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72 章(2 / 2)

完美離婚[娛樂圈] 五軍 6599 字 4個月前

“那為什麼當時沒有維權,而是等到兩個月之後呢?”

“在對方明知道自己抄襲的時候,我也沒想到他們會繼續若無其事的發歌。然後在兩個月之後還假裝自己不知情。”

袁星洲道,“至於我,一開始的確沒想到訴諸法律。音樂作品尤其是曲譜的抄襲案件,都麵臨著判定難、周期長、勝訴更難的問題。對我來說,為了這件事耗費的時間成本要遠大於獲得的賠償。”

記者點點頭:“可是後來又改變了主意,是有什麼特彆的原因嗎?”

袁星洲笑道:“有人給了我勇氣。”

他這裡的“有人”自然指的是葉淮。在倆人一塊上節目的時候,葉淮便像是他的定海神針一樣,隻要往那一站,袁星洲便會憑空多出一點點勇氣,嘗試著往外多走一點,對人凶巴巴一點。

然而這邊訪談結束,下午內容放出之後,洲粉們卻紛紛認為袁星洲是在說粉絲。

粉絲多了,底氣可不就足了嗎!

而袁星洲這次終於徹徹底底,明明白白地跟所有人明確表示,他真的跟原澄從未成為過“好兄弟”。

澄粉們自然要嘲諷他火了之後就翻臉。

洲粉則是心疼他這些年的遭遇,憤怒原澄方的欺人太甚。兩方毫無疑問地開始了大戰。

澄粉日天日地,跟洲粉撕逼時向來是把後者按在地上摩擦,各種黑話不斷,笑話是袁星洲是洗腳婢,洗腳婢的粉絲簡稱蜱蟲。

然而洲粉們卻早已大換血,新來的粉絲中不乏戰鬥粉,於是一部分人淨化詞條,忙著卡黑,另一部分戰鬥力強悍的迅速集結,反殺回去。又笑話原澄靠跟前隊友撕逼維持熱度,簡直是條寄生蟲,所以澄粉應該改名“蟲粉”。

兩夥勢力在各大營銷號和雙方大名廣場上正式宣戰,你來我往。很快撕逼的重點又從這次事件上轉移開,發展成為那些年袁星洲和原澄的黑曆史總結大賽。

這邊粉絲撕逼正酣,那邊門戶網站的采訪之後,有人熱心整理了此次事件的始末。

又有另一部分營銷號和公眾號開始質疑原澄的人品,明知道抄襲還要發布,被人質疑之後裝無辜,法庭上想辦法脫罪,法庭下又賣維護版權的人設,最後判決結果出來,粉絲倒打一耙,控訴原創者是在蹭熱度。

可是如今明明是袁星洲更熱!

兩方陣營轟轟烈烈加入其中,很快,有關音樂抄襲的相關討論和專題也紛紛冒了出來。

然而讓人意外的是,這次發聲的不止有音樂博主,還有不少主流權威媒體,從音樂作品抄襲實質性相似的認定標準,到娛樂行業版權意識的淡漠,再到“不懂”樂理的原創歌手應該是什麼身份……

每一項的探討都十分深入,且拿原澄做為案例,前後反複地分析對比。

原澄自從出道以來,還是第一次被數位音樂大佬同時提起,又上了權威媒體雜誌……然而卻不是什麼好事。

“鄧總他們和著作權協會的人,一直在探討一種更規範合理的音樂著作權侵權認定標準。其實這兩年積壓的案件很多。你的勝訴,對其他原創者來說也是好事,自然個個拾薪鼓風,希望這股火越燒越大了。”李芫解釋道,“大家的想法是,最好轟動一點,能推動法律對原創的保護。”

“這種簡單的案子也可以嗎?”袁星洲有些驚訝。

“案子雖然簡單,但你跟原澄的名氣大,所以最有話題性。”李芫道,“更何況他的粉絲現在都認定是你迫害呢,已經在權威媒體下麵撕一圈了。他們越剛就越讓人反感,覺得不捶狠一點不解氣。”

又過了幾天,網絡上有人自曝,自己曾經向原澄的公司投過兩首原創作品,後來被公司拿給了原澄使用。自己找上門後隻得到了兩千塊的買斷錢,而原澄卻拍了個MV,請了人編曲,隨後便以“原創歌手”的身份跟粉絲分享創作靈感。

這料一出,全網嘩然。

越來越多的扒皮之手開始伸向原澄,於是當年團隊裡原澄帶著隊友孤立欺負袁星洲的往事也被人翻了出來。

澄粉之中罵那位作者的,跟路人撕逼的,脫粉的,跟洲粉打架的,跑到各大公眾號下麵為原澄辯白的……

最後又開始統一呼籲不要網絡暴力,不要跟風黑。

轟轟烈烈,竟然持續了半個多月。

而電視上,袁星洲參加的音綜已經順利播出到了第三期,正是他跟一位說唱歌手合作的一期。

“從今天起,我要擺脫所有束縛……我有我的底牌,我就要做這個主……”

作者有話要說:  卡到頭禿,又遲到了,晚上抽紅包_(:з」∠)

1、這裡關於原澄,原本是要寫抄襲,但實際上抄襲認定太難了。甚至有同一案件,專家給出兩份鑒定結果,一份構成抄襲一份不構成抄襲的例子……所以為了嚴謹一點(主要是避免大篇幅的詳細解釋),這裡改成了照搬。不過這樣就顯得原澄太蠢了……

蠢就蠢吧……暫時over了。

2、最後的合作歌是《not afraid》,寫中文歌詞順口一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