練地應用起老板畫餅專用金句,“告訴她——加油哦!我很看好你的!山陰的未來,就看你的了!”
馬臉小吳不為所動地看著嘎嘎傻笑的上司,回身出去就開始敲鍵盤了,到了下午,一張蓋印的機打公文,便被下發到了法律專門學校,這間隻有兩層小樓的小學校因此陷入了極大的困擾,兼職校長把公文來來回回看了三遍,又翻了五遍學生花名冊,拿著鉛筆愁眉苦臉地下了結論:就是殺了他的頭,也找不出第二個能滿足上頭要求的學生。
但好在,唯獨這麼一個也還是有的,雖然,雖然說……
“那個,小齊啊,你剛上課的時候,那個……那個小女學生——對,王劍如,就是她,她來了沒有?來了啊,那煩你等會幫我帶句話,下課之後,讓她來我辦公室,我這裡有事要安排她去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