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4章極品前女友(1 / 2)

梁玉萍穿著海魂衫和綠軍褲,海魂衫是從幾年前一直流行到現在的服飾,她的這件現在雖然有些年頭了,但被她保存得好,衣服洗得也乾淨,穿上之前她還又特意拿罐頭瓶裝了熱水仔細的熨過了,看著乾淨又平整,這身裝扮在竟市穿還算是很時髦的。

她長得本就白淨,五官溫婉,加上抿唇的時候唇邊有兩個若隱若現的小梨渦,很漂亮很出眾,身上斜挎著一個金屬鏈粉色真皮小皮包,更是給她增色不少。

這種小包就是現在在省城也是很難得見到的,是當年一個大傻子大學畢業的時候,從京市華僑商店給她買回來的,不僅僅是貴,更是身份的象征。

每次背上這個包,梁玉萍就覺得有了自信、有了底氣,就覺得自己變成了一個真正的城裡公主。

她那個生在城裡,長在城裡,一直看不上她是鄉下土包子的妹妹,都用不上這樣的包。妹妹多想要這個包啊,為了這個還跟父母哭鬨過好幾回了,可她都咬牙沒有給出去。

現在因為父母偏心,她在榮生藥廠的職務被妹妹給頂替了,還接手了對方的知青名額下了鄉,她的一切都能夠被妹妹搶走,就隻有這個包包,還有這幾身衣裳始終陪伴著她。

這是搶不走的,她也不會讓出去,這是她曾經也做過公主的證明。

唯一讓梁玉萍有些局促的是她腳上的那雙布鞋,雖然她已經儘量在鞋麵上下功夫了,她的針線是打小跟鄉下奶奶學的,手藝不差,這雙布鞋其實也算是好看,但再好看它依舊隻是雙布鞋,無法跟皮鞋相比,要不是她的皮鞋已經破得再也不能穿了,她也沒有多餘的錢再買一雙皮鞋,今天也不會穿著布鞋就過來。

攥緊了斜跨在胸前的包帶——那條金屬鏈,梁玉萍才覺得安心了些。

在院中眾人或欣羨或欣賞的目光裡,她昂首挺胸,掛著恬淡的笑容往前走,將手上的花布袋子從左手挪到了右手,空出來的手繼續握著金屬鏈。

她今天是特意過來給人送飯的,正好迎麵過來一個中年男人,她上前很是禮貌的問道:“請問,方濤在哪個教室?”

“方濤?是肖場公社的那個大夫,他好像去食堂了,食堂在那邊。你繞到教室後麵,往前直走,那邊有個小門出去,我們這批培訓班學員都在黨校食堂吃飯,得,那邊就有一群人,沒準他就在裡頭,我幫你喊一嗓子。”

對方說完,轉身大聲喊道:“方濤,肖場公社的方濤,有人找你!”

那人嚷完了,那邊已經有了回音。

“人馬上就來了。”

梁玉萍道了謝,掛著淡笑靜靜的等著。

對方好奇的問道:“你是知青?”

梁玉萍客氣的點點頭。

“我一看就知道你是大城市裡來的知青,跟我們這小地方的很不一樣,你跟方濤是?”

梁玉萍沒有直接回答,隻是靦腆的笑了笑。

對方喲了聲,說:“難得有你這麼不嫌棄鄉下人的城裡姑娘,方濤那小子有福氣。”說完見方濤已經過來了,一臉欣羨的走了。

梁玉萍看著往這邊跑過來的男人,笑容未變,但目光閃了閃,心裡歎了聲,沒有十全十美的事,也沒有十全十美的人,算了,這已經是能找到的綜合條件最好的了。

當知青,當個漂亮的單身女知青的日子,梁玉萍已經快要熬不下去了,村裡的日子實在是太難捱了,尤其是這次洪水過後,境況比以前更加糟糕。

而回城的事情更是遙遙無期,最近她又聽說馬上就又有一大批知青被送過來竟市,就連貧窮的肖場公社都又分了好幾個。

她給家裡打過電話也寫過信求助,可那邊明知道她所在的村裡發了洪水,依舊沒有給她應有的關心。

父親隻會說一些讓她好好在農村廣大的天地裡勞動,不辜負領導的信任之類虛偽無用的廢話。

母親倒是會鼓勵她,說什麼竟市比以前咱們山溝溝裡的老家好多了啊,媽媽相信你能夠很好的適應。

每每媽媽鬆口要給她郵寄點兒糧票、錢和生活用品之類的東西都被她那個好妹妹給攔下,理由就是梁玉萍現在所麵臨的窘境——

“那邊都是鄉下人,淳樸得很,媽,你在醫院也見過鄉下人啊,大姐她要是天天打扮得花枝招展,是不是格格不入了點啊,而且她是去勞動的,又不是去選美,不興資產階級這一套享樂主義,而且我聽我同學說她姐姐當知青那邊,有些人就衝漂亮的女知青下手,想要占便宜,姐姐本來就漂亮出眾,以後要是想要回城,不嫁給鄉下人還是低調一些。

她要是真的沒得穿了,就把我去年的那兩套舊衣裳給她寄過去,可現在她才去鄉下幾天呢,我記得當初沈明澤那個流氓給她買的衣服鞋子和包她不是都帶過去了嗎,哪會沒得穿啊。”

就這樣,她媽媽也不給她什麼了,隻讓她好好的待著,彆人能吃、彆人能用勞動換吃的,她怎麼就不能了?她不也是鄉下出來的?

不給她錢不給她補貼反倒是為了她好了,也不看看她是為了誰當了這個知青,她本來有個好好的工作

除了這樣的爹媽姊妹,家裡還有個跟她妹妹一個鼻孔出氣的叛逆期弟弟,梁玉萍早就看透了,這個家裡她是誰也指望不上。

她當了這半年的知青,一件包裹一張紙都沒有收到過家裡的,倒是之前在藥廠談的那個對象吳誌國給她寫過信,寄過一回東西,但那已經是五個多月前的事情了,現在吳誌國大概已經結婚了。

說來也是可笑,吳誌國寫信過來就是要跟她了斷的,讓她再找個好對象,還說他已經相親,馬上準備結婚了,請她不要再給他寫信免得他愛人誤會,包裹裡則是他退還給她的東西,都是一些她曾經送給他的,一條毛線圍巾,一雙手工針織拖鞋和一雙棉布鞋,一頂羊毛絨線編織的帽子

用都用過了,還還給她,並“大方”的表示,他送給她的東西不用她還了。

現在梁玉萍自嘲的想,他送過她什麼?一件商場裡那種最便宜的大衣,一雙最便宜的黑皮鞋,不到一年就泡爛不能再穿了,之前她還以為是真皮的,一浸了水,就露出一層層的廉價假皮革出來,害她在同屋的兩個女知青麵前丟了大醜。

她真想將這兩件破爛摔在吳誌國臉上讓他拿走,趕緊滾!

她手上以前攢下的一點兒積蓄眼瞅著就要花光了,這樣的處境,差不多已經斷了梁玉萍的路,就是要逼死她啊,她也想得很清楚,就算是回城了,她也不一定能找到工作,就算找到工作了,家人對她又沒有感情,回去能有什麼好日子過?

以她這樣的條件,能接觸到的最多的男人也就是吳誌國這種等級的,彆看吳家老兩口是雙職工,吳誌國和他妹妹也有能謀生工作,但日子其實過得緊巴得很,一家四口人就擠在四五十平米的小房間裡。

當時梁玉萍之所以猶豫著沒有馬上答應嫁給他,就是覺得他條件不大好,嫁過去連個私密空間都沒有,她本打算等吳誌國單位的房子分下來,結果房子連塊磚頭都沒有見著,她已經被家人瞞著她替換了妹子下鄉。

而就吳家這條件都算是中等水平了。

也隻是說出去好聽,繡花枕頭外麵光。

梁玉萍已經想好了,與其這樣,她不如趁著自己年輕漂亮還有資本,在矮子裡麵挑個高個兒,就近找個好人家過日子,不一定就比在城裡嫁給吳誌國這樣的差。

她看中的目標是肖場公社一把手的外甥方濤,不提他舅舅是公社乾部,就方濤自己家裡的條件也不錯,他爸爸是公社裡的大夫,在鎮上醫院拿工資,在村裡的口碑很好,他媽媽是公社的婦女主任,也有工資,農活乾得不多,在公社算是過得頂好的人家了。

而方濤是家裡的獨生子,他高中畢業之後就跟著他爸爸學醫,聽說等熬幾年資曆之後,就能調到鎮衛生所當正式醫生,算是吃商品糧的城裡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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