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章 戳穿(1 / 2)

林宴一回府,就先去怡風閣給母親請安。

他父親是林家這一代的家主林朝勝,先帝親封的驃騎大將軍,統領十數萬神威軍,常年駐紮軍營,家中多由母親當家作主。其母趙桐乃是宗室女,為魏王嫡長女,得封壽清縣主,家世背景絕不遜於林家,當初與林家也算強強聯姻。壽清縣主與林朝勝夫妻二十餘載,膝下隻得林宴林晚一雙兒女,因是獨子,壽清縣主不同意丈夫將其帶走磨練的要求,夫妻兩吵了多年,最終林朝勝妥協,林宴便一直長在縣主膝下,得她親自教導。

很多年前,林宴覺得這是母親愛子心切,不忍獨子受苦,也曾深為感動,後來才知,並非那麼回事。

壽清縣主的住處一如既往的規整,任何一件物品的擺放都有它不得不遵從的規矩,當然,這裡的人也一樣,就連縣主自己也不例外。哪怕隻是母子相見,縣主也將自己打扮得一絲不苟,華麗的宮裝,齊整的發髻,甚至連簪在發間的飾物都燦若金輝,都沉甸甸壓在身上。這若是換成宋星遙,躲進閨房的那一刻就該將這些繁瑣外物拋開,但縣主不一樣,她的脖頸永遠修長,背脊永遠挺拔。

近四旬的婦人,仍美得像尊雕像。

行過禮,請過安,林宴席地跪坐在縣主下首的案邊。儘管這些年跪坐的禮儀漸被高椅取代,但縣主這裡仍舊保留早年宮裡的舊俗,席地而坐,分餐而食。

“天氣漸涼,我已令人給你做了新的秋衫與鞋襪,宴兒記得添衣。”沉默地用畢一餐飯,縣主漱過口後方才開口,語氣溫柔,眉色慈愛。

已有侍女前來撤走餐食換上清茶,又關上屋門任他母子二人私語。

“多謝母親掛懷,兒子知道。”林宴也隨她罷箸。

“你啊,去了終南山整整一年時間,也不知娘多記掛你,不成想你回來沒幾日,便又去了洛陽。”縣主薄怨道,“你去洛陽倒也罷了,怎將你妹妹丟在家中,惹得她朝我抱怨了好久,怪你不肯帶她去玩,我耳根子都被磨出繭了。”

林宴微垂下頭:“是兒子的錯,未能時常陪伴母親,惹您擔心了。此番我與幾位友人同往洛陽遊曆,同行皆是男兒,阿晚如今已是及笄的姑娘,跟著多有不便,故未將她帶上。”

“也對,阿晚畢竟大了,不好總跟著你在外頭淘氣。你那幾位友人,可是俞家四郎和方家的小公子,好像還有一位新結識的宋三郎?”縣主點點頭,仍笑得溫柔,“你此去洛陽,就是住在宋府吧?”

“正是。”

“你在宋府叨擾多日,很該謝謝人家,改日備份厚禮送過去吧。”縣主頓了頓,又問,“你們在洛陽都遊曆了哪些名勝?”

林宴便將洛陽風景細細描述,縣主聽得很認真,末了才點頭讚同,又道:“聽你這一說,我都想去了。對了,宋家是不是有位剛及笄沒多久的小娘子,一路與你們同行入長安?”

林宴低垂的臉上眉頭大蹙:“是有一位宋六娘子,乃是三郎的親妹妹。”

“她為人如何?”

“我與宋六娘子隻數麵之緣,並不熟稔,不知她為人如何。母親怎突然問起她?”林宴抬頭,不解道。

“你年紀大了,早該給你說門親事,這兩年一直在挑合適的人家,卻總無滿意,倒蹉跎了你的時間。宴兒可有心儀的姑娘?若有便說給母親聽,哪怕家世平平,隻消對方家風清明便好,咱們這樣的人家,也不必非尋個高門貴女給你。”

“沒有,兒子並無心儀之人。功業未成,兒子暫時無心兒女之事。”林宴斷然否認。

“也罷,年輕人有心建功立業是好事,這些後宅事便由為娘替你操心吧,隻是娘望你牢記,不論功業也罷,妻房也罷,那都是外務外人,絕重不過你我母子情份,你與阿晚兄妹血脈。你是兄長,生來就是為了保護你的妹妹,成為我與她的倚仗。在林家,隻有我、阿晚與你,才是一家人。莫忘了你在我麵前發過的誓言。”縣主撫過案上玉盞,笑漸漸變涼。

“兒子不曾忘記,也定會踐諾,以性命護母親與妹妹周全,絕不會有人越過母親妹妹。”林宴麵無表情道。

他生來……就為了保護林晚。

這話母親說了二十多年,他被洗腦般灌輸了二十多年,他以為兄長本該如此,後來方知,也許對母親而言,他更像個護衛,或是死士。

“你既然知道,為何要惹你妹妹生氣?你既不能帶她同去洛陽,又為何自己獨去?還有,你明知我不喜二房,卻背著我與二房那孽障接觸,甚至將他引到你父親身邊?”縣主緩緩起身,笑容全失,溫和轉作淩厲,“你口中說著不曾忘記,卻從沒將阿晚擺在心上,也未將我的話放在心上!”

“母親,是兒子的錯。兒子不該讓妹妹獨留京中,也不該與林乾接觸。”林宴沒有解釋,垂首領罪。

“宴兒,你是母親唯一的兒子,將來林家的一切都是你的,你莫讓母親失望。”縣主又放柔語氣,走到他身後,倦然開口,“既然有錯,便該罰,你可願。”

此言一出,她便如願看到林宴僵直的背與攥緊的拳。

林宴還是知道害怕的。

“兒子認罰。”

————

林家有處靜思堂,不是禪室,不是佛堂,隻是間再普通不過的廂房,卻是林宴從小到大最恐懼的地方。

這間靜思堂四麵厚壁,精鐵為門,無窗,密不透光,房內除了漏滴外彆無它物,人關入其中除了無孔不入的黑暗外再感受不到其它,漏滴的水聲,滴嗒滴嗒,在靜謐空間中撞著心弦響起,成為能摧毀人心的魔音。

從小到大,但凡他犯錯,母親從來不會動手責罰,隻會將他關入這間屋子。

而他的錯誤,往往與林晚有關。

他清晰得記得,自己第一次被關靜思堂,是因為他惹哭幼小的林晚——那時候的他,也像宋夢馳一樣,再疼妹妹,偶爾也會爭執,更何況林晚那麼個出生開始就被捧在手心,不到三歲就知道恃寵行凶的人。那一次,他鐘愛的玩具被搶,失手推了林晚一下,於是換來靜思堂思過兩個時辰。

那年他五歲,獨自麵對滿室黑暗,哭到抽搐,喊啞嗓子都沒人來救他。

到後來,他已能在這可怕的黑暗裡不吃不喝呆足五日,也漸漸明白,他的母親在意林晚遠勝於他這個兒子,縱然他心中對林晚有七分兄妹疼愛,若沒做足十分,甚至於超越這個極限,他的母親都不會滿意。

母親不滿意,就會懲罰他,亦或是懲罰他身邊的人,懲罰他最在意的事物,而那往往比將他關在靜思堂更痛。

他曾以為自己不用再麵對這片黑暗,不想一杯鴆酒回到從前。

每一次蜷在黑暗裡,他就心生絕望,那是伴隨著黑暗彌漫而來的絕望,折磨他的靈魂與每一根傲骨,讓他妥協屈服。直到後來,宋星遙到來,他才在黑暗裡尋到一線光芒。

每當在黑暗裡像隻喪家犬的時候,他就想宋星遙,瘋了一樣的想,似乎幻想著抱住她,就能汲取她身上的溫暖,他才覺得自己是個人。

撕開這層花團錦繡的外衣,每一晚抵死纏綿,他才會覺得自己活著,才能還原真正的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