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3章 第四十三章(1 / 2)

啊這……

徐大奎滿臉通紅,羞的。他手忙腳亂翻遍全身上下的口袋,隻有從褲兜裡掏出三毛錢,而上衣口袋比國營飯店的桌麵還要乾淨。

“嗤,沒錢點什麼紅燜羊肉,下一位。”服務員翻臉比翻書還快,眨眼間已經白眼問候。

徐大奎被後麵的大哥懟了踉蹌,他失魂落魄的退到一邊,激昂的少男心,碎了一地。

丟臉丟到宋老師麵前,他不活了。

揪著衣襟,徐大奎牙齒發出“哢哢哢”的聲響,丟人現眼到這個地步,挖個坑把自己埋了的心都有了。

不對,這黑夾克不是他的!那他的外套呢?徐大奎猛的一拍額頭,自己的外套,不是脫下來給紅毛衣穿了嗎?

他痛心疾首的狠狠跺腳,這倒黴的紅毛衣,碰到她果然沒好事。你們說說看,哪有他這麼背的英雄救美?一個好沒撈到還賠了鈔票,這可不是小錢,那可是整整四十九塊九毛七!

“哎哎哎,小子,彆杵在這,趕緊端菜。”董長征雜耍般一人端三盤子,路過徐大奎時,給了他一腳,“臭小子長點記性吧,無事獻殷勤非奸即盜,那位老熟人你以後躲著點吧。”

董長征願意看到徐大奎出洋相,但絕對不允許自己媳婦沒飯吃。他沒來得及幸災樂禍就擠到最前麵,把錢和糧票拍窗口,“打菜!說誰沒錢呢?”

這小子雖然不怎麼樣,但也是他董長征罩的。

董長征火力全開豈是一個小服務員吃得消的?哪怕他輕聲細語,仿佛不帶一絲火氣,可依舊讓服務員頭皮一緊,噤若寒蟬,忙不迭的點頭哈腰。

“哎,好嘞,後廚上菜。”

本來被強勢插入的人頗有幾分微詞,也乖乖閉嘴,隊伍甚至自發排成直線,整個飯店大廳裡前所未有的和諧。

徐大奎端著大海碗的湯來到窗口邊的位置,怏怏不樂的坐下。桌上豐盛的菜肴裝的彭滿缽滿,紅燜羊肉甚至小山堆似的冒著尖,說是兩份都有人信。

憑他徐大奎多年來吃國營飯店的經驗,就是他二姐夫來都未必有這麼滿。所以,這就是實力嗎?

不需要名貴手表,不需要華麗外套,隻要輕飄飄一個眼神,就能夠震懾四方!看來,他和董長征的距離,差了十萬八千裡。

還有,今天就當他花錢買教訓,那位“老熟人”,他是真的真的不想再碰到了。

夾一筷子熱氣騰騰的羊肉,“啊嗚”一口吞進嘴裡。董長征你等著,他遲早要翻越這座高峰。

紅燜羊肉確實不錯,軟爛入味,沒有絲毫腥膻味。宋渝吃了幾塊便停下了筷子,電影院如同噩夢,對她的食欲產生了深遠的影響。

她拒絕了董長征的投喂,單手托腮,百無聊賴的望著窗外,看人來人往,雲卷雲舒。這個年代的風物奇特,帶著鮮明的特色,行人雖然衣著樸素,但眼神清澈,充滿了精氣神。

咦,那個小姑娘身上披著的,不是阿土的外套嗎?所以,阿土嘴裡的熟人,就是這個小姑娘?

唐珍珍嘟著嘴,拄著親爸的胳膊,艱難的單腳跳。救命恩人姓甚名誰,她一點頭緒都沒有。這雲山縣說小不小,人海茫茫,她們……還有相遇的機會嗎?

縮進恩人的衣服裡,想象他還在自己身邊,唐珍珍才感覺好受一些。

“珍珍,今天國營飯店有紅燜羊肉,我們打一份?”唐書記小心翼翼的攙扶著女兒,討好的詢問。他眼睛裡冰天雪地,珍珍今天遭這樣的大罪,不報仇他就枉為人父。

紅燜羊肉是唐珍珍的最愛,她吸溜著口水,忙不迭的點頭,“要。爸爸,我還要糖醋排骨,紅燒鯉魚,四喜丸子。”

美食暫時撫慰了唐珍珍受傷的心靈,但撫慰不了她受傷的腳。隻蹦了幾步,她就累的氣喘籲籲。

賭氣在原地蹦了幾下,唐珍珍氣的兩頰鼓起,活像一隻可笑的大青蛙。她惡狠狠的看著飯店裡吃的正歡的那一桌,姑奶奶我慘不忍睹,你們到歡天喜地,真是太不公平了。

咦,那黑夾克怎麼那麼眼熟?

恩人!

哈哈哈,她就說,有緣千裡來相會,她和恩人之間緣分果然深厚。暗淡無光的眼睛一下子璨若星成,唐珍珍興奮的揮舞雙手。

這樣純粹的喜悅,和行色匆匆的路人形成鮮明的對比。哪怕隔了一層透明的玻璃,大快朵頤的徐大奎還是感受到了。他嘴裡叼著一塊羊肉,好奇的轉過頭去。

“啪嘰”,羊肉掉到桌上,滾了兩圈才顫悠悠的停住。徐大奎已經不知道該如何形容自己的心情,怎麼吃頓飯都不得安生?這紅毛衣就是他的克星,沒有之一。

欸,反過來想,紅毛衣的出現,是不是代表他可以拿回他的鈔票?到時候,他拿著自己的錢,到服務員跟著兜一圈,看她還敢不敢小看老子!

把筷子往桌子上一拍,徐大奎興衝衝的衝出了國營飯店。“喂”,徐大奎從台階下一跳而下,幾步就躥到了唐珍珍麵前,因為興奮滿臉通紅。

世界上最美好的事,就是期待的人微笑著出現在自己麵前。唐珍珍羞赧的垂下腦袋,手指無意識的摳著紐扣,心裡的歡喜跟雨後春筍一樣,接二連三的冒出來。

見珍珍露出難得的小女兒嬌態,唐書記跟生吃了個檸檬似的,酸的牙疼,女大不中留啊。嘁,眼前這個小夥子,皮膚太黑,個子太高,年紀太小,怎麼配得上他的寶貝千金?

唐珍珍抿著唇,雙手背著身後,上身左右搖晃,臉上的紅霞似火燒,千言萬語都在眼睛裡:恩人肯定和自己一樣,無比期待見麵。

真是紅大衣,天助我也。

徐大奎快活的露出大白牙,一言不發的揪起自己的外套,想把衣服從紅大衣身上剝下來。

“喂喂喂,大街上就敢對小姑娘動手動腳,還有沒有王法?”粗魯、不講理!唐書記對這個小夥子的印象更差勁了。

“大爺,你哪隻眼睛看到我對小姑娘動手動腳?這是我的衣服。這年頭,霸占彆人衣服還有理了?”紅大衣嬌縱,那他爸也不會是什麼好東西,徐大奎懟起人來毫不客氣。

大爺?自認為保養的跟小年輕一樣,唐書記氣的冒煙。他絕對不會同意這個臭小子當他女婿,絕對不會。

唐珍珍少女心碎了一地,恩人怎麼如此絕情?她要咬牙關扯著衣服,死命不肯放手。恩人名字名字不說,地址地址不講,這外套就是她唯一的念想。

誰都彆想奪走,就是恩人也不行。

“你披到我身上,衣服就是我的,你就當丟了,好不好?”唐珍珍苦苦哀求。

啊?紅毛衣這麼喜歡這件外套?這樣拉拉扯扯也不是事情,外套他就大度點,當送給紅大衣吧。不過,兜裡的錢,他必須拿回去。

這樣想著,徐大奎無奈鬆手,“衣服給你可以,不過我要拿回我的東西。”這是底線,他必須堅持。

小氣,什麼東西這麼重要?和衣服一起送給珍珍得了,小氣。以後想當我唐某人的女婿,想都彆想。

見紅大衣一臉不樂意,徐大奎脾氣上頭,惡聲惡氣說道,“你拉住衣服,我掏一下口袋就成,我們速戰速決。”

說著,他伸手拉開衣襟,在內袋裡摸索起來。哦豁,心愛的大錢錢都在,一張不少全部掏乾淨,堅決不能留給討厭的人。

神氣活現的拍拍鈔票,徐大奎一五一十數了起來。嗯,四十九塊九毛七,正正好。完成任務,徐大奎一甩衣襟,利索轉身離開。

“哎,你叫什麼名字,告訴我好不好?”有了名字,她肯定能順藤摸瓜,找到恩人的一切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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