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8章 燈滅之三一(1 / 2)

殿下 石頭與水 3308 字 3個月前

殿下

正文第二二八章

榮烺完全不認為這案子判的有什麼問題。

不過,對於方禦史的質疑,她也耐心傾聽。

這是身為公主的風度。

方禦史道,“原被告雙方,是在婚內發生爭執,男子傷了婦人。殿下怎能以他們和離為故,便一視為以物傷人而斷?殿下,男子傷人時,他們尚未和離。律法上明明白白寫著,婚內以夫傷妻者,折傷以下勿論。”

榮烺說,“萬師傅曾給我講過楚地一件夫殺妻的案子。當年,一個丈夫逼迫妻子做暗娼,妻子誓死不從,丈夫惱怒之下大打出手,打死了妻子。按律,夫殺妻,杖八十發配三千裡。當時,楚地府尹也是這麼判的。但楚王知道此案後說不妥,丈夫逗妻子做暗娼,已失夫妻之義,故當以殺人罪論處。”

“後來,案子上稟刑部,刑部議後上呈先帝,先帝稱善,以朱筆殺之。”

幾十年前的案子,公主竟然知道!

方禦史現在是信了,他閨女常說公主殿下有學識,看來的確是讀了不少書。

方禦史辯道,“可那是極不尋常的情況,便是我等也鄙薄其不配為人。如今豈至那等情形,殿下,您雖慮到人情,卻因此顛倒法典,實乃因小失大,得不償失。”

榮烺道,“那我問你,法典所立為何?”

“自然是設世間秩序,立世間規矩。”

“那秩序規矩是用來做什麼的?”

“規範行止,約束不法。”

“還有最重要的,為安民撫民。”

榮烺道,“律法是行為的底線,律法的存在就是要告訴所有人,你的所為所行,不能邁過這條線。因為隻有約束了不法,才能給世間最大的太平。而太平世間,能活更多人,能使更多人活的好。”

“這就是律法的意義。”

“可殿下您這不自己壞了規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