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零九章 抽絲剝繭(求月票)(2 / 2)

民國諜影 尋青藤 4576 字 7個月前

另一個死者是單身居住,我們去他家裡也看了,仔細勘察了一遍。家裡麵的物品和家具都很整齊,門窗都完好,門上掛著鎖,沒有人進去過的痕跡。”

寧誌恒聽完這些話,分析道:“也就是說,這兩個人家裡都不是第一現場,也沒有人進入過的痕跡!可是兩個死者生前都被人折磨,並嚴刑拷打過,並逼問口供!要知道殺一個人,不過一刀而已,可是要對一個人進行拷打折磨,就必須花一定的時間,首先要有一個地點。現在已經說明這個地點不是在兩位死者的家中,那會在哪裡呢?我判斷他們肯定有一處房屋,以提供審訊拷打,追問口供的地方!

那麼這個地方具體在哪裡呢?我們來看拋屍的地點,南京城的垃圾堆多了,可以選擇拋屍的地點也很多,為什麼要選擇北街口垃圾場,是因為這是離他最近,也是最方便拋屍地點。

我估計凶手沒有機動車輛,在南京城內有汽車的,非富即貴。相信凶手還沒有奢侈到這種地步。

那麼凶手殺人滅口後,拖著兩具沉重的屍體,需要扔到北街口垃圾場。凶手無論是用人力或者推車,將兩具屍體扔到了北街垃圾場,他都需要花費很大的力氣,所以我初步判斷,凶手折磨拷問並殺害死者的地點。距離北街口垃圾場絕對不會太遠。

還有一點就是,凶手,或者說是這一夥凶手,是專門為尋找家徽印章的這件事來的。所以他應該不是本轄區的人,因為這個的可能性很小,應該是外來人口。

所以我估計凶手在你們轄區臨時租了一處房屋以方便行事。而凶手此時應該就藏在你們的轄區內!

還有凶手作案的時間,不是在白天。白天眾目睽睽,人多眼雜。無論是抓人還是拋屍都是很危險的,他們應該是夜間,最起碼也是黃昏時分,行人稀少的時候下手,至於襲擊他們的地點,咱們不得而知。

現在,我提出一個思路,凶手為了來找到家徽印章,也為了方便作案,就在轄區內租了一間房子。時間就在這十四天之內,這間房子距離北街口垃圾場應該不遠。他夜晚行動,抓了這兩個人。

然後進行了審問拷打,之後再殺人滅口,用推車或者是人力拋屍北街口垃圾場。”

大家聽到寧誌恒的這篇抽絲剝繭的分析之後,都為他精彩的推理和判斷感到吃驚。他的分析,絲絲入扣,句句合理,就這麼簡簡單單的將凶手的行蹤描述了出來。

寧誌恒看到大家沒有提出異議,便指著地圖上的北街口垃圾場說道:“以這個拋屍地點,北街口垃圾場為中心,調集所有的警力將方圓兩公裡之內的街區全部封鎖,挨家挨戶的搜查外來人口,隻要不是本轄區的人口,尤其是這十幾天剛剛租房的租客,把人都找出來,我們在他們之中再查一查。這中間有沒有我們猜想的那兩個練過武的好手。

隻要是身形矯健,體型健壯的外來租客,必須馬上控製住!

現在是白天,凶手習慣夜間作案,凶手要是再次行動,一定會選擇夜間作案,現在正是他躲藏在隱藏點的時間,夜長夢多,我們現在動手正是時候。”

眾人一聽寧長官要馬上行動,精神都是一緊,全神貫注的聽著寧誌恒的下一步指示!

“我們必須集中全力搜捕這夥凶犯,劉大同,你調集警察局所有的警力,馬上封鎖住我指定的區域,來往的居民許進不許出,所有通信線路一律斷電,防止凶手受驚後向外界報信!我會馬上調集行動隊的人手負責抓捕行動,陳延慶不是負責戶籍工作嗎?讓他帶著些人手配合行動,挨家挨戶的查,一個人一個人的過,對外就說是戶口調查!總之今天一定要把這塊區域像梳梳子一樣,仔細的梳一遍,一定要找到這夥凶犯!”寧誌恒當機立斷,一錘定音!

命令一下,眾人紛紛領命,劉大同馬上開始調動全警察局的警力,如今在警察局裡劉大同的話語權本來就大,再加上現在有寧誌恒現場指揮,包括警察局的唐局長聽到動靜,也是趕緊跑出來,來到寧誌恒麵前,一副積極配合的模樣!自然是人手充足,治安警和巡警全體出動,動作是雷厲風行!

這邊寧誌恒也是馬上給軍事情報調查處打電話,通知石鴻帶領第三行動隊全體出動,實施抓捕凶犯的行動!

石鴻和王樹成一直就在辦公室守著電話,隨時待命,接到電話後一聲令下,全體隊員馬上出動,火速趕往指定區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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