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婚一年,婚前認識兩年,我們相識整整三年,你像一個大號的孩子,從未想過承擔起一個男人應該承擔的一切,外出工作對於你來說,更像是兒戲,婚前我便照顧你,婚後如是,不但是伺候你穿衣吃飯,還要賺錢養這個家,說句實話,我很累。
結婚這麼久,你從未想過要和我登記,我在你那裡也體會不到你對我的關心和重視,我覺得自己做為一個女人很失敗。
咱們沒有登記,也就省了離婚這個過程,家裡的電視、冰箱都是我陪嫁的東西,全部留給你,銀行卡中還有兩千七百多,這裡麵都是婚後你賺的,一年的生活費也都是我賺錢支付的,也就是說,一年了,你一共隻賺了兩千多塊錢,是我在養著你。
現在都留給你,咱們好聚好散,望你好好生活,好自為之。
另:不要想著再找我,我已經離開了這個城市。
不見!
梅愛憐
彭欣看完信後,心裡倒是平靜下來,信中所說,他自己也知道,可是他改不了,其實娶這個媳婦也是無奈之舉。
他沒錢,沒有工作,房子還是和哥哥一人一半,沒有人願意和他這樣的算是三無人員生活,三十三、四都沒結婚,也隻有梅愛憐這樣的傻妞才會跟他。
另外,他還有一個難言之隱,小蝌蚪基本上都是死的,還是1.2.3,其實每次與梅愛憐在一起,都是吃了藥,勉強應付下來,但是吃藥不是長久之事,所以他知道一般的小姑娘沒人會對一個物質上什麼都沒有,顏值很普通,夫妻生活都保證不了的人過一輩子。
原主的前世就是個傻的不能再傻的大傻瓜,她根本就不知道彭欣居然還瞞著她這些,開始幾年裡還憧憬著想要個孩子,可是後來兩人連最基本的夫妻生活都沒有了,孩子更無從可得,可是覺得可以是年齡大了,在這方麵可以需求少了,隻不過彭欣更甚,她知道,他在外麵沒人,所以沒有就沒有吧。
隨著年齡漸長,漸漸地她也便習慣了,維持著親情過到老也行,她也不想這麼大歲數了還離婚,終歸兩人老了之後,也是個依靠。
但萬萬沒想到,彭欣其實一點不滿意這個媳婦,土肥圓的外表,應該是梅愛憐給他的印象,還帶著一副大眼鏡,年齡還比他大,這是實在找不到媳婦了,才將就著結的婚,前世裡,就連登記也是原主催著他才辦理的,也是在登記之後,他連藥都不吃了,也對夫妻生活徹底沒了興趣,形式都不願走了,也導致最後,一直到離婚了,都沒能行使一個男人的義務。
原主最後換來那樣的結果,她也挺恨自己,為什麼他對她都能做到那樣不留餘地,她到最後還是心軟了,明知道已經救無可救了,卻把自己辛苦積攢下來的錢都用來給他治病,所以臨死之時,才有了‘來生再也不願與他有任何瓜葛’了的心願,她什麼都不欠他的。
彭欣和梅愛憐結婚時,婆家一分錢沒給,是梅愛憐拿的錢才結的婚,雖然後來他也把婚禮的禮錢給了她,算是填補了一些,可是基本上他算是沒花錢娶了媳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