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9章 我生氣了(1 / 2)

攝政王 花心者 8473 字 7個月前

沈斐沒理她, 用紙沾了沾劃出線的地方。

“沈斐。”又是一撲,沈斐手裡的毛筆登時又點了一下, 火上澆油似的, 在原來劃出線的地方添了一筆。

“這麼多銀子, 擱在自己身上總覺得會被人偷走。”朝曦矮下身子去拿銀子,放在沈斐的桌子上,“無論藏哪都不安全,還是擱你那我放心。”

這是大實話,沈斐有錢, 不在乎這麼一點, 萬一弄丟,他還是會給她百兩銀子, 全當賠給她的,所以朝曦想來想去,再也沒有比放在沈斐這裡更安全的地方了。

沈斐歎息,“放那吧。”

他要是不同意, 朝曦能纏他一晚上, 什麼事都做不成, 光聽她絮叨。

朝曦板過他的臉,在他唇上親了一口, 不過癮,又用牙咬了一下。

沈斐的唇軟軟的, 彈性十足, 觸感極好, 還帶著香,朝曦特彆喜歡親他,尤其是剛吃過飯時,不亞於飯後點心。

總之這人瞧著都下飯,長得太好看。

事情辦成,她也沒起身,賴著不走,將全身的重量壓在沈斐身上,看他艱難的握筆,艱難的寫字。

“朝曦……”這人不得已擱下筆,“去一邊玩去。”

朝曦第一次被他這麼明著拒絕,心裡有些不開心,雙手陡然伸進他衣襟裡,摸了一把才喜滋滋的退回來,躺在床上自個兒玩。

也沒什麼好玩的,無非想著怎麼賺來更多的錢,抓大蟲隻是無意間的舉動,沒想到還有銀子拿,據說軍營裡還有很多類似的任務,如果她全都做了,會不會還有銀子拿?

晚上朝曦做了個夢,夢見自己成了大富翁,一擲千金的那種,然後光明正大的追求沈斐,沒有人反對,因為他倆一個有錢,一個有權,正好相配。

新婚之夜沈斐拉著她的手回房睡覺,攝政王府太大,倆人走啊走,走啊走,走了一夜,第二□□曦醒來還沒走到頭。

還好她醒來瞧見了沈斐,正麵對著她,不知是剛睡著,還是壓力太大,沒睡好,眼睛下一片烏青。

朝曦有些心疼,想伸手摸摸,又忍住了。

難得他睡了回懶覺,還是彆打擾他,讓他繼續睡吧。

怕吵醒他,自己也沒起來,隻用手虛虛的描著沈斐的眉眼,那日沈斐是怎麼誇她的,說什麼遠山如黛,近水含煙,肌膚勝雪,麵如桃花,後麵朝曦忘了,隻記得這些,覺得形容沈斐才是最恰當的。

這人長得當真如詩如畫一般。

師傅說他顏如宋玉,貌比潘安,她筆力不夠,畫不出他半分神采,朝曦倒想不自量力畫一畫他,以後留個念想也好。

朝曦一向隨心,想做就做,當即小心翼翼下床,偷拿了沈斐的紙筆過來,她不會畫畫,也沒有學過,全憑一腔熱血,把沈斐畫醜了。

明明比著樣子畫的,那手就是不受控製,抖的跟篩子似的,畫的歪歪扭扭,人不像人,鬼不像鬼。

朝曦自己看了都忍不住唾棄,什麼玩意兒?

正打算再偷一張紙來,重畫一幅,那畫突然被一隻好看的手搶走,沈斐翻過來看了一眼,“我忍住一柱香沒動,你就畫成這副樣子?”

朝曦訕笑一聲,“我不是沒學過嘛。”

其實學過,李安生教過她,可惜隻教了幾天,中間還摻雜了彈琴寫詩,以至於朝曦連皮毛都沒學會。

沈斐撐起身子坐起來,與她麵對著麵,手握住她的手,反麵教她畫畫。

朝曦這麵是正麵,沈斐反著教她。

朝曦登時瞪大了眼,“沈斐……”

好厲害啊,反著教她畫畫,關鍵畫的線條優美,一條線往下,到底角度不同,朝曦先畫頭發,沈斐先畫下巴,勾勒出臉型,然後才是五官。

畫的越多,模樣與沈斐越是不像,“沈斐,你把自己畫醜了。”

沈斐不語,依舊握著她的手繼續,不多時一張臉顯露出來,不是沈斐,是朝曦。

朝曦眨眨眼,還停留在吃驚中。

因為這張紙她畫了一麵,沈斐再畫用的是另一麵,兩麵的折加,顯得臉有些扭曲,畫好朝曦才認出上麵的人是她自己。

畫墊在沈斐的奏折上,還沒乾的筆跡印在奏折的表麵,沈斐抽出來,赤腳下地,走到桌邊拿了上麵的帕子擦了擦。

地上鋪了毛氈,很厚,屋裡也燃了火盆,溫度不算低,所以朝曦沒管,還拿著畫翻來覆去的瞧。

反麵畫畫啊,太厲害了,李安生都做不到,沒有想到,沈斐居然還隱藏了這門手藝,他以後要是不當王爺,光這門手藝也足夠養活他。

等等,王爺畫的畫,會不會有人願意花錢買?

朝曦忍不住動了心思,不過這副畫上畫的是她自己,賣出去怪不好意思的。

“沈斐,你畫畫真好看,再給我畫一張好不好?”真誠臉。

沈斐在清洗毛筆,先擱在筆洗裡沾了沾,又放在筆灌裡清了一遍,然後掛在筆架上,格外講究。

“沈斐!”朝曦整個人撲來,“畫一幅唄。”

沈斐指了指桌邊的銀筒,“都在裡麵,自己去拿。”

那銀筒鏤空,很大,是路途遙遠不方便帶花瓶,專門做的,用來放畫卷,裝沈斐閒時畫的畫。

他這人很雅,文房四寶幾乎隨身攜帶,去哪都不忘,若是心情好,或是僥幸瞧見哪片風景靚麗,當即揮袖畫下,收進他的畫鏤裡。

朝曦不是第一次瞧見他作畫,原來在山穀時沒有文房四寶,他便撿根樹枝,以地為布,一筆一劃將山,將水,儘數展現在地上,還不讓人看,如果有人打擾,或是朝曦走近,這人便會用樹枝掃亂,叫朝曦看不出原樣來。

不過偶爾還是能瞥見一二,可惜山裡條件簡陋,文房四寶又貴,光是一張紙都要好幾文錢,好一點的幾兩都有,吃不消,從來沒給他買過。

沈斐自己對自己倒是大方,尤其是這方麵的花銷,用的筆和紙,瞧著就跟彆人的不一樣,賣個十兩銀子應該可行。

朝曦展開畫瞧了瞧,都是些山啊,水啊的畫,有一副畫的是雪景,壓的枝頭彎彎,沒有人,隻一排腳印像是剛被人走過似的,畫的很細,連鞋底的紋路都畫了出來。

北方有一種專門用來爬山的鞋,鞋底與平常的平底不一樣,專門刻了凹凸不平的齒輪,防滑用的,這種鞋底高,不用擔心下雪天鞋子踩濕,朝曦就喜歡穿這樣的鞋,本來就高,穿上更顯高,這也是一直沒人懷疑她是女孩子的原因吧。

“沈斐,這個腳印畫的是不是我啊?”朝曦比了比自己的鞋底,又看了看畫,果然一模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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