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章 第 8 章(2 / 2)

神棍的道係日常 絡繽 6288 字 9個月前

這種帶凶的車就跟凶宅一樣,二手販賣的時候都得說明白,趙慶國也是被坑了。

原本看到新聞的時候,趙慶國和吳姐兩口子就覺得家長並不無辜,覺得他們什麼事都沒有,感到很不忿。

雖然有人說家長失去孩子已經是最大的懲罰,一輩子都會陷入自責之中,可趙慶國並不這麼認為。孩子死了不是更慘?而且還是以這種痛苦的方式,他們又找誰說理去?

一碼歸一碼,沒有任何的懲罰措施,對不負責任的家長也就沒有警示和教育作用。隻有最實際的、發生本人身上的懲罰,才能讓那些人的行為有所約束。

類似這種新聞總是層出不窮,足以令人警示,可不負責任的家長依然沒有吸取教訓。甚至還有家長,為了車子的玻璃,非要孩子在裡麵曬幾十分鐘,慢悠悠的回家拿鑰匙或者等開鎖匠過來。

如果法律規定,這種行為不管是否造成什麼後果,直接關進去教育幾天,把這個責任明確規定了,好歹做事的時候也得掂量掂量。

趙慶國平時是個不多話的,可遇到這種事,就管不住自己的嘴了。尤其在網上的時候,更是暢所欲言。等貨空閒的時候他會刷一刷手機,經常為了這種事跟人在網上和那些他認為是聖母婊的人撕起來。

他雖然是農村來的,農村孩子多是散養,養得沒那麼仔細,他自己也沒有履行好作為父親的責任,可他依然堅定的這麼認為。

他們確實有很多無奈,可也不能作為沒有儘責的借口,否則就不會想辦法去改變和彌補。

這也是他們暫時不敢再要一個孩子的緣故,不能負責就要謹慎。第一個還能說年輕沒想這麼多,稀裡糊塗的就有了,第二個可就沒有任何借口了。

原本就心疼這些枉死的孩子,覺得作為家長應該要負責任。現在又知道這孩子的魂魄被人為的困在車子裡,趙慶國更是義憤填膺,惱怒不已,非常積極的去調查。

車子原主人距離H市也不算很遠,趙國慶還專門跑到了當地去調查,對那家人的情況也更加清楚。

“聽他們鄰居說,從小家裡頭對她就不好,不是打就是罵,嫌棄她是個女孩,沒出生就騙了他們一家。那架勢好像不是他們的孩子,而是他們的仇人。”

小女孩雖然是家裡的第二個孩子,可前頭已經流掉和送走了好幾個,老大現在都已經十四五歲,早早就被趕去打工,不再讓她上學。

這在當地不是一件密事,這家人就想要個男孩,懷小女孩的時候,原本醫院裡的人脈,因為給人看胎兒性彆被人舉報掉了工作。當時醫院裡,人人自危根本沒人敢乾這事。

這家人沒法就去找據說很準的神婆去算,對方告知是個男孩。於是他們歡天喜地的留下了孩子,沒想到生下來卻是個女孩。

因為他們懷的時候大張旗鼓,所以人計生所都知道他們有了二胎,也沒法悄悄送走。不僅如此,還直接被拉去結紮。

他們跑去找神婆,神婆說算的時候確實是個男孩,是這女孩在懷的時候就是個厲害的,把原本的男孩給擠走了,所以才會改了性彆。

神婆在當地有些名氣,經常弄些鬼鬼怪怪的東西,也不是好招惹的。這家人不敢拿她怎麼樣,隻能相信她的話,把怨氣都撒在了小女孩身上。

趙慶國看了看專心看電視的小女孩,低聲道:“聽說她媽媽現在又懷上了,正在外頭東躲西藏。”

“不是已經結紮了嗎?怎麼又懷上了?”吳姐詫異。

“這種事也沒有百分百準的。”趙慶國道,“而且我聽說他們家前不久去外地找了什麼高人,沒多久就懷孕了。而且這家奶奶漏嘴說,這次肯定是個男孩。彆人問起神神秘秘的,隻說是遇到能人了。”

民間經常流傳著生兒子的秘方,尤其是重男輕女現象比較嚴重的地方,所以大家也不足為奇。不過這家人之前被坑了一次,成了一大笑話,這次還敢這麼囂張自信,讓人覺得他們肯定得到了什麼厲害的秘法,否則也不會結紮了還能要孩子。

吳姐聽完眉頭皺得緊緊的,他們在鄉下也經常聽到一些陰損的事,頓時就明白了什麼:

“這就是他們把這孩子困住折磨的目的吧!我現在懷疑根本不是疏忽,就是他們故意害死的!否則怎麼忍心死了還要這樣糟踐?天底下怎麼有這麼沒良心的父母。”

因為氣憤控製不住音量,吸引小女孩頭轉了過來,一臉懵懂。

吳姐頓時閉了嘴,朝著她扯出一抹笑容。

小女孩回了一個甜甜的笑容,又和玩具以及電視為伴,乖巧得令人心疼。容黎說現在的她才是平常的樣子,之前成了魂魄,會因為各種因素性格發生改變。

新聞上經常報道這樣的事,卻不見家長有什麼懲罰,誰知道會不會看了之後就起了歹心?

女孩長得瘦瘦小小的,一副營養不良的樣子。當地人都知道這家人對孩子很不好,飯都經常不給吃飽。有人心疼想要給她送吃的,還會被那家人罵不說,反過來對那女孩更差了,這麼一弄也就不敢再多事。

這家人對待小女孩完全跟個仇人一樣,覺得她把他們的兒子給弄沒了。孩子已經四五歲了,可連個名字都沒有,平常家裡人就叫她臭丫頭、掃把星、奪命鬼等,所以不是沒有這種可能。

吳姐深深歎了一口氣,道:“我現在大概猜到這可憐孩子為什麼突然想要害我們了。”

作者有話要說:  我老家鄉下就在很多年前就有過類似的事,不過不是故意的。孩子爬車子裡麵玩,結果曬死在裡麵,而且還是兩個孩子一起。

每次看那些新聞,尤其是臨時離開或者把孩子遺忘在車子裡的,總覺得做父母真的應該有個上崗證。也不禁想,如果有人看了新聞,就借著這種法子想要這樣害死不想養的孩子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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