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8章 第五十八個求職者(1 / 2)

華國人的飯桌文化源遠流長, 乾什麼事都得一起吃個飯,談生意的時候尤是。

生意還沒開始談?

那正好,先一起去吃個飯,咱們邊吃邊談,吃飽了萬事好說話。

生意已經談攏了?

那更好, 我們還是一起去吃個飯, 增進感情, 交流交流, 就當是慶功宴了, 也為下次的合作打下良好的基礎。

總之不管怎麼樣,不管乾什麼事, 最終都能和吃扯上關係。

像今天這樣,生意談得差不多了,又那麼有緣分,有俞知樂這一層關係在,不一起吃頓飯都說不過去。俞知樂對房地產的事也不太懂, 轉移話題的目的達到之後,已經感到饑腸轆轆的他, 順勢提出一起出去吃頓飯的建議。

好哥哥俞知我當然不會反駁他,第一時間響應。而白澤, 白澤看著俞知樂瘦巴巴的胳膊腿, 還有明顯比俞知我單薄的身板, 內心投喂的穀欠望瞬間高漲。

這是手邊不方便, 沒廚房沒食材, 要不然他能立馬抄起鍋子,用最新鮮的原料,給俞知樂做一桌子的美味出來。保管每道菜都不重樣,好吃得能吞掉人的舌頭。爭取吃完就讓俞知樂胖上個兩三斤!

嗯,農村養豬大媽每次喂小豬仔的時候,心裡閃過的也是這個念頭。

多吃點,長胖點,大了好賣錢。

得到讚同後,小豬崽俞知樂毫無所覺地帶著兩人轉戰飯店。

酸菜竹筍雞、紅燒鯽魚、蒜香排骨,清炒荷蘭豆,還有個雜菇湯。隻有三個人,為了避免浪費,他們點的菜並不多。不過挑的是好飯店,這些菜品甫一上來,光是聞著,就讓人垂涎三尺。都不是陌生人,吃飯的時間,沒必要瞎寒暄。美食在前,三人齊齊動筷。

“吃魚肚,魚肚子上的肉最鮮嫩。”

“魚尾肉入味。”

兩雙筷子不約而同地各夾了一塊魚肉放到俞知樂的碗裡,俞知樂拿筷子的手一頓,一時之間,他有些不知道該不該繼續去夾著魚眼眶下的那一小塊月牙肉。

是不是先收回手,吃碗裡的魚肉比較好?

俞知樂舉著筷子思忖道。

沒想到居然會這麼巧,俞知我和白澤也是麵麵相覷。不過很快,俞知樂就做出了抉擇,比起已經乖乖躺在碗裡的,還是盤子裡的魚肉更吸引他一點。不都說麼,月牙肉是魚身上最精華的地方,俞知樂是這一觀點的絕對擁躉者。

雖然魚肚上的肉和魚尾上的肉也好吃,口感各有各的好處,但已經得到的,哪有還沒弄到手的有誘惑力。正所謂妻不如妾,妾不如偷,偷不如偷不著。比喻是有點不倫不類,不過理,卻是這個理。

最終,俞知樂按著之前的想法,把月牙肉夾起來送進嘴裡吃掉。在享受著爽滑魚肉的同時,他手上動作不停,換了雙公筷,不偏不倚,分彆給俞知我和白澤各夾了一塊雞肉。

根據觀察,雞肉都是這兩人比較愛吃的菜。這家飯店的酸菜竹筍雞做得又還不錯,一端上來就酸香四溢,看著就好吃,正好拿來抵魚肉。

俞知樂吃著碗裡的魚肉,越想越覺得自己真是十分機智。埋頭苦吃鯽魚的他,並沒有發現任何不對勁,更沒注意到俞家大哥的反常。

俞知我夾起自己碗裡的那塊雞肉,再看看白澤碗裡的,總覺得心裡不得勁。他怎麼看怎麼覺得,白澤碗裡的那塊雞肉好像比他的要更大一點,明顯肉更多,骨頭更小,一看就是塊好雞肉!不像他手上這塊,乾巴巴的,肉少得可憐,還不夠兩口吃。

嫉妒的雜草在叢生。哪怕知道自己在弟弟心裡的地位沒動搖,肉的大小也是個巧合。俞知我還沒開始吃那塊吸足了酸菜鹹酸和竹筍清香的雞肉,就覺得嘴裡已經開始泛酸。那股子酸勁,甚至一直從舌尖,泛到了心裡。

給那姓白的挾什麼雞肉啊,就算是禮尚往來,夾一筷子荷蘭豆湊合湊合也就得了。大男人哪有那麼多講究,荷蘭豆又綠色又健康。

說到底還是白澤太多事,有那麼熟嗎?就給夾菜!

俞知我不動聲色地吃著鮮嫩的雞肉,心裡黯然神傷,弟弟交了好朋友他都不知道。小時候那種,交了新朋友就帶到自己麵前介紹的場景再也看不到了。

這個時候,俞知我還沒多想。朋友麼,吃飯的時候互相夾菜是常見操作,關係稍微好一點的朋友都會這麼做。直到他眼睜睜地看著白澤給俞知樂打了一小碗雜菇湯,還體貼地叮囑:“多喝湯,對身體好。”

然後又看著他用公筷夾了塊排骨,放到俞知樂碗裡之前,還細心地把排骨骨頭去掉了。

臥槽,舀湯也就算了,還算正常,但後麵這個,給人剔骨頭能是普通朋友做的事?

誰家普通朋友會給你去骨頭的?一個排骨去什麼骨頭啊!打從俞知樂五歲以後,他就再也沒給俞知樂去過骨頭了。他還是親哥呢!不比你個朋友親密?

上一章 書頁/目錄 下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