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興遠公司的輿論還在繼續擴大。
一來是林藏鋒在背後拱著火,其背後喉舌一直在網絡上鼓吹興遠將亡論。
二來興遠根本就沒有隱瞞的意思,就好像要想借助公眾輿論力量一樣,興遠將林氏集團惡意挖人以及楊有農違反競業協議保密條例的事情,直接告上法庭,並公之於眾,一點私下和解的餘地都不留。
按照正常競業協議的保密條款,一般如楊有農這種職位的人離職,在五年內都不可以從事同一行業,且不可傳出上一家公司的技術。而興遠跟楊有農簽訂的競業協議,更是將保密期延續到長達十五年。
可如今,楊有農親自承認他轉日就會走馬上任一家大型農業公司的老總,和興遠總公司是同行業,按照法規,楊有農理應敗訴的。
但問題在於,這裡麵有太多文章可做。
比如楊有農可以聲稱興遠往日對他有不公平對待,沒有按協議發放他應得薪資,他可以憑此拒絕履行保密條例。而法官就必須進行調查確認,這個情況是否屬實。可一旦開始調查,那可扯皮的事情就更多了。
到最後注定會是一團亂麻,很有可能,兩方勝負說不得要憑金錢來決定。
總之,訴諸法律以求保護技術不外泄,這注定是一個漫長的拉鋸戰。對於吃瓜群眾們,可以看得很歡樂,但對於興遠來說,或許可以稱之為最後的無望掙紮。
而在打官司的同時,楊有農完全可以繞過競業協議,躲在背後將技術交給林氏集團。
到時候就算興遠明明知道林氏集團竊取了興遠的技術,就算興遠對此再次提起訴訟,那又如何呢?
技術的事情,尤其在農業方麵,都是大同小異,林氏集團完全可以給楊有農提供的技術換個名字。就算不換名又如何,這邊官司照打,那邊打著擦邊球的田照種,等將興遠市場占領,將興遠拖垮了,不還是資金更雄厚的林氏集團會笑到最後。
總之,既然楊有農已離職,那興遠技術是注定外泄,興遠也注定要走下坡路。
林藏鋒所掌握的媒體喉舌在如此分析著。
大眾的微爾摩斯們,也做出了同樣分析。
而興聖村私人農家樂內,一乾想幫助小兄弟孟河度過難關的,從各地趕過來的三四十位富豪,也都聚在興聖村陳大標家中麵露難色。
“天要下雨,娘要嫁人。這楊有農既然被放出去了,那一切
就已經無法挽回了。除非,立刻找個人把他做了!”
這是一位光看長相就很有江湖氣息的大佬,發家史自是有些不光彩的。但發家後外界對其評價一直都是個善商,所以也就被孟河他陳叔勉強接納進了以興聖私人農家樂為基礎的商圈。
“老胡你就彆嗶嗶這些了,現在是文明社會,再說小河也不是那種違法亂紀的人。他連威脅圈禁楊有農都沒做,哪裡還會做這些。”
“那我沒辦法了,我隻能說若是孟兄弟打官司需要錢和關係,我老胡全力支持。可是這官司,打了有個毛用啊!”
就是,有個毛用!
大佬們齊齊歎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