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奈又是朝曦抱來抱去,匆匆洗漱完抱到桌子旁吃飯,很簡單的飯,饅頭鹹鴨蛋和稀飯。
原來在山穀時日常吃這個,偶爾有新花樣,大多還是麵條,胡辣湯,和稀飯。
許是吃多了山珍海味,喝喝稀飯也彆有一番風味,沈斐很喜歡,可以連續喝幾天不膩,朝曦都快膩了,他就是不膩,換個花樣過幾天再喝,他又提起了興趣,朝曦陪他喝了好久的稀飯。
知道他喜歡,朝曦叫住準備另外做飯的鏡花姐姐,端了兩人份的稀飯饅頭鹹鴨蛋上去。
沈斐瞧見這些食物還挺懷念,筷子在桌上磕了磕,整齊後才動手夾了饅頭過來。
一般情況下饅頭都是直接拿在手裡吃,但是沈斐毛病,不喜歡拿在手裡,都是咬一口擱在碗裡,就鹹鴨蛋,再咬一口擱在碗裡,如此反複。
吃個饅頭也搞這麼多花樣。
朝曦沒他會來事,筷子插進發燙的饅頭裡,舉起來吃,一頓飯在倆人鮮明的吃姿中完事,然後閒了一上午,中午吃完飯大家開始收拾東西,起初隻有一兩個人,朝曦沒在意,後來越來越多,所有人都在收拾,她這才反應過來,蹬蹬幾步跑回房間問沈斐,“你要走?”
沈斐倚在窗前看雪,身上披著狐毛大氅,回身的那一刻有種謫仙下凡的感覺,乾淨,清爽,“嗯。”
朝曦登時有些不是滋味,她夾在兩者之間都沒準備走,沈斐倒先她一步走了。
“走吧走吧,走了就不要回來了。”朝曦手裡還拿著晚上準備煮的餃子,一個沒控製住,糊了沈斐一脖子,麵粉拍在他臉上,餃子掉進他的狐毛大氅裡。
沈斐瞧了瞧,伸手拿出來,餃子已經癟了,皮厚,裡麵的餡倒是沒掉出來,隻沾了些麵粉,他拍了拍,用狐疑的眼神看朝曦。
朝曦眼睛瞅向彆的地方,“手自己動的。”
‘噗’沈斐笑出聲,很快又認真起來,“鳳凰山的戰況慘烈,留下很多重傷的士兵,我要去鳳凰山一趟,為他們帶去藥和大夫。”
朝曦眨眨眼,莫名有種柳暗花明又一村的感覺,本以為沈斐是回京城,這樣她就會陷入兩難,在去鳳凰山或者跟隨沈斐之間猶豫不決,搞不好兩件事都做不好,沈斐要去鳳凰山,正好跟她的路程契合,算是順路,也正好可以兩邊顧著。
一邊給鳳凰山重傷的士兵看病,一邊給沈斐治腿。
“鳳凰山臨近元國,冬天很冷的,你的腿……”秋天的時候就有預兆,風刮的像彆處冬天似的,去了那裡,沈斐的腿肯定受不了。
沈斐莞爾一笑,“不是有你嗎?”
朝曦扭頭不看他,“誰說我要去鳳凰山啦?我要去京城找師傅。”
沈斐沒跟她一般見識,“明天動身,快去將你的東西收拾好,先擱在馬車上,明天直接走便是。”
朝曦麻溜跑去收拾東西,後知後覺反應不對,沈斐這麼說她就這麼做,不要麵子了?
藥箱一丟,擱下瓶瓶罐罐又跑下樓,去了後廚包餃子,除了她還有鏡花姐姐和水月,然後廚房的婆子,包一大鍋,每個人都有份。
冬天吃餃子最爽,這地方也沒彆的好吃的,不如喝些湯暖暖身子。
人多,大家坐在一起聊天,不由自主說起自己見過聽過的有趣時,這裡麵見識最多的當屬鏡花,跟在沈斐身邊久了,沈斐去哪她去哪,天南海北都去過。
問她什麼都知道,其實沈斐懂的更多,可他不愛說話,還不如與鏡花姐姐聊天,倆人聊熟了,鏡花還會告訴她沈斐以前的事。
據說沈斐還是皇子的時候鏡花就已經跟在了他身邊,她的父親為沈斐擋箭而死,母親因為父親隔三差五不歸家,總做一些危險的事,動不動受傷還不肯辭工,氣的撒手不管,將還小的鏡花留給了父親。
噩夢來的突然,她眼睜睜看著父親斷氣,臨死前將她托付給沈斐,希望他念在救他一命的份上照顧她,無需太好的條件,有吃有喝當個丫鬟就是。
沈斐本打算認她為妹妹,她不肯,堅持要留下來,沈斐尊重她的選擇,開始隻給她安排了個輕活,當個大丫鬟,指揮人做事便可,誰料鏡花爭氣,一步步從白,青,紅,黑丫鬟中晉級為沈斐的貼身丫鬟,一當當了十幾年。
“公子十二歲封王,母妃又不在了,大家都說公子這輩子是沒指望了,該走的人都走了,沒幾個人留下,記得剛搬進王府時還鬨了賊,公子也不在意,隻說讓他偷,再偷一兩回就好。”
“我當時不太明白,隻以為公子自己也放棄了,沒成想那賊偷了一回又一回,放鬆了警惕,一下就被公子抓到,不僅將自己的東西拿了回來,還有那賊以前偷的東西,更是將那賊收服在府上。”
“老王妃死的早,什麼都沒給他留下,全是公子一個一個收服而來,剛開始不知道多難,我親眼瞧見他在大雪中站了三天,練琴練的指尖出血。”
“有本事的人脾氣都古怪,大多有個一技之長,若是不能與他們拚個高低,誰肯理你?”
這個朝曦知道,她交朋友首先看醫術,若是醫術不如她,說實在的,真沒興趣聊天。
沈斐將她的醫書儘數看完,朗朗上口似的,她說一個名字,這人能將裡麵的內容背出來,其實也算一種共同話題,好歹說起醫術,沈斐不會倆眼一抹黑。
“那時候真不知道自己怎麼堅持下來的,幸好都過去了。”鏡花眼中閃著淚花,“其實我倒是沒什麼,隻是公子……著實吃了些苦。”
公子從不讓她喊寧王,說會忘了本心,‘寧王’這兩個字與皇家沾親,代表了皇家,可他是沈斐,他走的每一步都沒有沾‘寧王’半點的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