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3章番外:兩5個1哥2哥<1>(1 / 2)

兩個哥哥

何問初活了三十年, 從來沒有像這一日那麼狼狽過。

他酒駕被交警抓了, 坐在警局一直等到父親過來交錢領人, 順便害得老父親也接受了一通教育。

父子兩個沉默的走出門,何父轉臉就一巴掌摑在了他臉上:“老子養你這麼大,是讓你整天把命當兒戲的?嗯?”

何問初笑了一聲, 低頭道歉:“以後不會了。”

他爸雙目赤紅,一言不發的上了車,並把他扯了上去,告訴司機:“去大箏那兒。”

父子倆靜靜的坐在後麵, 到了地方,司機輕聲喊:“何總,到了。”

何父雙手揉臉,讓自己打起精神, 下了車之後繞過來, 一把將自己的大兒子揪出來進了電梯。

何問初在電梯門口不肯進去,他爸踢了他幾腳, 他還是不肯進,他爸眼淚一下子就湧出來了,他渾身無力的揪著大兒子, 哽咽著:“你小子, 是不是想氣死我?是不是?”

何問初終於還是被揪了進去。

這個房子何問初並不陌生,何箏二十歲生日那年, 他偷偷摸摸付了全款, 知道那個弟弟百無一用, 房子下來之後,裝修也沒讓他花心思,一直等到何箏大學畢業,直接把人帶了過來:“看這個,喜歡不?”

何箏那會兒還挺莫名其妙:“哥你跟我怎麼這麼心有靈犀,知道我畢業之後想搬出來住提前把房子都給我租好了,這風格還挺合我胃口。”

一直等到他把買房合同丟到他麵前,何箏才驚喜的蹦起來,撲過來抱著他嗷嗷叫:“我剛畢業就有房子了!我好厲害!不對,我有一個好厲害的哥啊!”

“得了得了。”他推著弟弟的腦袋把他推開,看著那張帶著亮光的臉,暗暗嘖一聲,他一直覺得爸媽疼何箏都是因為這張討喜的臉,反正他疼弟弟是這樣的,否則這麼熊的孩子他早就一腳踢天邊兒去了:“改天約你狐朋狗友過來吃頓飯,炫耀一下?”

何箏得意非常:“那必須得炫耀!就說房子是我……我哥給我買的!”

他一走進這個房子,便好像能在各個角落見到何箏的身影,或是坐在沙發上,從手機裡麵抬起頭,喊他:“哥,幫我拿果汁。”

或是從躍層上跑下來,喊他:“哥,你今天過來給我做飯嗎?”

再或者是在陽台的懶人沙發上,從遊戲音效之中摘下耳機,喊他:“哥,我要喝牛奶!”

“哥,哥,哥……”

這個房子裡麵,何箏仿佛無處不在,他一走進去,便像是瞬間被包圍了。

主臥內,他媽正抱著弟弟的衣服哭,一旁有已經收拾出來的衣服,丟在床上,何問初問:“你收拾這些乾什麼?”

他媽好半天才回答:“人都沒了,衣服還留著乾什麼呢?

她抖著手去折,看上去不像是要把衣服送去燒了,而是要細心的存放起來。

何問初靜靜看著,在母親提著衣服朝外走的時候,他忽然伸手,把所有的衣服全部奪了回來。

“你乾什麼?”

“等等,再等等。”何問初把他媽好不容易收拾好的衣服都翻出來,重新一件件的掛回衣櫃,他媽一下子癱軟在地上,被他爸抱住,哭的死去活來。

何問初不知道自己跟父母究竟哪個更疼,他隻知道自己全身都微微發麻,難受到想要立刻蜷縮起來,把頭埋進一個誰也看不到的地方,大哭一場。

他關上了臥室的門,並拔走了鑰匙,離開了這個讓人窒息的房子。

他也不知道自己為什麼要那樣做,可他卻有一種詭異的預感,弟弟還會回來,就好像,隻要不去那個房子,不打他的電話,他就感覺,弟弟還在那裡呆著,從來都沒有離開過。

哪怕仔細一想,其實人已經沒了。

何問初渾渾噩噩了很長一段時間,他時常精神恍惚,窩在辦公室的休息室便睡了。

他感覺自己似乎到了一個地方,有人占用了他的身體,跟人交談,這個人總是穿著黑色的衣服,他能隱約看到對方的手,五指修長,腰間佩戴著一把鋒利的劍,他見到對方揮手,殷紅的鮮血飛濺出來,憑著感覺,沾血的劍身輕而易舉的還入鞘內。

很不真實,像是在做夢。

有一天,他感覺自己好像見到了弟弟。

那是在一個餛飩攤上,四周是古香古色的行人,他身邊坐著一群義士。而自己戴著黑紗帽,淡淡的掀起睫毛,便看到了一個身著精致衣袍的男人,對方將一個人揪出來,扔了出去:“滾遠點。”

那聲音低沉冷酷,像極了殺人不眨眼的瘋子,他感覺“自己”認識對方,而身邊的義士,顯然也認識對方,他們都紛紛把手放在了自己的劍上,而“自己”卻按住了身邊義士的手:“不要多管閒事。”

他隱約能夠感覺到,“自己”十分想要那個男人的命,但卻並不願意在鬨市裡大開殺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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