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2章 爭燈魁(2 / 2)

如今想想,那燈就如林宴這人,她以韶華燃燈,卻從來沒得到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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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到年節,林府的門口總是車馬絡繹不絕,來林府拜訪的人極多。越到年節,林家家主的戍務越嚴竣,根本無法回家與家人團聚,從前全由縣主應酬往來,如今林宴漸大,這些事就慢慢交到他手上。

連著應付了數日,林宴也有些受不住,心裡生厭,於是躲到偏僻的水榭偷閒,不想還是被裴遠抓著。對於裴遠,他是矛盾的。上一世二人也算實打實的生死之交,上了戰場是能彼此交付後背的肝膽兄弟,可最後背叛他的也正是這個兄弟。

也許對裴遠來說,那不能叫背叛,他可能覺得自己幫兄弟除掉的是一個牽絆亦或禍水。裴遠到死也沒覺得自己做錯了,否則那顆滾落朝堂的頭顱之上,不會出現那樣憤怒的眼神。

“林宴,你這次要幫我!”裴遠踏進水榭的第一句話,就直奔主題。

林宴放下手中書冊,挑眉望他,靜待下文。他們已經多日未見,這輩子他刻意疏遠,裴遠公職繁忙,兩人相見的次數已經少之又少,但這並不妨礙裴遠找他。

“燈樓的燈魁,你彆和我搶!”裴遠直接道。

“燈魁?”林宴不解。他是搶過燈魁,但那是因為林晚開了口,縣主又在旁邊盯著,他才去搶來給林晚。那燈拿了一次,林晚轉頭扔開,後來他也就沒再搶過。

“長安城夠格做我對手的隻有你,你不同我搶,那盞燈必然是我的。”裴遠坐到扶欄上,自信道,“當然你如果一定要搶,那咱們就好好打一場,誰贏誰拿燈。”

“我沒興趣。你拿燈魁做什麼?”林宴忽然想到什麼,問他,“林晚跟你要的?”上輩子裴遠隻替林晚一個人搶過燈,是在他娶了宋星遙之後,現在忽然搶燈是為了什麼?

“沒,她怎麼會管我要燈。”裴遠擺手,“總之你答應我便是。”

“那你是……要送那隻鞋的主人?”林宴已對那鞋的主人生出好奇,上輩子並沒出現這麼一號人物。

裴遠不答,轉頭望向荷池,腦中浮現某人冷冰冰模樣,哪怕挑起他三丈怒焰,他也還是覺得她好看,他可能是中邪了。

不答就算是默認。

林宴道:“你想討好人家,所以送她燈魁?一盞燈有什麼好送的?”

“怎麼不好?你妹妹說的,全長安的小娘子都稀罕這盞燈。”裴遠恨道,他就不信她不心動。

“不能吃不用穿不能用,有什麼好?”林宴打心眼裡覺得這燈隻是花哨東西,毫無實用意義。

裴遠從欄上跳下,走到他麵前:“吃穿用?你覺得要送啥?”

“燕窩人參,衣裳首飾,她缺什麼你送什麼……”

林宴話沒完就被裴遠打斷:“那乾脆送她黃金得了。”

裴遠覺得自己來向這位摯友討教是件不明智的事。

“有什麼不對麼?”林宴是這麼送東西的,從上輩子就是,這輩子送去宋家的東西也是。宋星遙愛貓,那就送些貓兒的東西,宋星遙若是缺錢,他也可以送銀子。

那一世,宋星遙缺什麼,他就送什麼,衣裳首飾燕窩人參通通都送過,銀子是隨她花的,就連她那喜好餛飩做夜宵的小嗜好,他也滿足她——林府大廚哪會半夜還守在灶旁,況且一旦宋星遙夜裡吃餛飩的事第二天被縣主知道,少不得一頓苛責,所以那餛飩向來是調好餡兒放在廚房,她饞了他就偷摸著包來給她吃的,不過礙著顏麵,他從來沒提過是自己煮的罷了。

他真不覺得那些華而不實花裡胡哨的東西,能勝過一碗湯水一件冬衣的溫暖,就好比宋星遙當年給他縫的衣裳鞋襪,他打心眼兒歡喜的。

“你是榆木腦袋嗎?”裴遠不想同他爭辯,又道,“反正你把燈魁讓我就是。”

林宴不置可否,水榭外卻傳來一聲清脆聲音:“燈魁?你們在商量爭燈魁嗎?”林晚帶著侍女端來兩盞湯水,一人送了一盞。

“阿晚,這回你可彆讓他來和我搶燈。”裴遠覺得求林宴不如求林晚來得實際。

林晚撇頭看看自家兄長,林宴已經重新拾書而看,並沒理她,她咬咬唇,故意道:“如果我一定要呢?”

“阿晚,你想看我和你阿兄打起來麼……”裴遠對這小姑奶奶實在沒轍。

林晚“噗呲”笑了,甜道:“罷了,這次讓你。”語畢話鋒一轉,又道,“不過我想知道那是哪家小娘子,你得介紹給我和阿兄認識。”

她要知道,是誰搶去了她的燈。

她可以不要,但不能被人搶走。

“成,等我將燈送她。”裴遠答應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