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7章 心有猛虎(2 / 2)

漢闕 七月新番 5538 字 8個月前

“傅公,伊循城主在外求見。”

“真快。”

傅介子似是知道發生了什麼事,歎息道:“走,出去瞧瞧罷。”

到了外頭,卻見伊向漢一身戎裝,似乎剛外出狩獵歸來,而任弘看到,在其身後的胡楊木架上,抬著一具滿是傷痕的女屍……

“傅公,大不幸!”

伊向漢朝傅介子長拜,親吻他的靴尖:

“我的匈奴妻子,在湖邊狩獵時,遇到猛虎襲擊,不幸身亡了!”

……

除了傅介子外,眾吏士都有些震驚,雖說是被迫迎娶,但一日夫妻百日恩,沒想到伊向漢這麼快就下狠手了。

任弘的目光更是在那莫名死去,有些可憐的匈奴貴女,和伊向漢之間遊移。

這位看上去和顏悅色的伊循城主,此時的臉龐,真像極了任弘在羅布泊畔偶遇的吊眼大蟲……

死了老婆的伊向漢並未表現出多傷心,甚至已將此事拋到腦後,反而大包大攬,要替漢使狠狠懲戒那幫膽敢掘漢軍將士墳塚的粟特人。

“按照樓蘭的律法,殺人者死,劫賊則斷其一臂,並砍掉一隻腳。”

伊向漢惡狠狠地說道:“若是不夠,便將他們埋在沙子裡,活活渴死!”

他本意是想討好傅介子,誰料傅介子卻搖頭道:

“伊城主,我記得在樓蘭,所有涉及到外邦人的案件,不是都要交給樓蘭王來審判麼?”

任弘和奚充國對視一眼,好個傅介子,做事一環扣一環,讓安歸不得不露麵的理由,來了!

雖然後世作為樓蘭文字的“佉盧文”尚未從北印度那一帶傳過來,但樓蘭立國數百年,已經有了不成文的口頭法律。

近二十年來,他們甚至開始學習使用漢文,將那些傳統書寫下來,作為法律,掌握在樓蘭王手中。

樓蘭雖是封建領主製,但為了強調王的權威,樓蘭王集

軍事、行政、神權、司法大權於一身,他既是國王,也是最高審判官,事無大小,不管是丟了兩隻鴨,還是盜了一頭牛,一律親自過問。

畢竟全國才萬把人呢,樓蘭王就好比漢朝一個縣令,還真管得過來。

按理說,城主們隻能反映情況,調查事件經過,但最終裁決,都要由樓蘭王來做。

話雖如此,但更多的情況是,各城主出於私心,常自己處理領民爭端,對這種侵犯國王權威的事,樓蘭王安歸不得貴族平民愛戴,也無力製止。

可傅介子身為尊貴的漢使,今天卻破天荒地要給樓蘭王麵子……

他笑道:“既然粟特人是在樓蘭境內被擒獲,吾等自當請樓蘭王來判決。”

“這……”伊向漢有些奇怪,傅介子卻對他道:

“還望伊城主為我向安歸傳話:樓蘭王近來因向匈奴納貢之事,被城主們抱怨,被平民咒罵,常不自安,這場審判,不是恢複權威的好機會麼?”

“所以還望樓蘭王務必親自出麵,與我一同審理此案。”

“這也是大漢,給樓蘭王留的台階!漢軍即將重返西域,樓蘭背匈親漢,可從此事開始!”

傅介子看似和平使者,但任弘知道,這個給樓蘭王安歸的“台階”。

可是會摔死人的!

……

PS:樓蘭的法律情況,參考在西域出土的鄯善國佉盧文書。

第二章在晚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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