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1、章節一百四十一 可怕(雙更)(2 / 2)

金棟洙還不樂意呢:“最近的後輩真是……”真是什麼他沒說,估計不是什麼好詞。

麥秋更想笑了,相處久了就會發現,金棟洙小脾氣還是不少的,彆看長得文質彬彬,心裡簡直藏了個人形彈幕機。跟粉絲直播見麵聊天什麼的,也很害羞,也很感謝,該營業的時候也會營業,賣萌什麼的也會做。但聽到粉絲說什麼歐巴等我長大成年嫁給你之類的話,不光假裝沒聽見,那真是快把“彆說胡話”幾個字寫在臉上了,麥秋偶爾看到都會笑得肚子疼。

從健身房出來回到家,金棟洙很不高興地跟麥秋說,他要回去了,明天有彆的工作。最近這些天都有綜藝,他是常駐嘉賓,肯定不可能再繼續陪著她在B市了。

他抱著麥秋不肯鬆手,麥秋想起這些天他總是這樣陪著她,騰出一隻手來看了幾眼

手機上的行程。按她自己的感覺來說其實不是那麼喜歡H國的環境哪怕是在首都也一樣,可誰讓她男朋友是個H國人,現在還住在S市呢。

她抬起頭,金棟洙低下頭,四目相對,兩個人纏綿地親吻了一會兒。吻著吻著,就做了一些晉江不讓寫的運動。

早上起床時,金棟洙神清氣爽,眼睛好像都在發亮。

等到麥秋說想去H國住一陣子時,他就更高興了!臉上笑出了酒窩,美貌度UPUP!之前他們的確說過誰有空就跟誰一起,可是之前不是住酒店,就是住酒店,總感覺不像是一個家。金棟洙還是很戀家的一個人,所以才會趁著麥秋說要爭取角色的機會趁機來麥秋家裡住下,現在麥秋答應去他家住,也就等於兩個人的關係又往前走了一大步。

事實上不隻是網上在討論兩個人的關係,金棟洙家裡也在說,金棟洙自己就快四十,金媽媽就很想他趕快結婚。而且因為之前出事麥秋去探望的關係,金媽媽也不像是親戚朋友那樣有點在乎麥秋的華夏人身份,反而希望兩個人快點定下來。

這些事金棟洙從沒跟麥秋說過。

他不想給她壓力,如果兩個人結婚,一定要是因為相愛,而不是年紀到了。

不少周圍的人都說金棟洙心夠大的,女朋友在國外,一年見不了幾個月,還是人氣很高的女演員,搞不好比自己地位還高,怎麼能這麼坦然就接受這種事?金棟洙自己也在想,怎麼能接受呢?好像不知不覺就接受了,沒有彆扭的過程。

H網有不少人說金棟洙是個軟飯男,靠著女人過活,尤其是在華夏爆出金棟洙去B市跟麥秋一起之後,這種說法得到了更廣泛的認同。金棟洙還挺想知道,要是麥秋真的爭取到了《人生書店》的角色,以後成了國際巨星,他們會再說些什麼。

大概是要嫉妒他的運氣嫉妒得血壓都要升高了吧?:)

隻是這樣一來,麥秋的訓練就都要挪到H國了,也不知道有沒有好老師。金棟洙聽了表示,歐巴給你搞定,他的私教,英文老師,都可以介紹給麥秋用。他還很積極地跟麥秋討論,家裡需要多放什麼東西,上次隻是短短隻住一天,什麼都沒買。

最後到了家也隻是買了一些洗漱用

品,拖鞋,衛生巾,衛生棉之類的,金棟洙陪她買的時候都有點麵紅耳赤的。

他好像特彆容易害羞,麥秋一邊壞心的想,一邊又帶著他去買自己的女士睡衣,問他性感的和普通的哪一種好?

金棟洙也不是那麼容易被套路的,他直接幫麥秋把兩件都買了。有點無聊套路失敗的麥秋正要說什麼,他貼在她耳邊咬著她的耳朵嗬著氣說,那件性感的隻能給他看,頓時,麵紅耳赤的人成了麥秋。

大叔就是不一樣,害羞的大叔也很不一樣。

嗬,男人。

搬完家當天下午,幸福男人金棟洙就去參加通告了,麥秋看著收拾的差不多了的房子,閉上眼睛進入了係統。

“我還以為你忘了什麼叫演戲呢。”係統陰陽怪氣地炸毛。

麥秋從林非波手裡接過胖貓,揉揉它的頭,和下巴,把它揉得直打呼嚕,才道:“這不是來了嗎?”

這些天總是跟著金棟洙在一起行動,麥秋訓練演戲都隻能在晚上金棟洙睡著以後,所以最近訓練的時長也比較少,睡得也不太好。林非波有時會給她留功課,在現實世界就可以完成的那種。

昨天開始應該訓練電影劇本,雖然幾部電影都統一撲街了,可也有些借鑒作用,因為搬家,訓練延後了一天。

開頭是一場露西跟狗的戲,導演為了表現露西的可怕,隻是拍了個側臉。

整段戲的內容是,有人帶著狗來買書,露西想要逗狗,狗過來後,看見露西直接調頭就跑了。

唯一的問題是,這隻狗還是隻大型犬,D國黑背,雄壯威武,皮光水滑,一看就是一隻訓練有素、特彆牛B的狗。它一出現,觀眾很自然地就把目光放在了狗的身上,這場戲,狗比露西更吸引人。

而電影版的後續能看得出,這一版的露西是有點表演型人格的,她不能忍受彆人的目光沒有注意到她。

偏偏第一場戲就沒做到這一點,想炫技的導演直接給崩了人設。

林非波讓她改這場戲。

麥秋自己也想了許久,幾部片子都快翻爛了,如果是她,會怎麼演第一場戲。

然後她就想到了。

在虛擬教室裡,她看著林非波虛擬出來的狗,微微低下頭,右手放在身前,小臂向上,手

心向前成“L”型。

盯著它,輕聲說道。

“Sit(坐).”

然後那狗就很乖地坐下了。

之後就是坐臥握立,翻滾前進,隨行等等等等,麥秋幾乎背下了所有的訓犬方式,她輕聲細語,看起來像是輕輕鬆鬆地就把那條帥氣而凶悍的狗玩弄於股掌之中,最後還特彆開心笑眯眯地來了一句“goodgirl”,連狗的性彆都瞬間弄懂了。

林非波默不出聲地看了半天,說:“可以了。”

麥秋就再揉了揉狗,指著外麵說了句:“Go(走).”那狗就顛顛跑了。

越是不平凡的東西越不可怕,反而是平平常常的怪異會更可怕一點,露西外表也更傾向於鄰家女孩,隻有在她生氣想要殺人的時候,那種變臉才會顯得更可怕一點。如果她平時就怪異到狗都害怕,很容易就引起彆人的警惕心。

“在西方背景,這很管用。”林非波滿意地說道。

華夏的寵物相對來說不算多,而西方有很多人都把寵物當做家人。想想看,“家裡人”見到一個人怕得直嗚咽,嗷嗷叫,調頭就跑,誰都得戴著色眼鏡看看這是什麼魔鬼。

而如果“家裡人”跟彆人玩得相當好,那這個彆人就很容易打入內部,關係好了再突然暴起殺人,多數都會又驚又怕。

演戲角色也要講邏輯,這是麥秋早就知道的事,逐漸運用到自己的演技中,是這兩年才有的事。

林非波一直想教導她的也是這個。

角色要貼近生活,就要有細節,而且是符合人物性格,邏輯正確的細節,光是賣萌眨眼噘嘴是絕對不夠用的。

接下來就是代入情感,或者增加一些表達方式。林非波讓麥秋練習笑,那種極儘浮誇看起來很嚇人的笑容。

如此這般,當綜藝結束半夜回到家小心翼翼地開門,發現沒有開大燈的金棟洙順著恍惚的光亮走近臥室。

見到的就是手裡拿著高光手電筒對著鏡子練“笑”的麥秋。

仿佛蒞臨鬼片現場的金棟洙:“!!!”

作者有話要說:我說了今天要早更的,還雙更了!

鼓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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