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櫻沒有做很複雜的東西,她看了看冰箱的食材,拿出了豬扒和排骨放到微波爐解凍,然後從保鮮層扒拉出來雞蛋、蘆筍和豆腐以及卷心菜,還有昨天剩下的米飯。
豬扒和排骨分開醃製,分彆做日式炸豬排以及辣烤排骨,然後雞蛋做玉子燒,蘆筍就直接整根下去烤,豆腐做照燒口味,卷心菜拌點金槍魚沙拉,主食就做烤飯團好了。她沒有煮湯,而是選擇氣泡水,剛好冰箱裡有自製的玫瑰荔枝醬,放一點進去味道正好。
等Din收拾好東西,洗好澡換上家居服出來的時候,許櫻已經開鍋倒油準備開始炸豬排了,至於排骨,早就已經放進空氣炸鍋裡。另一邊的爐子上是平底鍋,裡頭正小火煎著豆腐,切成長條形的豆腐中間卷著紫菜,煎到兩麵金黃,再上照燒汁悶一悶,是她最喜歡的菜。
“需要幫忙嗎?”他走到許櫻身後,手伸過去將人環進懷裡,低頭正好能聞到她帶著發絲散發的香氣,“好厲害啊,是因為爸爸和哥哥是廚師的關係嗎?超級香,肯定很好吃!”
而且,設備也好先進,四個煤氣爐頭,下麵是大烤箱,左邊料理台靠牆,兩層的架子上分彆放著微波爐和烤箱,靠近冰箱的另一邊是電飯鍋和空氣炸鍋。餐具成套成套的整整齊齊羅列在頂上的櫃子裡,透過透明的櫃門往裡看,有種商場展示櫃的感覺。
櫃子下麵還有不少工具,諸如咖啡機麵包機之類的東西,一看就是專業人士的廚房。
許櫻做料理的手法並不太講究,大開大合,跟正經的廚師比較起來少了許多炫技的東西,但功力肯定是在的。豬扒用釘錘敲過,中間夾了芝士,外麵掛雞蛋糊然後拍上生粉,再掛糊,拍麵包糠,下鍋之後,大火轉中火,撈起來瀝油,等油鍋再次加熱複炸,直至金黃色。
飯團加入拌飯紫菜和火腿粒,壓成三角形放入烤箱,邊上還有整根的蘆筍。出鍋前撒上香料,擺盤後遞給Din,“你端過去放到餐桌上唄,我再拌個菜就好了。”說著,三下兩除五,將已經放涼些許的豬扒和玉子燒切片擺盤,豆腐倒到盤子裡,炸鍋裡的排骨也夾出來裝盤。
剛剛切好的卷心菜用熱水燙了,拌上金槍魚,然後從冰箱裡拿出冰盒,每個杯子夾了倆,一勺醬,最後加入氣泡水,端著去餐桌那邊,“好了,彆拍照了,快吃飯吧!”儘管她速度很快,也大半個小時過去了,該餓了。
“我女朋友的廚藝這麼好,當然要拍照留念一下,等我一小會兒就好!”說著,Din將盤子重新挪了一遍,挑選最好的角度,手在鏡頭前比了Y,然後將圖片發到群裡,變相跟92Line的幾個朋友炫耀。
許櫻拉著他坐下來,分好碟子給他擠了蛋黃醬和沙拉醬,另一邊放了番茄醬。“快吃吧,等會兒就不出去了,我們一起在家看電影好了。”就在她做飯的時候,淅瀝瀝下起了小雨,許櫻想起前些日子剛剛買的投影儀,或許呆在家裡也是不錯的選擇,隻要是跟他在一起。
她的這個小公寓,兩房一廳,裝扮偏日式,簡單卻很溫馨,跟他想象中的一模一樣。餐桌也是他喜歡的樣子,尤其是擺上這滿滿的各式菜肴,他拿起杯子,跟許櫻碰了碰,然後學著她攪合了一番才入口,冰涼涼的氣泡水入口,險些一激靈。
“哇噢,爽!”雖然是秋天了,可剛剛洗完熱水澡喝這個,還是很舒服的。他心滿意足拿起筷子,每一道菜都嘗了嘗,炸豬扒和烤排骨非常合他的口味,“真的好好吃,櫻子,要不我搬到日本來,我們一起住吧。”為了每天能吃到這麼可口的飯菜,他覺得自己是非常願意的,背井離鄉隻為了待在她身邊。
“呀,這麼幾道菜就把你收買了!”她知道Din是在開玩笑,附和道,“請我當廚娘可是很貴的,你得好好工作賺錢才行哦,不然的話……哼哼~”她皺了皺鼻頭,未儘之意很明顯了。
雖然嘴上放狠話,筷子卻誠實地夾起一塊玉子燒放到他碗裡。
他拉了拉她的手,撒嬌道,“賺不了錢的話就好好跟你學做飯,然後在家給你當廚夫好了~”說著,自己先笑了出來。他倒不是不會做,隻是味道一般般,平常多點外賣或者直接去喜歡的店裡吃,時常會偶遇粉絲。
“咦~”她很嫌棄地甩開他的手,“我不是很相信你的動手能力,你給人的感覺也不像是會做飯的樣子。”她搖搖頭,一副已經看破真相的樣子,“少哄我啦,快吃飯吧!”
Din當然要辯駁一番,就這個話題延伸出不少的點,甚至開始暢想同居的生活細節,諸如洗碗拖地等等的家務活分配。總之,他一直不想繞過這個話題,許櫻倒是無所謂,跟他討論也不代表就要付諸實際,說一說交流一下對於未來的看法也是好的。
兩人一邊聊一邊吃,大半個小時就過去了,她做的分量少,架不住樣式多,兩人都撐得慌,攤在椅子上休息。
好一會兒Din才起身,收拾了碗筷,往洗碗機那邊去了。剛剛他已經請教過用法,這會兒正興致勃勃地想要嘗試一下科技生活帶來的快樂。他暗暗下決心,等回去了就在家裡安一個,然後讓許櫻教他一些簡單的快手菜,以後常常在家開火,有趣健康還好吃。
許櫻幫著收拾了廚房,分類垃圾然後放到門口去,回來擠了點護手霜,幫著Din一起按摩手,轉頭去研究投影儀。
Din將自己帶來的行李箱推到客廳裡,打開跟她展示自己的禮物,“這個是我很喜歡的一個設計師出的掛件,感覺跟你很搭,”是一個小卡包,墨綠加白的配色,感覺就酷酷的,“口紅是套盒,聽說女生都喜歡,還有這個,是重點哦!”他指了指放在鞋櫃上的自己的鞋子,“情侶款,明天要一起穿才行!”
“好哦,正好我給你買了衣服,應該蠻搭的,”許櫻說著,就拉著他到客房的衣櫃前,打開給他看,“感覺這是你的穿衣風格呢,痞帥痞帥的,那天逛街我就忍不住買了,已經送洗過。”
他喜歡複古街頭風,偶爾夾雜著些許運動元素,感覺就是男友力滿滿。許櫻的風格多變些,日常多以甜美的形象示人,上班的時候則是要越知性越好,偶爾才會出現叛逆Girl的樣子。但是跟Din在一起之後,她似乎也愛上這種街頭風,短短一周的時間,她就買了四雙匡威三雙馬丁,都是用來配衣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