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上古秘聞(2 / 2)

這些人,則被尊稱為先知。

由於蠻荒世界凶險莫測,但凡能遊曆大荒的存在,無不是集力量與智慧於一身的超強者。

任何部落。

遇到這樣的存在,基本都會將其當做貴客迎接。

而先知的到來,往往也會帶來更先進的技術,讓整個部落的生產力,都產生極大的增強。

舉個例子。

黑石部落用獸骨磨製武器的技巧,用草藥療傷的技巧、縫製獸皮衣的技巧,搭建房屋的技巧,都是百年前遊曆路過的先知所授。

若沒有先知傳遞智慧,或許如今黑石部落,還停留在茹毛飲血階段,甚至可能早已覆滅。

可以說。

在大部分部落老人的心中,先知的地位比族長、大祭司還要更加崇高。

畢竟。

任何一位先知,若是願意待在自己的部落裡,都能享受最安穩的生活。

不但沒什麼生命危險,甚至還能優先品嘗最肥嫩的烤肉,享用最強壯的大屁股女人,妥妥人上人,甚至有可能活到壽終正寢時。

但是。

他們毅然選擇放棄優渥的生活,孤身行走在茫茫大荒中。

沒有遮風避雨的房屋;

沒有穩定的食物來援;

沒有大屁股女人暖床;

甚至就連睡覺時,都睡不安穩,隨時有可能被凶獸襲擊。

如履薄冰,如芒刺背。

稍有不慎便可能遭遇不測,埋骨青山,甚至連一方墳塋,一塊墓碑都是奢望。

如此品德。

可稱為聖賢,可稱為偉人,有資格承受所有部落的膜拜!

而這。

也正是王秀被大祭司認定為先知後,整個黑石部落的人,都對他叩拜的原因。

沒辦法。

整個黑石部落的人,都是聽著先知的故事長大的,甚至有不少原始人的理想,就是長大後能成為先知。

這種尊敬、信仰,是刻在骨子裡的。

至於為什麼王秀剛現身時,那些原始人們沒往先知上想。

原因很簡單。

因為王秀實在是太乾淨、太整潔了,壓根就不像是人類。

傳說中的先知,基本都是穿獸皮衣,蓬頭垢麵,身上輕輕一搓就能捏出丸子的,皮膚也都是偏棕黃色。

由於一路風餐露宿、顛沛流離,看起來甚至可能比普通原始人,還要更狼狽。

而王秀呢!

衣冠楚楚麵如冠玉,皮膚光滑白淨。

在原始人的固有觀念裡,壓根就不可能存在這樣的人類。

哪有人長得這麼好看?完全不合理!

相比於人。

他們的第一反應:這怕不是什麼人形妖獸吧!

好在。

有著靈犀符的存在,沒有造成誤會。

此外。

從大祭司口中,王秀也得知:即便是傳說中的先知,也並不懂符籙之術。

隻不過王秀施展的符籙之術,與百年前上一位路過黑石部落的先知,所施展出來的草藥療傷術一樣,都擁有無比神奇的效果。

而且這種技術,大祭司無法理解,一切無法理解的技術,都歸屬於先知!

對此。

王秀並沒有過多解釋,而是默認了。

畢竟。

從某種意義上來說,從另一個世界降臨,擁有遠超這個時代的先進技術,王秀與這個世界的先知相比,含金量隻會高不會低。

此外。

那些原始人將王秀誤認作先知時,身上冒出的金光,也讓王秀很感興趣。

孕養靈魂之力;

加速神識恢複;

甚至似乎還有強化精神、悟性之效。

這些金色光點的效果,與傳說中的‘信仰之力’實在太像。

或者說。

這些金色光點,應該就是信仰之力。

隻不過未來世界的信仰,基本都被各大頂尖教派高層瓜分。

以王秀的實力和地位,根本沒資格去沾染爭奪。

但是。

這個蠻荒世界,卻讓王秀看到了更多的可能性。

既然冒充先知能收獲信仰之力,那如果他真正擔負起先知的責任,幫助黑石部落繁衍壯大。

甚至去接觸、尋覓更多的原始部落,成為他們共尊的先知。

會不會得到更多信仰?

甚至借助這些信仰之力脫胎換骨,打通一條至高封神之路?

想到這裡。

王秀便感覺心中火熱。

這條大道,理論上完全行得通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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