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金毛的來曆其實很可憐, 他是一隻流浪的小狗, 兩個月前被出門逛街的阿蓉發現它倒在一輛車下。
就算在後世,有車撞了路上的小狗,都不一定會管, 更彆說現在的時代。
甚至人來人往, 都沒有向血泊之中的小狗投去一個目光。
出於惻隱之心,她讓當時跟在身邊的宋二少, 將小狗送去了寵物診所,本來她以為,小狗可能是活不成了。
沒想到兩個月後,她再次見到了小家夥,這一次小家夥看上去生龍活虎,到了宋家更是活蹦亂跳,眼看著是身體大好了。
或許,它也知道當時是阿蓉救了它, 所以對阿蓉格外親昵。
不過, 除此以外,就連小金毛都沒想到,在這個家中, 一直照顧它的,居然是那個第一眼看它的目光, 總有點不太和善的……爸爸。
這種目光小金毛見的多了,它很小的時候,長得非常可愛, 被第一任主任帶出去後,大部分人都喜歡它。
但也有一些人,對它十分冷漠甚至討厭,小金毛懵懂的知道,這樣的人,是天生不喜歡它這種生物的。
就像人和人之間,要看眼緣一樣,人和小動物之間,也得看是否來感的。
因此,進入宋家的第一天,小金毛就知道了,這個似乎名為爸爸的男人,和那些冷漠的人一樣,不怎麼喜歡它。
它原本還有點惶恐不安,因為被丟棄後流浪,它見多了冷眼,不想再被扔到一個陌生的地方,默默的舔傷口。
不過,等到十幾天後、又兩三個月後,小金毛突然發現,不論爸爸是不是喜歡它,其實都不重要。
隻要媽媽喜歡它就可以了,它讓媽媽高興,逗媽媽笑的時候,爸爸總會目光柔軟下來。
爸爸……喜歡媽媽,所以愛屋及烏,也願意留下它,照顧它。
這與爸爸本身,是否會不喜歡它這種小生物,是沒什麼關係的。
隻不過後來,小金毛也很久沒有見到爸爸媽媽了,有時候就算見到了,兩個人也是匆匆回來,待不了多久就匆又離開了,好像有忙不完的事。
它沒有覺得孤獨,因為在這棟小洋樓中,有照顧它的女傭,附近還有許多小狗,都比較服他,認他做老大,它也每天過的很豐富,就是有時候夜深人靜,它也回想一下如今的主人……到底在忙什麼。
直到有一天,小金毛回家後聽到了一陣淩亂的腳步聲,鼻尖還嗅到了鮮血的味道。
它小跑了兩步,就看到不遠處幾個醫護人員小心翼翼將一個受了傷的人抬下來,這人胸口纏著繃帶,臉色蒼白,毫無血色,正是許久未見的爸爸。
小金毛低吼了兩聲,它真的有點生氣了,就算……它和爸爸之間的維係,隻是因為媽媽,可見到對方受傷,它還是無法抑製的憤怒起來,尤其是……
當它半夜爬上樓,看到柔和的燈光下,媽媽給爸爸認真測量了一□□溫,過了片刻,就又對著他默默流淚時,小金毛也嗚咽了一聲,推開門,過去安慰般的蹭著她的腳踝。
“彆哭,”男人稍顯的有些虛弱的聲音,從床上喜歡了過來。
宋知毅抬起未受傷的一邊肩膀,伸手給媳婦擦了擦小臉,“看見你哭,心裡疼。”
“你也知道疼麼?”女孩目光垂下來,注視著他的掌心,“誰要你去擋子彈的,你以為自己是肉盾嗎?以為跑過來這麼一擋,萬一再偏移了兩厘米,你就不會死嗎?”
“不會,我媳婦是妙手回春的大夫,”宋大少覷了女孩一眼,低聲說。
他自知理虧,但他從不後悔在軍營中那麼乾了。
因為走在路上他餘光突然看到那隻不遠處的槍口,對準了自己媳婦,他當時所能做到的、唯一的反應,就是用自己更大一點的身軀,將姣姣整個人都擋住。
因為他無法確定,那企圖槍殺姣姣的人,是否會在他拉走姣姣後,也將槍口跟過來,繼續對準她開槍。
因此其他的反應,都不足以讓姣姣真正安全下來,隻有他自己頂上去。
他的媳婦,假如連他自己都不心疼、不保護,還有誰來疼她?
“你覺得自己很厲害?擋的住子彈,還沒死,是不是特彆自豪,覺得自己是個英雄?”女孩雙眼大睜著,不受控製在哭。
“……沒有,”多說多錯這個道理,宋大少還是懂得。
他確實覺得,自己命大的可以,還記得當時子彈幾乎是沿著心臟進入體內時,他隻覺得遍體一寒。
他心想假如他這一次活不成了,留下他的小姣姣一個人可怎麼辦?
好在……老天庇佑了他,沒讓他在失去意識後永遠長眠,而隻是讓他失血多了點,修養上十天半個月,基本就能下床了。
就算在媳婦麵前不敢吹,但他其實……在生命力這方麵,挺牛的。
“姣姣,疼,”見媳婦氣一直消不下去,反而越說越哭的厲害,宋大少隻覺得哄人這個活,格外的頭疼,他遲疑了下,隻能伸手捂了下胸口,用病號這個借口渡過難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