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6章 第 126 章(2 / 2)

而這些做法,都是為接下來的不軌心思做鋪墊……

當然,這個所謂的“不自知”“下意識”,湛兮認為是他潛意識在自欺欺人,也就是說,湛兮認為朱剛烈他其實很清楚地知道他自己是個變//態/戀//童/癖,他甚至在為滿足自己的變/態而采取了一係列的鋪墊行動,但是他仍在潛意識地自欺欺人。

鋪墊完成後,朱剛烈有兩個選擇——

一是“圖謀已久”的有意侵-犯,但是他還算是腦子清醒,一直沒敢到這一步。

他最後做出了了第二個選擇:“在一個天時地利人和的機會(環境昏暗,周圍無人走動,房子裡隻有他和左蓁蓁兩個人),難以克製所謂的xing衝動,繼而犯下不可饒恕的錯誤。”

一般而言,犯罪階段分為:犯意表示,犯罪預備,著手實行犯罪行為,犯罪既遂(犯罪未遂)。

湛兮認為,朱剛烈已經完成了犯罪預備(前邊所做的鋪墊,都是在為了後麵的犯罪而為,即是犯罪預備),而由於他的“著手實行犯罪行為”非常的不充分,且具有隨機性和衝動性,因而犯罪未遂。

這“犯罪未遂”並不是出於他主觀能動性地自我克製,而是被傀儡小兮同學打跑了,朱剛烈屬於“犯罪未遂”:未遂犯,中止犯,不能犯,這三者中的“未遂犯”,即是被客觀外部原因(傀儡小兮同學)阻止了犯罪。

可是能怎麼樣呢?湛兮能怎麼辦呢?

猥褻兒童,就算是掌握確鑿證據的嚴重猥褻,真正上了法庭,懲罰也不過爾爾。

湛兮仍然記得他前幾年看的新聞,某些鄉村教師,趁職務之便,上課也公然將手伸到孩子們的褲子裡……

沾滿了粉筆灰的肮臟的手,讓十幾個孩子都患上了嚴重到難以想象的婦科病,有些孩子無法懷孕,有些孩子連正常排泄都痛苦,在她們那麼年幼的時候,惡魔就幾乎斬斷了她們的人生。

可是這個惡魔被曝光後,法庭給的審判是什麼?

死刑?無期徒刑?三十年?十年?五年?

不不不,都不是。

十三個月。

隻有十三個月。

湛兮幾乎要笑出來了,含著淚笑出來的。

那些尚在等待著春/天,等待著開/放的,被冠以“祖國的花朵”“祖國的未來”之美名的孩子們,她們還年幼,她們有著可期的未來,她們有著無限的可能……

人生一遭,她們本該快快活活地為生命而綻放,然而她們沒能等到春天的到來,沒能開/放,就被摧折,被蹂/躪,被毀滅。

她們還活著,可是未來不可期了,生命就此凋零了。

她們之中甚至有一些,連成為母親的資格都被剝奪,連正常的生理排泄都成問題。

更何況,這些對她們的心理所造成的傷害,是其他人根本無法切身體會的滅頂之痛。

她們還活著,她們的人生幾乎可以說是,就此,戛然而止。

而那喪心病狂的、窮凶極惡的渣滓,卻隻需要付出十三個月勞動改造的代價,十三個月,僅僅隻有……十三個月。

對等嗎?這樣的懲罰,真的,合適嗎?十幾個孩子的人生,十幾個孩子的未來,僅僅隻能換來人/渣的一年零一個月?

犯罪成本低,這個詞,已經成為老生常談了,這五個字已經到了普通人耳朵都能聽出繭子的程度了,可是,為什麼到現在,還沒有改變?

為什麼不改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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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子忽然啟動了,湛兮睜眼,扭頭去看窗外,是左蓁蓁的父母回來了。

她還記得自己的老師在不遠處看著,隱秘地衝車子的方向揮了揮手,然後撲向了打開車門下來的左新華。

湛兮又閉上了眼,他不想說話,俞安敏歎了一口氣,什麼都沒說。

他努力將自己從那憤懣的情緒中剝離出來,想要冷靜下來,思考整個意外事件的發展究竟是怎麼產生的。其實稍微腦子過一遍,就知道事情的來龍去脈了。

如果他沒有猜錯的話,整個流程應該是這樣的:

朱剛烈今天本來應該陪自家的妻子回娘家,出門的時候湛兮和俞安敏還遇到了他和他的妻子何老師。然後由於不知名的原因,他獨自先回來了,後來可能是順路(?)也可能是突然想起來自己的雨傘,落在了左家,可能閒來無事,就去拿雨傘。

可能是環境昏暗且寂靜,而周遭無人走動,再三確定左蓁蓁隻有一個人後,他色從心頭起的實施犯罪,後被傀儡小兮暴力製止。

被爆錘逃過後,他可能從那色//欲的糟糕境界中清醒過來了,繼而又後悔自己的所作所為,也惶恐自己的行為讓左新華知道會產生的後果,他懷著極其沉重的心情,折返向左蓁蓁道歉。

不論他是否真正懺悔,道歉,都是沒有用的,有些事情發生了,就會留下不可磨滅的痕跡,他必須付出代價。

湛兮當著俞安敏的麵,打了個電話:“是我,嗯,有件事要你幫個忙,稍後我給你發一個人的信息,你找人把他腿給打斷,下手乾淨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