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從五品的官職。
於是愛憐在二十一歲時,再次升官,下到地方當知州去了。
地點還是老家那邊,直隸州的知州,下轄縣中就有比茲縣,愛憐對於皇帝的苦心還是比較感謝的,皇帝為了安排她,也是費了些苦心的。
這樣的領導,愛憐還是願意為他工作的,這樣也行,人總要有事做,不能總鹹魚吧?
於是愛憐收拾收拾,把鐘叔留在京城照顧京城的家,帶著老鐵和連奇,以及畫兒、箏兒,以及兩個粗始丫頭就走馬上任去了。
一路上走走停停,用了近三個月才算到地方,這一路上,愛憐又少不了行俠仗義,懲奸鋤惡,可以說是走一路,打了一路。
當然,愛憐還是收斂了許多,並不想讓丫鬟們知道的太多,大多數都是夜間趁他們睡著後行事,當然,大白天的碰到搶劫的,或是野獸,他也不能留手,但是沒有當時做得太過血腥。
當愛憐進入府城之時,看著熟悉的街道,熟悉的店鋪後,想想曾經在這裡參加鄉試的時候,心中也是感歎,時間過得可真快啊!沒想到,自己居然還有回來的一天呢。
與前任知州交接好了工作後,愛憐就走馬上任了。
新官上任三把火,這一把火就燒到了比茲縣,兩個月時間,就把比茲縣的錢縣令給拿下了,證據確鑿,連同馬家和江家一同下了大獄,錢縣令被囚車押解進京,其它人按照罪刑輕重,該斬的斬,該發配的發配,該牢役的牢役,總之,比茲縣的空氣似乎都清明起來。
上書推薦了一位四十來歲,因為剛正不阿而被錢縣令弄得差點家破人亡的的官員吳晉上位,比茲縣的百姓高興得上街燃放爆竹來慶祝錢縣令的倒台,衝他的囚車扔爛菜葉子,撥泔水來宣泄自己的怒氣和怨氣。
愛憐也算是為了家鄉人做了一件好事。
吳晉也視愛憐為恩人,幫他報了大仇,並推自己上位,知遇和提攜之恩讓他對愛憐的意見極為看重,對於愛憐下達的政令也執行的很快速和徹底。
同時,他也十分佩服這個年輕的知州大人,那些政令讓他眼界大開,俱都是利國利民的良策。時間久了,竟然對愛憐有著迷之信心,真正成了她的追隨者。
兩年的時間,愛憐讓自己轄下的百姓安居樂業,生活富足,人人臉上有了笑容。他們都慶幸有個真正的父母官,都不希望愛憐調職離開,愛憐在這裡很得人心。
兩年間,愛憐也多出個義子,真要說起來,應該算是親侄子。
要說這事情,還得從頭說起,當年愛憐離開比茲之時,在連大伯家放了一個玉佩,那隻玉佩正是錢縣令兒子身上的,是錢縣令送給兒子十八歲時的生辰禮物,價值不低。
愛憐把它放在了連義的房間,連義發現後,果然以為天上掉了餡餅,砸他腦袋上了。沒幾天便掛在腰間,招搖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