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楚依不擅長沒有關係,施奶奶很擅長,完全可以教時楚依。
施奶奶不僅會做衣服,小時候還和她娘學過繡花,雙麵繡技藝也是十分精湛。
隻可惜現在的時代不同了,在衣服上繡花會被人說道,隻能做那種最簡單最樸實的衣服。
時楚依並不喜歡六十年代的穿衣風格,以前是彆人給她辛辛苦苦做的,她有的穿就不錯了,也不挑款式。
現在她有機會自己動手,自然要做件符合她審美的。
當然,時楚依也不敢太出格了,她打算用三尺藍色的勞動布做一件二十一世紀男人常穿的襯衫,再用兩尺黑色的勞動布,給施
子煜做條黑色的長褲。
這樣一套衣服穿在身上,絕對能讓施子煜的顏值提升好幾個檔次。
時楚依越想越覺得可行,她和施奶奶商量道:“我打算給施子煜一個驚喜,您能不能先不要把我給他做衣服的事跟他說?”
“當然可以!”時楚依想對施子煜好,施奶奶哪有攔著的道理,頂多時楚依做的不好,她事後再費點事描補一下。
時楚依說做就做,裁衣服這塊她不會,是由施奶奶親自劃線剪的。
時楚依看了一眼剪好的上衣,問道:“會不會大了一點?”
施奶奶道:“大點好,這樣明年還能繼續穿,你總不希望給子煜辛辛苦苦做的新衣服,他僅穿一個季度就扔一邊吧?”
時楚依想了想,的確是這個道理:“施奶奶,要不咱們再接上一塊,再給他做大一點吧!”
這樣的話,這件衣服施子煜不止明年能穿,後年大後年也一樣可以穿。
施奶奶被時楚依給逗樂了:“子煜整天上山,穿衣服費著呢,頂多也就能穿個兩年。”
到了第三年,就算要穿,這衣服上也得打好多個補丁,現在家裡的條件比之前好了一些,施子煜用不著過得那麼艱苦。
時楚依有些可惜,不過沒關係,她學會了做衣服的手藝,等這件衣服不能穿了,她再給施子煜做一件新的也就是了。
時楚依一心沉迷於做衣服,連和施子煜說話的時間都變少了。
以前,隻要施子煜一出現,時楚依絕對會第一時間跑過來,拉著他問長問短。
而現在,彆說跑過來了,偶爾他還會發現時楚依故意躲著他。
他一問她在乾什麼,她就說在陪小紅玩。
難道小紅在時楚依心裡,比他還要重要嗎?
施子煜從小就缺愛,所以對於喜歡的人占有欲比普通人還要強。
時楚依既然說喜歡他,那他就絕對不允許她移情彆戀,哪怕戀的是一隻小狐狸也不成。
於是,某天,施子煜趁著時楚依不注意,將小紅給抱走了。
時楚依剛開始找不見小紅,還以為它吃飽了,跑到哪裡自己玩去了。
它越來越大,性子也越來越活潑,這樣的事近兩天時常發生,時楚依已經見怪不怪了。
可到了小紅往常吃飯的點,時楚依仍舊沒有見到它的身影,這才開始緊張起來。
她將手裡正在做的衣服收起來,起身將家裡裡裡外外找了一遍,仍舊還是沒有找到小紅。
“小紅不會真被人抓走,給殺了燉肉吃吧!”時楚依越想越擔心,穿了件外衣,準備去村子裡找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