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4章 第104章(2 / 2)

梁曲縣的縣太爺就讓其他人繼續尋找,但安父聽聞後,又詢問:“那婦人就沒個孩子?”

這下連縣太爺都驚呆了:“甄氏女的孩子也算是後人嗎?”

安父就覺得吧,他前個兒就該把自家倒黴閨女一並帶過來。就不說彆的,倒黴閨女那氣人的功力絕對是無人能敵的。要是讓她聽到這話,她一準兒能反懟過去。

但眼下,還是正事兒要緊。

在安父的堅持下,終於來了幾人。

據說都是那位甄氏女的兒子,但他們無一例外都不太想接這個苦差事,可又說不上來為什麼。

最後還是梁曲縣的縣太爺發了火,才支支吾吾的表示他們曾經聽說過安父的名號,說是求庇佑會付出一些代價的。

“他們都沒了那麼多年了,還折騰什麼呢?”

“就算查到了凶手,搞不好凶手自個兒都已經死了。”

“找到了他們也不會活啊……”

梁曲縣的縣太爺聽得火冒三丈,他本人其實並不是非要查清楚這個案子,畢竟案發是在十年前,而他壓根就是前年才調職過來的。可以說,這個案子跟他一點兒關係都沒有,哪怕成為了永久性的懸案,那也不會影響他日後的前程。

問題在於,府城那邊插手了。

哪怕暫時不清楚上峰到底想乾嘛,但試想一下,你的頂頭上司想要做一個事兒,結果你在這兒沒幫上忙也就算了,你的手下還嘰嘰歪歪的一堆話,不幫忙也就罷了,還準備當一塊堅硬無比的絆腳石……

縣太爺突然出聲:“來人,把他們都給本官拿下,一人打十板子!”

十板子打完後,縣太爺親熱的詢問哪個願意配合,得知還沒有人願意後,就下令繼續打。

安父再度失語。

他甚至很想問問這位梁曲縣的縣太爺,您跟洛江縣的縣太爺是不是失散多年的親兄弟呢?當然那是不可能的,倆人年歲差距大,長相完全不一樣,姓氏更是不同,唯一的共同點大概就是腦殼有包吧。

當然也有可能是因為這年頭當官的人權利很大,習慣了所有人都圍著自己轉後,乍一看到不服自己的刺兒頭,能有好臉色才叫怪了。

然而,這次卻真的不行。

安父的名聲早就已經隨著先前的諸多事情,在府城一帶徹底傳開了。假如梁曲縣距離府城再遠一些,那興許還成,畢竟這年頭的消息傳播速度著實不快。問題在於,梁曲縣距離府城太近了,快馬加鞭一天一個來回是什麼概念?相當於兩地共通消息了。

所求庇佑越大,付出的代價越高。

這話很是有種細思極恐的感覺。

代價是什麼?

聽說過有損自己壽命的,也有一生平庸的,還有拿自己的命去冒險的,甚至還有會影響到姻緣、子嗣的。

連安父自己也說不清楚庇佑成功後會有什麼代價,他隻是不斷的強調一點,求得越多代價越高。

具體可以參見錢大富,他如今財富是越來越多了,倒黴事兒那也是跟著一樁樁的來,至於陸續受過的大小傷更是無數,甚至有好幾次差點兒丟了小命。

錢大富是自願的,但不代表其他人也願意這麼做。

況且……

其他人求庇佑好歹是因為自身有所求,可他們圖什麼?連後事都撩開手不管,甚至這十年裡一次祭拜都沒有……還能指望他們為這事兒出力、付出想象不到的代價?

至於挨板子,縣太爺就算權利再大,也不能真的把他們往死裡打。彆說他們本身就不是犯人,哪怕是犯人好了,刑訊逼供是被允許的,但嚴禁直接把人打死。

最終,幾人還是不願意鬆口,還是其中一個實在是疼得不行了,突然開口問:“如果我算是甄氏的後人,那我的孩子是不是也是?”

縣太爺還未開口,安父已經脫口而出:“你已經不孝了,還打算不慈?”

“我又不姓甄,憑什麼對他們孝順?我……我願意讓我的孩子幫著求庇佑,你們不過就是想破案,誰求有什麼關係呢?”

這話倒也沒錯。

在得知法子行得通過,縣太爺就允許對方喊來了自己的孩子。

讓人沒想到的是,那人口中所說的孩子,是個年僅八歲的小女孩兒。

安父看清楚被推過來的人後,黑著臉道:“我相信,若甄氏祖宗在天有靈,必不會為難一個孩子的。”

事情已經到了這個地步,梁曲縣的縣太爺也不可能因為憐憫而放棄的。一行人再度來到了廢墟前,安父領著小姑娘到了墳前,依著流程備下香火供品後,讓小姑娘站在一旁,他則看向其中算是保存得最好的墓碑。

——求亡魂有靈,庇佑子孫替先祖找到真凶。

作者有話要說:日常擺爛,下個月再努力吧_(:з」∠)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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