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8章 大清和郡王(1 / 2)

弗萊茨不想把注意力落在自己身上, 說起這位筆友時更是滿臉笑意。( )

弘晝見此順水推舟問, “我聽過一點, 但不是那麼熟悉。”

弗萊茨當仁不讓的聊了起來, 弗朗索瓦-馬利·阿魯埃,也就是伏爾泰家世很普通。

作為法國巴黎一個富裕的中產階級家庭最年幼的孩子,父親弗朗索瓦阿魯埃是一位法律公證人,母親瑪莉瑪格麗特杜馬來自普瓦圖省的一個貴族家庭。在巴黎耶穌會和路易大帝高中接受教育, 伏爾泰便掌握了拉丁文和希臘文, 後來更通曉意大利語、西班牙語和英語。父親希望他能子承父業,但他偏愛文學。

“弗朗索瓦在法國駐荷蘭大使當過秘書,還和一名法國女子墮入愛河。可惜兩人私奔的計劃被他的父親發現, 被迫回國。”

弗萊茨也有幾分八卦天性,想到筆友的這份戛然而止的愛情,他雖然同情但事後講起就帶著幾分旁觀者的幸災樂禍。

然後二十一歲的時候, 弗朗索瓦因為寫詩諷刺當時攝政王奧爾良公爵被流放到蘇裡。兩年後, 又因為寫諷刺詩影射宮廷的□□生活,被投入巴士底獄關押十一個月。在獄中完成了他的第一部劇本, 關於路易十五的攝政,菲利普二世的《俄狄浦斯王》。

也是這個作品,首次使用了‘伏爾泰’作為筆名, 也是來自他在法國南部的故鄉一座城堡的名字。

之後悲劇《俄狄浦斯王》在巴黎上演引起轟動,伏爾泰贏得‘法蘭西最優秀詩人‘’的桂冠。

弗朗索瓦還年輕, 他的表現無疑是優秀的, 但因為父親希望他做一個法律人才, 這也造就了家庭上的矛盾。

作為斯巴達教育下的皇子,弗萊茨說到這個筆友時很親切,提及家庭時候更止不住的憤然。弘晝聽完弗朗索瓦的家裡情況,再結合弗萊茨本身,自然就不明白了。

或許弗朗索瓦失敗了,但在弗萊茨的心裡無疑是點起了一把火。

弘晝不得不同情,畢竟兩輩子的家庭都是相對開明的,屬於他的寵愛或許分有多少,但是該他的都是他的,怎麼也沒有他們的煩惱。

他拍了拍弗萊茨的肩膀,“聽起來好慘。”

“還好,他現在至少在做自己想做的詩人。”

弗萊茨的羨慕之情完全表露,弘晝想了想,“那和我有什麼關係?”

一個法國人,一個大清人,幾乎是半個地球的距離,更彆說他們見都沒見過。就像是兩個世界的人,沒有任何的關係。

除非……

“法國人應該都知道我的‘魔鬼’之名。”

弘晝摸著下巴點頭,覺得很有可能。畢竟康熙和路易十四的筆友情摻雜了大量的國際關係,明明沒有說什麼,但是彼此都是客客氣氣的,還互相交遞了畫像。就像是網戀裡的人一樣,互相吸引之後都會好奇,看一看對方長得什麼鬼樣。

這麼久了,康熙的名字刻在那本自傳書上,被人一路傳到神聖羅馬帝國,連他這個略帶反麵名聲的後起之秀也是名聲大噪。

想來在法國,這種名氣會更大。

弗萊茨聽了哈哈笑,“再見到你之前,我也以為你還以為你是脾氣很糟糕的人。”

“他們隻是嫉妒我的聰慧!”

“我喜歡你的自信,弗朗索瓦看到你的話,肯定會人喜歡。”

“什麼意思?”

“弗朗索瓦喜歡東方的社會、文化和法律等,他以前就說很喜歡你的爺爺,後來聽說你的的事跡後希望可以認識你。”

弗朗索瓦了解東方的文化,自然也明白他們的說話方式。弗萊茨坦白道,“在昨天之前,我還擔心你會說話格外謙虛。你知道的,我不太習慣。”

弘晝對此聳肩,“那你們還需要更認真的了解,我們不是每時每刻都謙虛的。”

“比如?”

“比如你說我很聰明。”

“好吧,根據聽聞你確實很聰明。”

“謝謝,我也這麼覺得。”

弘晝大言不慚的露牙笑,彆的不確定,但他確實是如此。對他的肯定,他當然不會謙虛不認,那多傻啊!

兩人嬉笑一陣,弗萊茨說著話腳步不停,大抵是肌肉上的熟悉之後走路也沒有那麼難受了、

腓特烈威廉一世準備的校閱很精彩,一場比昨天不成多讓,甚至是更大氣磅礴的軍隊演習。校閱不像是真的要出兵,展現他們的風采才是最重要的。

異國的軍裝和兵器,還有不同的列陣都讓弘晝看得認真,直到腓特烈威廉一世建議給看他們的勇士決鬥。

康熙當時笑嗬嗬的應了。

弘晝乖巧坐著,此時此刻的他不能夠走開,但為防自己身體上的不適應,感覺會有不舒服的畫麵就眼珠挪一挪。

一場決鬥進行到最後,康熙拿起一旁的當地特色飲品喝了幾次。

昨兒用飯的時候弘晝喝過,因為不好喝一直擱著,相反是他們的酒還能夠接受。

弘晝知道康熙也不舒服,事後問他的時候,他老人家搖了搖頭道,“朕不是看著這些不舒服,年輕的時候也未嘗沒見過。”

真的沒見過的弘晝感覺到了差距,想起康熙是親征打過仗的,他似是明白的應答,“那瑪法現在是看著不忍心?”

“嗬,這有何不忍心?”

“他們沒仇沒恨的,每日訓練就是想著有朝一日能用上,結果就在這演習上……”

弘晝皺緊眉頭,顯出自己的不認可來,無論如何他是不可能做這種事情。一來不接受,二來也不明白。

康熙自然明白他的意思,當初他也是這樣錦衣玉食過來的,所有的痛和出行參戰的士兵截然不同。可這些事情,哪有想想這樣簡單的?

他老人家唏噓道,“朕當初也這樣想,可你知道朕為何總要提及大清的馬上功夫?不願看著當年的巴圖魯們,一個個都變成隻懂消遣享樂的紈絝?”

“因為咱們大清就是憑著巴圖魯的凶悍,所以才奪得了天下。”

“是啊,可人好好地,又怎麼能有這份視死如歸的凶悍?”

康熙的眼眸裡閃了閃,帶著幾分水色的微亮,這些日子提及往事越多,人就跟著感性傷懷起來。

弘晝沒有說話,默默地跟著旁邊自然地捶腿聽。

沒有人生來就該做什麼,一切都是造化弄人,以及自己的選擇。

可這話說來簡單,真正能夠抉擇自己人生的太少太少了。而人又有一些劣性根子,覺得難處不在自己身上,就似乎世界都是美好的,也不知道痛是什麼感覺。

到那個時候,人才會明白人生來赤條條,沒有誰欠誰,也沒有誰應該為你衝鋒陷陣。就如後來的那句話,哪有什麼歲月靜好,隻是有人替你負重前行。

就像康熙的皇位,就像那一場場戰事後被保護的百姓。

隻有這個時候,那些所謂的明朝義士等人縮在人後,靜靜的等著事情結束之後才會喊一聲反清複明。可這樣舍不得付出,又怎麼可能有收獲?

百姓們看的是誰能給太平日子,而戰場上的士兵是看誰能站在背後和自己並肩作戰。

弘晝那樣在演武場裡,就算是摔摔打打一百年,可沒有真正的廝殺見血,到了戰場上也多半是個送人頭的。

或許在弘晝看來,這些比試是不必要的,但對於士兵而言是格外重要的實戰。隻有和死亡擦肩而過,自己才能迅速的提升自己。

不過說到這些,康熙最後歎道,“這普魯士的軍法厲害,比朕當年還要凶悍。”

言下之意還是太過了。

弘晝這麼轉了一大圈,他反而理解起來,“這也不怪,我這兩天看著,他們的火器好像是差了些。”

“咱們就是來看看。”

“我明白的。”

普魯士國家小,互相友好認識了十天之後,爺孫兩又重新動身走。根據康熙的意思,終點站大概是法國。弘晝看著飛來的邀請信,毅然決然的要先去大不列顛。

弗萊茨很少遇到能說話的人,弘晝見到他也有幾分自來熟,兩人有點友誼的意思就要離開,他對此很是傷心,“我父王不會讓我離開,但也許我們能做一個筆友?”

“當然,我也期望可以在《世界報》看到你。”

“會的。”

兩人相視而笑,兄弟似的抱了抱,臨走的時候弘晝還拉著他又拍了一張照片。一是記載自己的曆史,二是可以回憶過往。

說不準鏡頭前的某個人,就是未來曆史聞名之一呢?這樣他也跟著沾光,好歹能在帖子上占個位置,標題大概是‘扒一扒那個曆史名人手機狂魔?’

又或者是,‘驚!那些年的大神竟然都和他有一腿!’

想想真的很刺激。

弗萊茨見此更加不舍,他感受到了友人的情緒,將他隨身的紅寶石小匕首送出,“這是我送你的,期待下一次的見麵。”

“當然,世界這麼大,我還沒逛完呢!”

弘晝豪情壯誌的拍胸口道,反正這世界所有的事情都是有一就有二。既然胤禛答應了他出來,那以後這種事情隻會趨向於平常。到時候就算他一個人出行,說不定都能被人認出身份來,並笑著敬為上賓。

上了飛艇,弘晝打開自己的小本本上,上麵描繪的粗略地圖上又舔舔改改,最後在普魯士畫了個小小的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