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二十一章節 有事大哥辦(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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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尋擺手:“有些好名聲不要也罷,咱家要是隻修晏家村至鎮上這一條道,那揚個名也罷了,但如果想天天出資年年修,把全縣的道路都修好,這名聲就絕不能要。”

沈萬三的反麵教材,就在那擺著呢。涉及官方基建,彆和朝庭爭名聲,取死之道。

她想修路是真,但也不是真的冤大頭給縣衙白送銀子。自家紙坊的生意已經得罪了一大批人,雖然不怕,但也沒必要給自己找太多麻煩。

給縣衙送錢,雖然不要這名聲,但實惠卻不會少,這是把縣衙和自家給綁上了,縣衙財政上想要這錢,那在必要的時候就得維護晏家的利益。而縣衙那邊也會承晏家這份情,晏家默默捐錢,不要錢不要利的,高風亮節,如此義商,縣衙巴不得多點呢。

怎會讓人輕易把這存錢罐子給打碎了?

甚至縣衙為保證這筆源源不斷的銀子,會主動給你保駕護航。

人情什麼的,其實都是假的,利益才是保證彼此合作的最佳基石。

不過,和縣衙長期打交道,自己和小五年紀太小都不合適,其實精於謀算人心的三姐姐才是最合適的,但七尋可不想為這種事情耽誤靈素的時間,她忙著呢。

再說,靈素是多厲害的專業技術人員?醫術研究和藥物研究,才是她應該去乾的事。

為生意的事情,不值當她浪費時間。

至於靈玉,和自己一樣,年紀太小,不適合出麵擔事兒。何況她現在也忙著呢,種地可比生意重要的多。

所以,這件事情,最合適的人,其實是大哥。

一位曾經的帝國繼承人,還怕和縣衙打交道?

縣尊大人再精明,說實話,也未必比得上大哥扶蘇。

何況縣尊大人雖然是個死要錢,但也不會澤竭而魚,那不符合他的行事風格,他會保證彼此合作的順利的。

甚至,他還會為保證他卸任後,這份合作能順得的繼續進行,在一開始的協議上,就給晏家最有利的條款,以杜絕以後的縣尊破壞這份合同。

司氏其實很不明白,既然不要名,不要利的,為什麼還要修那麼多路。這不是白燒錢嗎?

七尋笑著解釋:“咱們家以後的生意可能會越來越多,凡事都自己想辦法,豈不麻煩?給自己找個靠山,可以杜絕很多麻煩。”

道理司氏是聽明白了,但還是覺得有點心疼,不過紡車織機是侄女的,她不好多說。

七尋也不想說太多,笑著轉移話題:“家裡免子越養越多了,四嬸,你看要不要把兔子分給村裡人些?各家都養,往後你收兔毛就不怕沒地兒收了。”

說到這事兒,司氏很積極,畢竟入冬後,她還指著生產兔毛線賺筆錢呢。

“可以,有幾家的婦人今年年初就開始幫我做紡兔毛的事情了,要不先分給這幾家?”

“你看著辦吧,要兔子的人家,來我家買就是。三十文一隻,這個價格能接受嗎?”

活兔子拿去鎮上賣,那得賣到四十文左右,司氏覺得這個價格,又不是買隻兔子回去吃肉,而是作為能不停的剪毛紡線賺錢的可再生資源,肯定有的是人想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