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章 第十六章(2 / 2)

吏科都給事中彈劾韓皎父親韓玉深罪名有二:

起因是在半年前,工部興修江南行宮,有江南的建材商人,狀告督工太監私下受賄,越權撤換了朝廷選定的建材供應商。

此案送至京城大理寺複審時,恰好是韓玉深主審。

案子判得沒問題,朝廷也撤換了督工太監,問題是定案後,韓玉深另外上了篇奏疏。

奏疏中,韓玉深大致複述了江南建材商人告訴他的一些內情,就是說工部選用了一些價錢過高的木材,而這些木材之所以價高,並非在質量或外觀上優於另一種建材,而是因為它的運送成本較高,可以方便某些部門在運輸環節撈油水。

皇帝看了之後,立即敕令改用品質相當,但運輸方便價格低廉的那款木材。

這件事情原本早就翻篇了。

這個吏科都給事中的彈劾內容,是聽說韓玉深的親戚也是做建材生意,曾想摻一腳江南行宮的修建工程,卻因報價過高,被督工太監婉拒了。

韓玉深因此心生不滿,惡意栽贓督工太監,這是罪名一。

其二,經多名木材商共同證實——修建行宮最初定下的木材,雖然與廉價那款木材品質相似,但實際上防潮性略勝一籌,更適合江南氣候,雖然運輸費用相對較高,但建成後,維護費用相對較低。

那名言官便彈劾韓玉深打著為朝廷節流的名義,蒙騙聖上,實則短視愚昧,造成了更大的損失。

韓皎聽完這兩項罪名,渾身的血簡直涼成了冰。

這官場的老狐狸們,實在比他想象中可怕萬倍。

明明是因為徹查李閣老的爪牙而遭陷害,被按上的罪名,卻跟殺良冒功案沒有一丁點乾係。

再說這兩項罪名,第一件簡直是笑話,誰不知道韓玉深為官清廉,連冰敬炭敬都不收,怎麼可能因為親戚沒做成生意,就事後報複?

況且督工太監受賄案既然定案,就說明當時人證物證齊全那是個鐵案!

到了這無恥的言官口中,卻成了“聽說韓玉深是為親戚報複,而陷害內官”。

單純這一個罪名倒還好說,可怕的是第二個罪名。

第二個罪名直接是想要了韓老爺的命。

因為如果這個說法成立,那麼皇帝肯定會龍顏震怒。

修建行宮那麼大的工程,如果真的因小失大用錯了建材,皇帝心裡要多嘔氣?

而且皇帝會覺得當初被韓玉深三言兩語蒙騙了,有損英明,簡直天顏受辱。

哪怕這案子最輕,判定韓老爺隻是失察,皇帝事後也會找機會整死他,甚至整死他全家。

而事實上,這第二個罪名也隻是“聽說”。

這個言官不知從哪找來一群假專家,強行說木材防潮性略勝一籌,實際上,這根本不可能。

這麼大的差彆,當初換建材時,肯定有專門官員多方調查確認過,不可能現在突然出現這種致命的區彆。

這兩項罪名全都是捕風捉影,可朝廷監察禦史和六科給事中,本就擁有風聞言事的權力。

王法明確規定,他們“所奏涉虛,亦不坐罪;倘知情蒙蔽,以誤國論”,用後世的話說,就是寧可錯殺一千,不可放過一個,簡直是強盜邏輯。

“小白?”周浩見韓皎麵無血色,忙伸手扶住他,勸道:“這兩項罪名並無實證,且從前都有定論,想必刑部不會為難你父親,不過是走過場,你不必過分擔憂。”

韓皎心如刀絞,這樣的案子,還不是誰的拳頭硬,誰有決定權?

那個言官的幕後主使者,是李閣老,而韓皎的父親背後並無靠山,結果已經不需要猜了。

周浩涉世不深,不清楚韓老爺被彈劾的真實原因,當然以為案子還會有天理公道證據說了算,韓皎卻知道,這案子怕是回天乏術了。

人心如此脆弱,周浩見韓皎一個趔趄險些跌坐在地,忙扶著他回到直廬,遞茶扇風,半晌沒見好轉,趕忙去向掌院學士告假,將韓皎送回府邸了。

出了宮門,韓皎漸漸緩過勁來,被周浩扶上周家馬車時依舊臉色蒼白,卻打起精神恢複鎮定。

韓皎知道自己現在這副模樣,決不能讓母親看見,便請車夫把自己送去長茗巷的一家茶館暫歇。

獨自在茶館雅間枯坐許久,韓皎想遍了所有反擊的可能,最終卻隻有一條路可行——

提前投奔燕王。

事實上,就算證實韓老爺是因為殺良冒功案遭受謀害,燕王也未必肯花大力氣,救一個馬前卒,因為這兩項罪名實在太棘手,可能會得罪皇帝。

想要救父親,韓皎必須讓燕王覺得,他的才乾值這個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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