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4章 第一百零四章(1 / 2)

愛你怎麼說 風流書呆 9398 字 3個月前

肖嘉樹為了多與季冕相處一會兒,吃完飯絕口不提回酒店的事,而是拿出劇本準備深入探討探討。季冕也當做全然不知道他的小心思,隻笑眯眯地聽他說話。

《一路狂奔》的劇情其實很簡單,說的是一名華國富二代跑去美國逍遙,不料竟遭遇了綁架,所幸最後被保鏢救了。二人原本以為這隻是單純的勒索錢財,卻發現其中一名綁架犯竟然能把音頻做成非常高端的病毒發送給富二代的父親,以此乾擾他的正常生活,這顯然不是一個掙紮在社會底層的,沒受過多少教育的街頭混混能擁有的能力。

富二代的保鏢原本是做特警的,三年前在追查一個人蛇集團的過程中不小心害死了兩名臥底,而任務也失敗了,最後被警隊除名。他的犯罪嗅覺十分靈敏,立刻就察覺這其中存在很大疑點,於是給當地警方提出建議,讓他們深入調查一下。做完筆錄後二人回到酒店,發現富二代的房間被不明人士闖入並翻得一團亂,尤其是電腦、手機、平板等電子產品。闖入者似乎在尋找什麼東西,這顯然不正常。

在保鏢地追問下,富二代才想起來,自己在被綁架之前曾見過一位華裔女性,她混入他舉辦的狂歡派對,並交給他一張芯片,反複言明這是韓冬的東西,讓他一定記得轉交。富二代當時喝得酩酊大醉,隨手就把芯片扔在酒的廁所裡,未曾帶回酒店,也未曾帶在身上。追殺而來的犯罪分子卻誤以為東西一定在他手裡,於是將他綁架了。

韓冬想不出自己在美國有什麼熟人,但富二代在狂歡派對上拍了很多照片和視頻,找出來讓他辨認,他才發現該華裔女性竟然是三年前被他害死的兩名臥底中的一個。他深感此事大有蹊蹺,應該與三年前的那樁案子有關,立刻就讓富二代帶他去那間酒尋找芯片,與此同時,犯罪分子也在尋找這樣東西,雙方你爭我奪,你追我趕,故事就此展開。

肖嘉樹扮演的富二代徐天佑是個貪生怕死,卻也心懷正義的年輕人,關鍵時刻還能爆發出非凡的勇氣,人設非常討喜。而季冕扮演的丁勁鬆隻是一個配角,但這個配角擁有刁炸天的身份。他是美國最大的華人幫派的首領,在黑道上的影響力非比尋常,同時還是個基佬,不喜歡美女,隻喜歡騷浪的小鮮肉。

你想想,僅憑兩個人的力量,而且還是外籍華人,如何鬥得過在美國擁有相當實力的人蛇集團?於是編劇就給兩人加了丁勁鬆這樣一根金手指。

丁勁鬆看上了長相“美豔”的富二代,總會在關鍵時刻幫富二代擺平麻煩,兩人一個追一個逃,故事情節非常搞笑。到最後,當富二代和保鏢快被人蛇集團首領殺害時,也是他及時出現扭轉了局麵。

肖嘉樹趴在床上,一邊翻看劇本一邊嘖嘖稱奇,“季哥,你好像從來沒演過類似的角色,又是基佬又是黑幫首領,會不會有損你的形象啊?”

季冕拍拍他挺翹的屁股,輕笑道,“我對自己的定位也是一個演員,不會為了營造良好的形象就去挑剔劇本,挑剔角色。”末了附在戀人耳邊低語,“再說了,正是因為喜歡這個角色的設定,我才會接拍這部戲。無論是在現實中還是電影裡,我都想守護你。”

肖嘉樹扭頭看他,眼睛濕漉漉的。季哥怎麼能這麼會說甜言蜜語啊?他的心臟都快受不了了。他立刻爬起來,撲到季冕身上反複親他,從嘴唇親到臉頰,又從臉頰親到額頭,然後順著鼻梁、下巴一直親到脖子和鎖骨,把季冕弄得渾身都是口水。

他第一次談戀愛,根本不知道該怎樣討好人,愛意湧上來了就是一通亂蹭亂親,像一隻小狗。他坐在季冕的腰腹上,雙手揪著他的衣襟,時不時便低下頭啄吻他一口,發出唧唧的脆響,明亮的眼裡滿帶眷戀與得意。

季冕一隻手扶著他的腰,一隻手揉著他極富彈性的翹臀,唇角掛滿溫柔的笑意。他喜歡小樹的熱烈,也喜歡他的直白,他找不出任何一點不投契的地方。他的每一麵,甚至於每一根發絲,都是他預想中最為鐘情的模樣。

他把人拉進懷裡,按住他後腦勺,交換了一個唇舌交纏的吻,歎息道,“幸好孟彪毀約了,不然我一定會被醋缸淹死。”

孟彪就是之前毀約的那名演員,人如其名,長得五大三粗一臉橫肉,慣愛在喜劇片裡扮演惡人,很有一些知名度。肖嘉樹想起孟彪的長相,再看看被自己壓在身下,堪稱俊美無儔的季哥,不免也打了一個寒顫。

“季哥,還好你來了!”他把腦袋埋進季冕溫暖的頸窩裡,嘟囔道,“我現在才發現,自從出道以來,我們一直在合作。我數數看啊,我一共演了三部電影,每一部都跟你搭檔,而且隻有在與你飆對手戲的時候,我的狀態才是最好的,你說神不神奇?”

“這大概就是緣分?”季冕一邊低笑一邊親吻小樹發頂,手臂半摟著他,時不時在他胳膊上拍撫一下。他們並排躺在床上,什麼事都不乾,隻是你一句我一句地聊著天,精神世界卻都愉悅無比。

這樣的狀態就是季冕理想中最好的狀態,也是他一直以來夢寐以求的生活。

“對,我們的緣分真不淺,注定是要在一起的。”肖嘉樹大言不慚地說道,緊接著又有些憂慮,“季哥,與你合作久了,我再跟彆人對戲總覺得不太舒服,你說要是日後你不在劇組我就演不好戲了該怎麼辦啊?”

“那我就追你追到劇組去,你在哪兒拍戲我就跟到哪兒,即便不演任何角色,我也會站在一旁看著你,這樣好不好?”說完這句話,季冕滿足地歎了一口氣。他知道自己徹底完了,這輩子恐怕都擺脫不了小樹。他何曾對一個人如此包容,如此依戀?

是的,不僅小樹依戀著他,他對小樹的愛與不舍也同樣濃烈,他就願意待在小樹身邊,時時刻刻看護著他,沒有任何理由,也不覺得疲憊或勉強。

肖嘉樹心裡的憂慮立刻便消散了,翻身壓住季哥,美滋滋地親他的嘴,“季哥,你不用陪我去拍戲,你經常來給我探班就行了。當我元氣快耗儘的時候,隻要一看見你,我就能滿血複活。季哥,你是我的精神支柱你知道嗎?”

“我知道。”季冕輕輕地揉著小樹的腰,目光繾綣。

兩人躺在床上膩歪了很久,又聊了聊劇本的事,這才沉沉睡去。

翌日,肖嘉樹首先清醒過來,感覺小腹繃得很緊,便忍不住蹭了蹭季哥,然後才發現他也硬了,正筆直地杵在自己雙腿間。男人都是這樣,早上的時候比較容易激動,這很正常。

肖嘉樹是個適應力很強的家夥,昨晚還羞臊難言,如今卻已食髓知味。他慢慢貼近季哥的身體,輕輕頂了頂他,卻沒料季哥猛然睜開眼睛,翻身將他壓住,熱烈地吻了他十幾分鐘,用手把兩人的並在一處揉弄。

一陣粗重的喘息過後,肖嘉樹徹底癱軟在季冕身下,臉蛋緋紅,眼睛濡濕,模樣十分誘人。季冕雙手撐在他腦袋兩側,吻去他眼角的淚珠,啞聲道,“寶貝兒,早上好。”

老公早上好!肖嘉樹心裡默默喊了一聲,表麵卻慫得很,小聲道,“季哥早上好。”

季冕手肘一彎,頓時笑趴在他身上。

肖嘉樹掀起被子偷偷嗅了嗅,本就紅潤的臉頰快滴血了,囁嚅道,“季哥,咱們去洗一洗,我的那個都沾在你肚子上了。”其實季哥的那個也沾了他一身,氣味還非常濃烈,有點像栗子花,很好聞。

他忽然就想起了在某本科學雜誌上看見的一句話——嗅覺的感受對伴侶的選擇與性.欲的產生有著不可否認的功能,有時甚至起著關鍵性的作用。每個人都有自己特殊的氣味,就像每個人的指紋一樣,各是各的,所以人類會因為“氣味相投”而愛。這種愛的味道會狠狠滲入我們的心裡,去驅逐躲在裡麵的孤獨和不安。

現在,他正被季哥的氣味包圍著,於是所有的孤獨和不安都跑走了,隻剩下溫暖與寧靜。如果可以,他真想就這樣黏糊糊地抱著季哥躺上那麼幾小時,等到趙川打電話來催再去片場。他對季哥的眷戀比他自己想象得還要深。

然而他並不知道,他的眷戀已經像蠶繭一樣將季冕包裹了,令他悸動難耐的同時更絲毫也不願與戀人分開。他雙手掐著小樹的腰,嘴唇在他頸間遊移啄吻,一邊低笑一邊噴灑熱氣,“等一會兒再洗澡,我現在隻想好好抱你。”

好,其實我也不是很想洗澡。肖嘉樹滿意了,悄悄把腿纏在季哥腰上。

兩人溫存了好一會兒才爬起來洗漱,本以為今天鐵定遲到了,打開手機才發現趙川給他們發來了短信,通知他們今天的戲份改了,晚上九點半開拍,讓他們好好研究劇本。

肖嘉樹忍不住偷笑起來,立馬提議道,“季哥,要不你今天搬到我那裡去住,我們把行李收拾一下?”他的酒店和季哥的酒店離得太遠了,來回很不方便。他頓了頓,又試探道,“咱們同居?回國以後也住在一起行不行?”這樣會不會太快?但他喜歡晚上抱著季哥睡覺,更喜歡早上起來能看見季哥的臉繼而親吻他的唇。

季冕愉悅道,“行,我有幾處空置的房產,待會兒你選一處,我們回國就搬家。”

肖嘉樹笑得更開心了,湊過去親了季哥一下,“能跟你在一起就好了,住哪裡無所謂。”他絲毫也不覺得住進季冕的房子有哪裡不對,他們已經成為戀人,而且還是以結婚為前提在交往,共同組建一個家庭不是早晚的事嗎?

季冕收拾行李的動作微微一頓,繼而低笑起來。以結婚為前提在交往嗎?聽上去很安心呢。

兩人搬回肖嘉樹的酒店,哪兒也不去,就在房間裡膩歪了一下午,臨到傍晚才前往附近的公園散了一會兒步。雖然肖嘉樹比季冕小很多少歲,但他本就是個宅男,不喜歡出去瘋玩,頂多打打電腦遊戲,與季冕這種老乾部很合拍,絲毫也沒有所謂的代溝和隔閡。

兩人隻要靜靜待在一起,親一親抱一抱,聊會兒天,看看電影或電視劇,就已經覺得很充實、很愉快,而季冕一直向往和追求的正是這種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