錯位千金(49)三合一(錯位千金(49)林雨桐和...)(1 / 2)

這代人呀(105)

娛樂報紙, 本身也沒多大,更不養多少人。現在好了,被告了!

告他們的還都來頭不小, 金律師和林編劇就罷了, 再加上安娜和他那個東南亞富商的前夫,這就很嚇人了。然後法治在線那個欄目組, 也告他們。影響他們節目, 毀他們節目的名譽。

這上哪說理去?

報紙能辦下去, 他們最初也是有股東的。這些股東都有些小生意。然後這些股東真是覺得禍從天降,有一位給大公司提供原料的,被人家大公司告了,不僅終止了合作, 還告他們以次充好。一個廣告廣告公司的老總,當年不過就是養了個女人, 這女人想找事乾, 拿了點錢叫她去摻和娛樂報紙去了, 如今也給沾染上了,本來都拿下地鐵沿線的廣告了,中途被換了。原因嘛,人家好心透漏,你家的娛樂新聞不好好做, 造謠乾嘛?

報紙的主編委屈死了, 他們一直就是捕風捉影,胡說八道來著。

如今被扒拉出來餓了,怎麼辦?死道友不死貧道。啥意思呢?當初這文章誰寫的?他們是不養專職的寫手的。有個會排版會審稿的就行了, 那這稿子是誰投的?

雖然投稿靠郵箱,不用見人。但是稿費, 你得有銀行卡這些信息的嘛。名字這都是有的!然後就找這個人,寫這個的圈子也不大,找起來不難。

這一找,有意思了。這個人跟琉光常在一起玩,夜店之類的地方,常碰麵。想找出兩人在一起的合照不要太容易。

花錢弄來,掛出去。

誣陷的源頭我們算是找到了:請手下留情。

然後矛頭直指琉光。

這個些稿子的先是被報社給扔出來扛雷,回頭又得罪了琉光。事實上在一塊常罵林雨桐是有的,但寫這個,琉光確實沒有明確的示意。

他主要怕以後在這個圈子裡不好混了,覺得應該保琉光,那就隻能叫律師去扛這事了。這個周經緯是吧?就你了!當初那個作文比賽的視頻,把琉光給壓死了。完了之後,琉光想告這個籌備組,覺得公開這玩意損害了他的名譽。可巧了,接他這個官司的人正好事周經緯。他知道內情呀!

他替琉光喊冤,把這事公布於眾。然後琉光和周經緯捆綁一塊了。

之前還覺得周經緯有可能是冤枉的,現在跟琉光往一塊一放。那麼,你倆到底是誰利用了誰,說的清嗎?

簡直就是一池渾水!

還有‘清醒’的網友表示:琉光沒那麼腦子,主謀一定是周經緯。

為什麼呢?

人家分析了:你想呀,周律師在照片放出來的時候,應該站出來承認的。又不是出軌,男女談戀愛,在外麵找尋一下二人世界的甜蜜,開個房又不犯罪,沒啥不能叫人知道的。他本來就沒事的,彆人拍到了,以為是金律師,這是個誤會。澄清不就完了嗎?再說了,照片出來了,是截屏下來的,安必然是有視頻的好吧?他不出來澄清完全沒有道理的。尤其是在安娜全程參與和關注的情況下,不能以不知情沒時間澄清來搪塞,對吧!那麼這麼聰明的周律師,不澄清隻有一個理由,那就是――他就是謠言的炮製者,他篤定彆人弄不到視頻。所以,那模糊的照片就有了解釋,是他故意放的。且不擔心原版的視頻被放出來。

聽起來好像很符合邏輯。

那麼問題是,這視頻又是怎麼被發出來的呢?

又有聰明的網友是這麼猜測的:安娜都說了,跟金律師和颯姐關係特彆好,把兩人當恩人。她都叫孩子露麵了,不可能在這事上不澄清。肯定是她想澄清,但是周律師不同意。兩人起了爭執。周律師私藏起來的視頻,隻能事安娜偷著弄到手的。

而巧合的是,同一時間,安娜宣布與周經緯分手。W博上是一張很有寓意的圖片:一個小姑娘高興的躲在樹下避雨,她把這樹當做港灣。可樹卻抖動樹葉,滿樹的雨水全撒在了小姑娘的身上。小姑娘瑟縮顫抖,蔓延都是驚恐和不知所措。

周經緯:“……”摁下葫蘆浮起瓢!處理不過來了。

再加上很多的客戶終止與他的合同,一時之間焦頭爛額。

整個過程在三五天之間連環推進,這事又助推了當年案件的當事人發聲,村民接連上FANG,這事更砸實在了。

人人都以為,事情的真相就是這樣的。

可四爺和林雨桐卻知道,這真就是那個報紙投稿者為了掙那點微不足道的稿酬炮製的。然後這篇文章被一大V看到了,轉載了。可之所以迅速傳開,沒有幕後推手不可能的。那些隨後跟風的那麼些大V,都收彆人錢了。這個給錢的金主跟林雨桐有啥深仇大恨嗎?

沒有!

人家是一家娛樂投資公司,跟許安他們家不對付,這是其一。這兩年因為林雨桐的加盟,許安這叔侄二人,把是精品頻出。這是競爭關係。

其二呢,今年他們公司巨資打造的大型古裝曆史劇,有望爭奪今年各項大獎呢。誰知道本來打算第二年元月播放的片子,提前了。一上映,就爆了。今年的各項大獎,估計一半都歸人家。這算是新仇吧!

其三:他家一當家花旦,有花邊新聞被人拍到了。估計是壓不下去了。得炒出一個話題來,轉移大家的注意力。

對林雨桐出手,簡直就是一箭三雕的事。剛好,有個閒的蛋疼的人炮製了這麼個東西,那就玩起來吧。林雨桐那麼能懟,出來懟呀!彆覺得你能懟,廣大網友能人輩出,你出來吵架試試,你就是吵三年,你也吵不出個結果出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