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章節一百二十 實錘(1 / 2)

麥秋的歌注冊了版權之後,沒多久就賣出去了第一首歌,作曲人雖然是麥秋,但麥秋用了“藝名”,是原本歌曲的著作人的名字。唱片公司的人還很奇怪,一般的人都是要打響一個名字就可以了,這樣有助於出名。麥秋說她更熱衷於“演員”身份,被人知道會寫曲子怪麻煩的。唱片公司的人也就隨她了,不過依舊有消息在小部分人群內流傳。但曲子質量是不會變的,於是有了第一家,就有了第二家,第三家第四家也很快上了門。

而麥秋從不給一個人寫曲子,不留同一個“藝名”,也成了“藝術家”的一種怪癖。

大多數的人不知道是怎麼回事,樸鐘鉉倒是曾經從麥秋那裡聽說過點什麼,也猜到了一些。

他跟麥秋說要防止有些人狗急跳牆,做出激烈的事情。麥秋隻好告訴他已經跳了,包括她跟李靜娜爭吵,跟著在家裡翻出針孔攝影機之類的事情,聽得他擔憂不已,不過麥秋很快就又說了解決辦法。

“她能做出那種事,總要給她一點警告和教訓,”麥秋也是這麼認為的:“何況也沒有幾首歌。”

沒錯,就算是送情人,陳容青的“禮物”也是有限的,這些年來李靜娜三首兩首的也抄了不少,沒事還搞後續專輯,總要有一兩首主打歌,所以剩下的也沒有幾首了。——現在還都被麥秋給“版權”了。

其實麥秋也很好奇,沒了陳容青的歌,她“寫”什麼。

老實說,李靜娜“以往”的歌也夠她後續賺錢的了,就像之前說過的,H國的版權嚴苛到理發店放歌都要收版權費了。就算李靜娜就此鬆手退出演藝圈,她也不需要像其他藝人那樣為自己後半輩子吃喝發愁。

可李靜娜也對“新出”的歌感到了驚悚,她沒費什麼力氣就打聽到是麥秋“寫”的了。

麥秋還找人問過她的電話,給她打了一條信息:XXX的新歌《XXX》喜歡嗎?送給你,作為謝禮。

對麵像發瘋了似的回信息給她:

【你說什麼我聽不懂!】

【你到底是誰?我不會被你這樣威脅的!】

【說啊!說啊!你想要什麼?信不信我還會招人收拾你!】

麥秋沒理她,

其他公司出了第二首新歌後沒多久語氣就變了。

【對不起,我知道錯了,我不會再說什麼做什麼,求你放過我好不好?】

【你為什麼不肯回我!你到底還知道些什麼?!】

麥秋被她煩的夠嗆,因為換了號碼後李靜娜又不知道從哪裡打聽到了她的手機號,隻好把之前的對話截圖發給她:“我什麼都不知道,你要是再給我打電話,我可能就什麼都知道了。”

打那之後李靜娜就再也沒找過她,有一次兩個人在活動碰上,李靜娜見到她都是繞道走的。

跟見鬼一樣。

包括關於金棟洙的那件事,李靜娜也在媒體上道了歉,說當時隻是正常的談戀愛,後來不小心手誤上傳,傷害了無辜的人很抱歉之類的。媒體們雖然不知道她犯了什麼病這時候又翻出來說了一通,不過也不影響金棟洙和她再上一遍新聞,不過兩方的口碑也還是那樣,畢竟是舊新聞了。

任何新聞的時限都不會超過七天,所以人們常說互聯網的記憶堪比金魚(一般說金魚的記憶是七秒,後來已經證明是誤傳,金魚的記憶不止七秒)。沒到一周,李靜娜的新聞就消失在人們印象當中了。

麥秋的生活則重新投入了正軌,她這次直接飛到了H市,金棟洙一起陪她去的。

想談跨國戀愛本身就是一件很困難的事情,兩個人說好,誰有空的話,誰就去陪誰一起工作。之前是麥秋去H國,這次就是金棟洙陪麥秋了,而且他們剛開始戀愛沒多久,總要創造時間多相處一下。

“就是這樣的話,可能會被發現,也沒事嗎?”金棟洙問的是麥秋。

從年齡上來說金棟洙儘管外形很年輕,但粉絲也多數都能明白,他也到了談戀愛結婚的年紀。

最重要的是,他在李靜娜的事情之後人氣降了很多,剩下的粉絲都是堅守的鐵粉,對麥秋這個第一個去探望的女明星好感度很大,很多人都說兩個人很般配。麥秋則相反,她之前跟秦豫章分手後,口碑一直很好。

“我要是說有事的話……”麥秋含笑問他:“怎麼樣,你要跟我假裝不熟悉嗎?”

“不要!”會答得斬釘截鐵,金棟洙非常不滿意地說:“怎麼,你要跟我假裝不熟嗎

?”

明明是他自己問的,麥秋快被他笑死了:“不是,跟你親近還來不及。”她最近比較喜歡逗他,熟了之後才發現,他太好玩了。看起來好像是不太在意的樣子,其實心裡麵在意的要死,吃醋也不會直說,笑死。

金棟洙一臉傲嬌地露出了“姑且滿意”的表情,看得麥秋笑得不行:“對了,你要陪我買幾件衣服。”

“我倒是沒關係,可是你不是不喜歡逛街嗎?”金棟洙奇怪的問,他們聊天的時候,麥秋說自己不喜歡出門,他就記住了。在一起之後,麥秋也的確不喜歡出門,因而聽說她要買衣服,簡直是奇觀。

麥秋自己是習慣網購的,但有些衣服還是試過才好買,她稍稍地沉默了一下,才說道:“以前的造型師被挖走了,新的還沒找到合適的,所以就拜托你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