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啟時光(28)(1 / 2)

重啟時光(28)

買那個院子的事,是林有誌在從縣城回來的路上才跟林雨桐說的。

畢竟,要動用孩子掙回來的錢。要買在她的名下,這是要用身份證這些東西的,過戶也得本人去,也不能瞞著孩子。他是帶著些忐忑跟孩子說的,畢竟當父母的年輕時候那些事,再麵對孩子的時候多少是有些尷尬的。

他怕孩子會有意見。

誰知道才一說,閨女隻吃驚了一下之後就坦然接受了,“那地段挺好的。”路過的時候她也看過了,大門鎖著是沒錯,但房子其實還挺好的,隻是長期沒人住,才顯得破敗。

林雨桐就說,“其實未必一定得另外蓋,重新改造裝修就行了。”

林有誌也是這麼想的,那房子是七十年代蓋的。那家的主人當年在公社可是zaofan派頭頭,那個年代,誰敢得罪這樣的人?他也是那個年代過來的,這房子怎麼建的,他自己作為苦力之一,那是最清楚的。

最開始的時候,說是要在那裡給社員蓋一個思想政治學校,晚上都要去上課的。那這就是公家的事,於是當時大家的大事集體的事來辦的,磚要好的,材料要好。什麼樣的磚好?拆了那時候的古牆破廟裡的那種大青磚,質量是最好的。就用那種轉做的地基,軍用標準的水泥做打底的。房子上麵的大梁,那都是一水的老鬆木。

這學校學習了沒一年,又說村集體需要麥場,這房子的主人就發揚精神,把他家那偏僻的很的爛院子合並到麥場裡去了,然後就有人提議不能叫同誌吃虧,就又把學校賠給這位頭頭,這麼一倒手,人家弄了這麼一院子蓋的嚴嚴整整的房子。

可弄到手裡了,那個年代過去了,他家也倒台了。可能真是缺德事乾多了,住進去就非常不順利,先是大兒媳婦難產,孩子活了,大人沒了。再是考大學考出去的小兒子,畢業了分配工作了,結果去單位報道的路上遇上大雨了,從橋上過的時候掉水溝裡去了,當時路上沒人,直接給淹死了。再是女婿,被車給撞了,鋸掉了一條腿。

反正是家裡的老人健康的很,可就是下麵的孩子接二連三的出事。出事出怕了就叫陰陽先生給看了,人家就說那宅子不吉利,最好彆住了。人家那些年也弄了不少錢,十好幾年前,房產剛商品化沒限製的時候就買了房子走人了。這邊對人家來說就是噩夢。

這也就是為啥那麼好的地段一直沒人買的緣故。

林雨桐還安慰林有誌:“不用怕,村委不會要搬到對麵嗎?村委那再小,那也是衙門。隻要村委一動工,那地方便是風水不好,也能變成好的。這都不叫事。”

是!金保國當年要郭家的不要隔壁就是這個顧慮。他想買那邊,但是得先去找陰陽先生。叫陰陽先生看了,確實沒妨礙,他才好打聽,然後買下來。

然後這不是就遲了一步嗎?

林有誌被閨女提醒,那是一步都不敢耽擱。路上就打電話給對方,好些年都不見了,以前也是熟人的。一聽他要買還奇怪了,畢竟金家的隔壁嘛。但這種事……外人不好問呀。林有誌表示,我馬上就到,晚上多晚我都過去。彆管多少錢,誰問都彆賣。

林有誌去的挺快的,也還真沒人問呢。那邊也沒多要,前兩年八(看書就去clewx-)千就賣,如今一萬二,要是行的話,現在就簽協議,回頭得空了,咱去把戶給過了就行。

一家子都跟著過去的,人家在省城當年買了個院子,如今住的也挺寬敞的。這麼著急的話,林雨桐就給李教授打了電話,翻譯公司是有自己的律師的,請托律師跑一趟,給人家勞務費就完了,當晚就能簽。

人家還好奇:“這麼著急呀?”

“主要是明兒還有點事,這一耽擱,就不是十天半月了……”林雨桐是這麼跟人家解釋的。

這樣啊!那行吧!錢一給,協議一簽。先給了一萬,剩下的兩千等徹底過戶之後再支付。

打的回去的路上,橋橋一眼一眼的看林雨桐,想知道到底咋回事呀。這個決定太突然了。這要是自家住過去,這得嚇到多少人呀。

是!當天晚上金保國就睡不著了,好容易要到了人家的電話號碼,打過去問房子的事情,結果人家賣了!

“賣了?”賣給誰了?沒聽說呀!

那邊都不知道該咋說,很不好意思的樣子,“你也不提前說,要不然也不能這麼快給賣了。其實也沒賣給彆人……就是老林跟淑琴……你說你們這事我也鬨不清楚。要是賣給彆人,兄弟我反悔都行,但這到了淑琴手裡,哥,兄弟沒法反悔呀。”

話說的很好聽,那是知道自己也不會乾出從淑琴手裡搶的事來。

可淑琴咋會想著再住回來呢?

老林這是啥意思呀!

金保國躺在那裡翻來複去的睡不著,楊碗花也不敢睡,“咋的了?人家不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