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軍入城(2 / 2)

買活 禦井烹香 9600 字 8個月前

社樹旁一個胖胖的買活軍應了一聲,從腰間掏出一個小冊子,一支墨筆,粗粗的手指捏著細細的筆頭,很靈巧地寫起來,金逢春很吃驚,她沒想到買活軍隨便一個兵士都能書會寫,不過聽謝雙瑤叫二哥,又覺釋然,謝雙瑤有五個哥哥,聽說她本名謝六姐,雙瑤是她自己給自己改的名字。謝雙瑤的哥哥大概多少是有些特彆的。

馬百總便從謝雙瑤手裡接過那個鐵皮筒子,站在平地上,和大家說起來,“買活軍的規矩,一向是不做虧本買賣,每回出兵花費多少,最後均攤下來俘虜便要買活多少,從前米價貴,按米價算大概要十兩一個人,先收了放走,之後再遇到多退少補,這些年米價漸漸便宜了,最便宜的時候掉價到二兩一個人。不過從前都是本縣出人去彬山征討,買活軍在本地接戰沒什麼花費,這一次勞師遠征,花的錢定然不少。”

他用請示性的眼神看了一下謝雙瑤,謝雙瑤微微點頭,叫馬千總站到台子上,這樣她可以隨時從他手裡拿過鐵皮筒子來補充,“花了很多錢,而且這城我還要出人來管,這些人都不能回去種地,我還要管他們吃喝,這些錢長遠來說都要攤到你們頭上。養一個兵一年最少要花一百兩,臨城縣我打算放兩百個兵在這裡,一年就是兩萬兩,你們買活錢要是少了,我豈不是非常虧本?”

她的語氣一點都不嚴厲,甚至都不說是精明,反而非常草率,又不耐煩。眾人一片啞然,不知道該怎麼回話,他們都還沉浸在從前的慣例裡,本地山賊開始想做大王了,打下一座城不都是分派官吏,收稅征糧?更有遠見一些的厘定田地人口,沒聽說一上來就問大家要買活錢的。

金逢春卻有些按捺不住了,她聽出女大王的意思,錢大家總歸是花不起,欠下巨債,命便是買活軍的,那就要乖乖聽話服從管教,這和從前的日子其實沒有什麼不一樣,最多是名分變了,以前大家要忠君孝父,現在大家要聽家主的話,謝雙瑤就是那最大的家主。其實都是一樣的,就是謝雙瑤大概是山野中人,而且是個女子,所以不好用忠君那一套,搞了個買活的名義。

現在正需要有人接話效忠,但她是女兒家不能拋頭露麵,看了一眼父親臉色,知道他也決計不會對一個女山賊奴顏卑膝,金逢春心裡很遺憾,但也知道父親這樣謹慎點是對的,不過她們家沒有出麵,還是有人夠聰明看破這一層,喊道,“我們沒得二話,從此儘心為大王做活,為大王賺足銀兩再行買活。”

謝雙瑤解頤笑道,“對了,這就很聰明,知道我最討厭說什麼不求報酬為大王儘忠之類的屁話。”

她把鐵皮筒子丟給馬百總,馬百總機靈地說,“不錯,跟在謝姑娘身邊,做任何事情都有報酬,隻要足夠勤懇,終有一日可將買活錢湊齊,就譬如說某,某身邊親兵多數都買活七八次以上,買活錢加在一起也要五十兩銀子,哪家有這麼多閒錢!”

眾人都是不由點頭,一個兵,殺了他都不值五十兩。縣中小吏都算有頭有臉,饒是如此五十兩也是個巨大數目,馬百總道,“但他們死了麼?沒有,哦,死了一個,做活的時候中暑了,沒救過來,那這也是他運氣不好,其餘人還不都好端端回來了,無非是做活時間長點罷了,有吃有喝的,下值以後還能認字!這樣的好事我看城裡多少人拿著錢都沒地方找去!”

這話是對的,臨城縣那些苦工,做一日得一日的錢糧,現在全聚在大街另一頭領粥,不過在這群富貴人家中反響寥寥,對這些人來說認字並不算太大的問題,而且聽說買活軍教的是他們自己發明的怪字,走出彬山有幾人能認?所以大家隻是勉強地應和著,也不敢把馬屁拍得太過,因為謝雙瑤剛說了不喜歡聽屁話,而且的確聽說她最討厭被人奉承。

馬百總覺得他們不識抬舉,有些嫌棄地道,“就是這般了,如今我們都欠下巨債,若是沒錢,謝姑娘想殺你也不需要任何道理在,你們項上人頭已不屬於自己,就是暫寄在這裡。所以大家都要聽話,讓你們做什麼就去做什麼,不要給謝姑娘找麻煩,這是謝姑娘的第一條規矩。”

“第二條規矩是不許拍馬屁,不許說沒用的話,但是說有用的話,或者提一些聰明的問題,可以賺錢。”

人群騷動了一下,“什麼是有用的話?”

“你覺得有用的都可以說,”馬百總講,“比如謝姑娘現在很熱,若你知道附近哪裡有冰涼甘甜的井水,大概可以賺……十文錢?”

他請示地看了謝雙瑤一眼,謝雙瑤讓他把鐵皮筒子湊過去,“二十文錢!”

馬百總說,“但若是你知道怎麼把天氣變涼,那便可以拿到……”

謝雙瑤:“能掌控天氣那當然至少白銀十萬兩!”

眾人有些明白了,一陣嗡嗡,馬百總又道,“第三條規矩便是,你們的錢不許花出買活軍的地盤——你們現在有的錢都是謝姑娘的,不夠賬不收而已,在買活軍地盤裡,買點吃的用的也就放你們一馬了,大家都是謝姑娘的人,肉爛在鍋裡,但如果敢花給外人被知道了,斬無赦!”

這一條沒什麼抵觸,這些人本來也就沒有太多機會走出買活軍的地盤,現在天下大亂,哪有人會出門亂竄,若有,知道買活軍要打過來都好幾個月了,城裡百姓也不是傻,難道還不逃。

馬百總放下鐵皮筒,看了謝雙瑤一眼,“謝姑娘,還有什麼新規矩麼?”

看來買活軍的規矩也是時常變的,金逢春想,她覺得很新鮮,目前這些規矩似乎都不會對她的生活帶來什麼不好的影響,但城中卻因此會有很大的改變。而且她以前從不知道馬百總和謝雙瑤居然這麼熟悉,現在甚至懷疑買活軍打來的時候之所以城裡氣氛這麼麻木平靜,馬百總起到重要作用。他們剛才沿城牆走過來,城門乾乾淨淨一點血跡都沒有。

謝雙瑤想了一下,拿過鐵皮筒,“沒有買活的人,不許私自成親,必須先稟報我知道,取得我的同意。男二十五,女二十三之前不許稟報。”

這句話幾乎讓眾人暈厥,馬百總也很吃驚,這是入城以來謝雙瑤頒布的第一條令眾人無法理解的規矩,越是亂世成親越早,金逢春十四歲還沒定親已經算是有些晚了。

“謝姑娘,這是為何呢?”馬百總適時拿過鐵皮筒,開始和謝雙瑤一搭一唱。

謝雙瑤搖著扇子說,“成了親就要生孩子,女的生孩子就不能做活,生的時候還可能死掉,債沒還完就死了我不是很虧本?”

她用扇子點了點人群,微圓的臉沒什麼表情,“我說話一直都是算數的,誰敢私自成親,私自懷孕,被我知道了你們會非常後悔。”

像是為了證明自己的狠辣,她隨意在人群裡點了幾個,“穿藍衣服那個,你,出來,還有那個穿黃衣服的,那個穿青衣服的。”

買活軍擠到人群裡,就像是石砲撞進豆腐,三個男丁很快被拉出來,謝雙瑤問,“多少歲了?”

三人顫抖著報了歲數,一個人說自己十七歲,謝雙瑤皺眉說,“你撒謊,而且你覺得我是多笨,你們縣就這麼幾十戶有點能量的人家,你以為我分不清誰是誰?你今年二十三歲,我不喜歡撒謊的人,五千兩,你有沒有?買不買活?”

青衣人大叫著求他爹拿五千兩出來,他們家人跪了一地不住央求,但五千兩現銀決計沒有,便是產業也不值得那麼多,謝雙瑤冷笑說,“沒有錢,又對我撒謊,彆想活,二哥,殺了他。”

那個胖大軍士嗆啷一聲拔刀出鞘,一刀就捅進青衣人的肚子裡,表情一絲變化都沒有。新鮮的血腥氣散發開來,人群嚇得直往後退,金逢春的心砰砰地跳,怕得想吐,不敢看又忍不住要看。她剛剛覺得謝雙瑤看著其實滿可親的,一轉眼她就親眼看著親兵這樣殺人,表情一絲變化都沒有。

真是個屠戶女!

剩下兩個男丁當然也拿不出錢來買活,固然其中一戶人家金逢春知道可能有這些錢,但五千兩的巨款,買了這個的命,下一個謝雙瑤若還要再殺自己家的人呢?這個頭是不能出的,五千兩也許拿得出來,五萬兩則絕無可能,當家人至少都還明白這個道理。

烏壓壓的人群裡頃刻便響起低低的哭聲,買活軍冷漠地把三具屍體拖到一邊去,馬百總瞥著屍體也沒什麼表情,便是金逢春的父親看著也很鎮定,甚至唇角微微一翹,金逢春看了心中一動,這三個人她都認識——謝雙瑤沒有說錯,臨城縣的確很小,大家都認識大家,不過金逢春對於街上一些肮臟的事情知道得不多,家裡人不願讓小女孩聽這些,但看父親表情,她知道這三人死有餘辜。

既然是懲惡揚善,為什麼不宣揚一番其中的道理,反而要如此凶殘呢……

她想不明白,謝雙瑤拍了拍手,站起來說,“真的很熱——先把你們聚在一起自然是有活讓你們做,不過在此之前,誰先想掙那二十文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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