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章 第十八個求職者(2 / 2)

留在手機裡當鬨鐘挺好的,就衝著這麼好聽的歌聲,每天早上也得賴床多睡一會,要不然沒聽兩句就爬起來按掉,豈不是辜負佳曲。

俞知樂給自己找了個睡懶覺的理由,沒多久,外賣小哥也接完電話了,小哥一邊收起手機,一邊注意到俞知樂的眼神,於是忍不住問道:“你也覺得好聽?”

“我就說嘛,唱歌的人絕對會火,就衝這嗓子,不火天理難容。”小哥像是找到了同道中人,熱情洋溢地給俞知樂安利歌手:“這首歌叫《春光》。歌手還唱過其他幾首歌,都很好聽。不過我覺得最好聽的還是他專輯裡主打的那首《百鳥》,那聲音,絕了。要不是大部分人都拿《百鳥》做鈴聲,歌聲一響我就鬨不清楚是誰的手機在響,下意識地就去摸自個的。坐一趟公交能摸個三四回,實在煩,不然我還舍不得換。好在《春光》也好聽,換了以後撞鈴聲的也少了。”起碼不會一有歌聲,就以為是有人給自己打電話。

一說《百鳥》,聽到這個鳥字,俞知樂總算是想起來他為什麼覺得聲音耳熟了。能不耳熟麼,這聲音他前段時間才剛聽過,百靈鳥的。之前就聽百靈鳥說要發專輯了,不過沒想到居然這麼快。

公司效率還挺高,這個想法才在腦海裡轉過一圈,俞知樂就意識到,那公司其實是自己家的。

俞知樂為自己的漠不關心愧疚了一兩秒,然後很快就又理直氣壯了起來。

他一個吃分紅的人,本來就不應該插手公司事務。

所以忽略了這事,也理所當然。

嗯,對,理所當然。俞知樂假裝沒發現自己理直氣壯下的那一咪咪心虛,附和道:“是挺好聽的。”

被人這麼一讚同,外賣小哥頓時就更激動了:“歌好聽還是次要的,最重要的是什麼你知道嗎?”

“是什麼?”見外賣小哥臉上仿佛寫滿了你快問我,你快問我的字樣,俞知樂配合地問道。

有人捧哏,外賣小哥眼睛發亮,他回頭看了看大門,確定沒人經過,不會有人突然走近聽見以後,還是壓低了聲音,這才興奮地對俞知樂說道:“最重要的是,歌手不是人!”

“我這句話可不是在罵人,而是在陳述事實。”上麵那句話一說完,外賣小哥就意識到話裡的歧義了,連忙解釋了一句。說著,他又用你知我知的眼神,看了俞知樂一眼,說道:“我專門找我混娛樂圈的哥們打聽了,我那哥們也是妖,消息絕對不會出錯。他說這個歌手,和我們是同類,就是具體是什麼妖,我那哥們修為沒對方高,看不出來。不過專輯主打歌取名叫《百鳥》,我們私底下都懷疑他可能是隻鳥妖。”

誰和你是同類!

俞知樂想是這樣想,卻懶得反駁。畢竟這小哥一看就是話嘮,和話嘮爭論這種問題,絕對是閒著沒事乾,不管爭論結果如何,都是平白浪費時間的行為。

不過,俞知樂看向外賣小哥:“你是妖?”

難怪在外賣平台越管理越嚴,發現違紀就會罰款的情況下,他還敢明目張膽地不穿製服——不穿製服一經發現,是絕對要扣錢的。

現在的妖精要上天啊,辛辛苦苦修煉出來的修為,就拿來當障眼法用,不穿製服?

總有種大材小用,暴殄天物的感覺。妖乾事!

作者有話要說:  小魚:不是,你們妖都這麼無聊的啊?

作者拄著拐杖,拿著小破碗:來來往往的大佬們,賞個三瓜兩棗啊,不拘是什麼,文收作收還是新文預收都可以噠,小乞兒我不挑食,可憐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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