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4章(2 / 2)

“哦,好。”

臨走的時候,林蘇還故意從江塬身邊繞了過去,小聲的說一句,“我先去休息!”

畢竟在林家家裡,她也不敢和江塬有多親密的舉動,免得林家人更不喜歡江塬了,所以,現在還是好好賣乖求得家裡人接受江塬才是。

林母太久沒見閨女了,什麼架子都放下來,陪著她上樓去房間,順道說會話。

這三年裡,林母其實也不是一次都沒去過江家村,她去過一次,當時也是想帶著女兒回來,可對方死活不願意,說要在那裡改變自己,誰勸她都沒用。

可林家人哪裡知道,那時候的林蘇並不是想改變自己,而是因為她看上了當時的秦建明,想要和他在一起,才撒謊的。

也幸好有林母領著她上樓,不然林蘇根本不知道自己的房間在哪裡,畢竟原書寫的很粗糙,隻是有個模糊的敘述。

林蘇的房間,是十分夢幻公主的房間,裡頭不管是蚊帳還是床單,都是粉紅色的,儘顯小公主的感覺。

屋子很乾淨,東西也很多,可見林家人對她是多麼的寵溺。

林母把她領進去,一邊說道:“知道你向來不愛家裡人動你的東西,所以你的房間都保持著你離家時候的樣子,也就是每隔兩天給你房間打掃一下。”

林蘇乖巧的點頭,順便說上一句,“謝謝媽。”

看她那麼乖巧聽話,林母這心裡啊,欣慰的同時,也更難受了。

她笑著說道:“謝什麼,我是你媽,疼你是應該的。”

“那我還是要謝謝您,謝謝您那麼疼愛我。”林蘇乘勢而上,能說的上的花言巧語全部都用上,嘴跟抹了蜜似得。

麵對這麼乖巧禮貌的女兒,林母笑著道:“沒想到,你下鄉這麼長時間,這脾氣倒是改了不少,以前性子又急又燥的。”

這點上,林母卻覺得女兒出去i曆練是沒錯的,這脾氣都改了許多,和以前完全不同了,現在更禮貌聽話,也更讓人心疼難受了。

你說這麼好的閨女,怎麼就想不開,把自己給嫁了呢?要是沒嫁的話,回到家裡來,那該多好啊,她一來不用愁女兒不聽話不聽管教讓家裡頭疼,二來閨女還在身邊。

可現在想什麼都沒用了。

林蘇聽著林母這話,卻心虛了,彆人以為她是曆練多年改了性子,隻有自己知道,這是換了靈魂啊,她還是她,不是原來的林蘇。

不過她現在沒辦法,隻能裝著。

握著林母的手,林蘇聲音乖巧的說道:“媽,我是會長大的呀,以前我不懂事,讓你和我爸擔心了,我現在長大了,懂事了,是真正的知道自己該乾什麼,不該乾什麼的,你放心好了。”

林蘇這言下之意就是:所以我嫁給江塬,是經過深思熟慮的,是知道自己該乾什麼,不用家人擔心。

彆看林母性子溫婉,但也不是那種隻在家裡當家庭主婦的女人,閨女話裡有話,她又怎麼會聽不出來?

她也不應她的話,隻說道:“好了,你長途跋涉的回來,也累了,先睡吧,睡醒之後再說其他事情。”

“嗯,好。”

林蘇不敢逼的太緊,隻能一點點的表示自己的決心,也希望能得到林家所有人的尊重。

她這頭歇下了,江塬那頭吃了飯之後,卻沒有那麼好被安排去休息。

他氣色比林蘇好多了,這剛吃完飯,準備幫忙收拾碗筷的時候,卻被站在樓梯口處的小舅子林錦辰喊住,“江塬?”

林錦辰下巴微抬,示意江塬過去。

劉嫂朝他笑笑,“這兒我能忙。”

江塬這才點頭答應下來,“行。”

沈翹把事情安排之後,就出門了,她還要去娘家接孩子去。

昨天接了電話之後,沈翹就回娘家一趟,見見爹媽,之後早上的時候,她直接把孩子放在娘家了,這會準備過去接孩子回來。

聽到三弟的話,她還回頭看了眼,倒是林錦辰一臉無辜,對江塬說道:“不是我叫你。”

作者有話要說:  推薦基友的新文:《當炮灰和主角同時擁有透視眼[穿書]》作者:和衣倒人懷

透視眼鑒寶文,麼麼噠。

文案:林歡顏穿成原文裡的炮灰女配,唯一的作用就是鋪墊男主擁有金手指,用她的眼瞎襯托出男主的豐功偉績和深情不移,最後還要用狗血的家破人亡來表示她這一生最錯誤的決定就是拋棄男主:)

在女配自殺的那一刻,自我意識覺醒,把一個評論裡出現次數最多,跟自己同名同姓的女人拉進書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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