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五章:這種玩意,也能稱之為合同?【跪求鮮花評價票】(2 / 2)

王南緩緩的問道。</p>

剛才羅老師的玩笑歸玩笑,但正事他還是要問的。</p>

他們就是因為不知道如何在法律上解釋這份合同,這才來問羅飛的。</p>

羅飛的表情沉默了一下,隨後眼神微瞪道:</p>

“這他麼的竟然是份合同?這樣的東西也能稱之為合同?”</p>

“是它飄了,還是我國的合同法提不動刀了?”</p>

說實話,當他看完這份合約的時候,他也很震驚,如今竟然還會出現這樣的玩意?</p>

簡直是刷新了他的認知!</p>

“哈哈哈!羅老師太精辟了!這種東西也能是合同?”</p>

“若不是這個龍龍社區的鏈接,提示這份合同是真實的,我還真以為這哥們是在鬨著玩呢......”</p>

緊接著。</p>

羅飛繼續道:</p>

“為避免大家看的太累,我給大家做一個總結吧!不過先說好,我可沒說這是某書集團的合同啊!這隻是我對某古代奴隸合同做的總結!”</p>

羅飛說完。</p>

直播間的觀眾們再次樂了。</p>

“沒想到,羅老師慫了啊......哈哈!”</p>

“你以為呢,某書集團的母公司心悅集團,那可是坐擁最強法務部之一,擁有北山必勝客的稱號啊!”</p>

“北山必勝客,哈哈!笑死我了!”</p>

他便開始拿出了紙筆,開始書寫。</p>

片刻的功夫。</p>

羅飛已經將自己的所總結的內容儘數寫在了紙上。</p>

啪!</p>

羅飛隨後將這份合同擺在了攝像機之前。</p>

隻見那紙上寫著:</p>

1.作者創作的書,直到作者時候50年,版權都歸某書集團所有。(老羅點評:作者創作的書,那能是你的嗎?我們某書給你們管著,那是給你們麵子!我們給你們開發版權作者IP,你們竟然連版權都不給我們,你們作者還是人嗎?死後五十年版權回歸,更是作者的福報!”)</p>

“臥槽!死後五十年,作者的書才歸作者所有,這他麼還是人嗎?到那時候黃花菜都他娘涼了吧!”</p>

“牛筆,真版權回歸之時,家祭無忘告乃翁!”</p>

“這就像你生了個孩子,然後告知這孩子得在你死後五十年,你才能撫養......這也太他麼的6了吧!”</p>

“羅老師太逗了,神他麼的福報......”</p>

羅飛總結之下,他們算是明白了這合同裡究竟是弄了些什麼條款!</p>

隨即,他們看向羅飛總結的第二條內容:</p>

2.作者和某書集團不再是合作關係,而是委托創作,著作權歸屬於某文集團。(老羅點評:你們作者的作品發在我們的平台,我們某書集團幫你們發表,不用網費的嗎?著作權歸某書集團所有,沒毛病吧?!你說你是作者?我們某書才是原作者好吧!)</p>

這條看下來。</p>

觀眾們頓時就沸騰了!</p>

“臥槽!連著作權都不是自己的?這太過分了點吧?”</p>

“羅老師說的沒毛病,我們某書花了網費了,你們作者還想要著作權?”</p>

“那這麼說,按照某書的邏輯,我考試寫的作文,也不是我的嘍?而是學校的?”</p>

“某書厲害了!自己同時創作幾十萬本書!我願稱之為最強原作者!”</p>

(活動時間:6月25日到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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