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9章 【晉江獨發】(2 / 2)

緋色黎明 孟五月 15400 字 4個月前

不管成功還是失敗,能堅持下來,已經很值得被尊重了。

可以不支持,但也沒必要去踩一腳。

葉緋是後來才知道這些的,趙西湄以鹿潘達的筆名出版書的時候,曾經被譽為一本封神,但也沒人知道背後的坎坷和曲折。

也沒人知道她弄丟了這個對她意義不凡的筆名,眼看著這個筆名被黃玲塞進去很多槍稿敗口碑。

也沒人知道她也有很多年停筆反複懷疑自己的。

“都過去了,”趙西湄說,“看她現在不過隻是個普通編輯,最近還失業要來這裡應聘營銷,我也覺得沒什麼好恨她的,沒必要浪費時間,路還是要往前走的。風水輪流轉麼,能量守恒,她搞彆人,早晚有一天彆人教她做人。”

-

黎羨南將婚禮定在夏末,提前跟葉緋說了時間,風輕雲淡的,以至於葉緋以為是走個過場。

黎羨南那陣子有調作息,早睡早起,不過大概也是真把葉緋在海島上的話聽進去了,葉緋有幾天醒來的時候黎羨南不在身邊。

她就躺在床上玩手機,沒一會聽見聲音,她翻了個身,看到黎羨南手裡拿著一紮玫瑰,顯然剛從外麵回來——

“你乾嘛去了?”

“晨跑。”

“那你買花?”

“送你。”

“……你晨跑乾什麼?”葉緋以為自己思維認知出現了斷層。

黎羨南雲淡風輕把玫瑰花放在床頭櫃上,而後俯身,撥開她臉頰的碎發,吻了下她的唇,笑著說,“不是緋緋說,我不能生病麼,晨跑鍛煉,明早跟我一起去?”

葉緋以前是不可能早起的,但因為黎羨南,她心甘情願跟他早上出門。

她也這才知道,就在槐三胡同和西郊檀宮的交界路口,多了一家花店。

是方便黎羨南每天給她買一束花。

她的一天,是從一束玫瑰花開始的。

那時,兩人也不算晨跑,隻是早上六點鐘出門,太陽升起,馬路上空無一人,倒隻有槐三胡同開始蘇醒。

叮鈴鈴的自行車鈴鐺,有老人用燕京話打招呼。

葉緋站在胡同口往裡麵看,拉著黎羨南一起進去。

趙老太的院子裡,玫瑰花開的豔麗,那薔薇開滿了牆頭,已經快開過了一個花期,胡同路上掉了點兒碎花瓣。

花瓣被晨風吹起來。

黎羨南讓她在這兒等著。

葉緋就乖乖站在胡同的牆邊看花,老舊的院子門關上後還有一條縫隙,葉緋彎腰趴在那兒看,院子裡的玫瑰茂堂堂的。

她想,要是趙奶奶還在世,看見這滿院子的玫瑰花大概也是開心的。

或者,她開心也不會表現出來,肯定會一邊刀子嘴說,“這就是玫瑰啊?我看也沒什麼特彆的。”

葉緋想到那個老人,心口也無端泛酸。

葉緋直起身子,遠遠看到黎羨南手裡拿著一大捧玫瑰花朝她走來。

這麼恍惚的一瞬間,她總能拎起一些碎片。

兩人初識的時候其實有些笨拙,那天黎羨南帶她去看日出,給她買了耳塞,還順手買了一把玫瑰花。

那時她說,“隻是一把玫瑰而已,我自己也能買的。”

黎羨南是第一個送她玫瑰花的人。

正胡思亂想,黎羨南走到她麵前,葉緋伸手接過來,挽著他的手往西郊走。

“黎羨南。”

“嗯?”

“你還記得2014年嗎,那會你怎麼買耳塞,還要送我玫瑰呢?”

“……”黎羨南還真想了想,說,“想讓你笑笑來著,不過那會我也不太會哄你,以為玫瑰就能讓你笑笑。”

那是她收到的第一束花。

“沒人送你,我送你,我也願意一直送你。緋緋,為你心甘情願,是我給你的誠意,”黎羨南牽著她的手往家走,“就像我不喜歡吹風,但我喜歡跟你在一起,吹不吹風已經無所謂了,我的意思是,跟你做什麼都好,我都心甘情願,你有我的偏愛。”

——也唯有你,才是我情願信奉的永恒。

葉緋右手抱著玫瑰花,左手牽著黎羨南,在等待紅燈的間隙,她悄悄踮腳湊過去吻他,黎羨南總能默契的察覺她的心思,攬著她的腰拉進懷裡。

晨光明亮,城市在蘇醒。

他們的愛意早已在漲潮。

“我也愛你。”

在她開口之前,黎羨南直視著她的眼睛,眸光深情繾綣,說完還俯身又吻了她一下。

“特彆特彆愛你。”

-

黎羨南跟葉緋的婚禮在八月底舉行,地方是黎羨南選的,倫敦在古老的城堡和教堂。

葉緋選不出婚紗,婚紗都是黎羨南親自跟設計師溝通過的,專程為她定做的。

那天的天氣很好,倫敦天氣晴朗無風。

葉緋提前三天的時候聽說了那條婚紗的傳聞,是來自某個高端品牌獨家定做,很漂亮的大裙擺,有兩米多的拖尾和頭紗,還訂做了一個鑽石王冠。

陽光明亮,從古老的拱窗裡沁進來,被切割成溫暖的光斑,白色的窗紗在隨風輕輕地搖晃。

前麵一個落地鏡,葉緋站在椅子前,婚紗的拖尾很長,裙擺層疊,嵌著一些碎鑽,在陽光下泛著碎光。

葉緋的妝容乾淨素雅,一張鵝蛋臉,杏目明媚動人,被婚紗映襯的像一朵含羞綻放的花。

她手裡的手捧花是一小紮淺藍白色的繡球花,鑽石的王冠放在盒子中,黑色的絲絨讓王冠格外高貴不凡。

化妝師拿起王冠,輕輕地戴在葉緋的頭上,為她整理好頭紗。

古老的教堂大廳很是通透,落地拱窗,羅馬雕柱,神聖且莊嚴,隻是這條長長的道路上,有無數的繡球花綻放。

黎羨南以前從來都不太愛在媒體前露麵,這次的婚禮是他的例外。

葉緋遠遠看到黎羨南站在不遠處,身影頎長,葉緋很喜歡看他穿正裝的樣子,清矜貴氣,身材比例極佳,骨相深刻優越,看到她的時候便彎唇揚起一些笑意,那雙冷感的眸子仿佛鬆林融雪,春意盎然。

她在跌宕的人世間不小心闖入他的門,接過他遞過來的一隻手,被他拉入滿室的春意人間。

那天葉緋是真的做了一天萬眾矚目的公主。

可她偏偏不記得很多細節了,第一次結婚,不緊張是假的。

她隻記得那天黎羨南拉著她的手,為她戴上一枚鑽石婚戒,目光含笑地專注看著她——

“黎太太,娶到你是我的榮幸。”

婚禮持續了一天都沒有結束,晚宴的時候,葉緋換了一條裙子,拉著黎羨南端了一塊蛋糕,跟他去酒店的花園坐著吹風。

黎羨南知道葉緋有點認生,特意脫了外套給她披著。

那天酒店的花園也是專程布置過的,連秋千都換成了公主的南瓜馬車。

葉緋捧著蛋糕無心吃,酒店的燈光亮著,璀璨的像童話魔盒。

黎羨南插了一塊蛋糕遞她嘴邊。

“黎羨南,嫁給你也是我的榮幸,”葉緋有點哽咽,“一直這樣被你愛,是真的很幸福。”

“得,彆哭呢,龍龍公主,婚禮來遲了,想娶你是很久了,”黎羨南伸手蹭了蹭她的眼睛,含笑說,“認真的、好好你,是我的誠意,愛你,總得讓你每天都知道,黎羨南是真的很愛他的緋緋公主。”

“……”

“黎羨南是在用心愛你。”

夜風和煦,攜帶著絲縷的花香。

葉緋伸手摸摸自己頭上的王冠,有點哽咽地說,“這個也是送我的嗎?”

“當新婚禮物,回家放到龍龍公主的寶盒裡行不行?”黎羨南笑她,伸手端了她的蛋糕,切了一小塊喂她。

葉緋眼眶泛酸,唇角還有一點奶油漬跡,她湊過去想親他,黎羨南伸手捂住她的嘴,“臟貓,吃你的蛋糕。”

“你還嫌棄我。”葉緋那樣子算不上太雅觀,多虧今天是一點淡妝,不至於暈成熊貓眼。

黎羨南輕笑,俯身吻她,“不嫌棄。”

“黎羨南,我也在用心愛你,”葉緋語調酸澀,“很愛很愛你。”

“得了,咱倆都六年多了,往後還那麼幾十年,彆煽情了,”黎羨南笑她,“以後我給你回憶回憶,緋緋嫁給我那天哭到晚上十點多?”

葉緋掐他,黎羨南笑的不行。

那天葉緋全天都很緊張,不懂婚禮的流程,黎羨南大多都很簡化。

晚上回到酒店房間的時候,葉緋才翻看到一些消息。

那是一場世紀婚禮,隆重且盛大,每一處細節都仿佛夢幻童話。

葉緋看到那張照片,她站在黎羨南的身邊,當時都不知道該要往哪兒看,緊張的不行,黎羨南挽著她的手,仿佛刻意哄她。

他用隻有他們兩人才聽到的口吻跟她說——

“龍龍公主,你開不開心?”

本來還緊張的,聽到他含笑的聲調,葉緋便也下意識地笑起來。

那天有人說,葉緋頭上戴的王冠是某知名的鑽石品牌和設計師定做的,價格就有小八位數。

婚紗也是獨一無二。

那場婚禮的費用更是無從猜測,繡球花不僅開遍了教堂,還從酒店開導通往教堂的路上。

葉緋那天緊張的記憶都快出現了斷層。

她隻記得黎羨南有在婚禮上說什麼,多虧那天婚禮是有錄像的,趁黎羨南洗澡的時候,葉緋坐在客廳看。

在那樣一場盛大的婚禮上,黎羨南說——

“緋緋,能娶到你是我的榮幸,你會永遠被我用心愛著,不止婚禮這天是公主,以後還要做黎羨南一輩子的公主,以後的路我會跟你一起走,是忠誠,是偏愛,是永遠做隻屬於你的黎羨南,希望嫁給我的每一天,都可以做個快樂的小朋友。”

葉緋坐在客廳裡,將畫麵暫停,然後提著睡裙跑進浴室裡。

黎羨南正靠坐在浴缸裡。

浴缸外麵鋪了一層地毯,葉緋彎腰蹲在浴缸前。

黎羨南好笑地看著她,葉緋眼眶紅紅的,仿佛剛哭過的兔子。

“終於反應過來了?”黎羨南豎起手晃晃,“婚戒可是你給我戴的。”

“黎羨南,嫁給你很開心,以後也會很開心,”葉緋兩手抱著他的手緊扣,“能被你這樣用心愛著,很開心。”

“看出來了,語無倫次了,”黎羨南隨手扯過浴巾,笑著問她,“還打算繼續看?”

“……”

“要不一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