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將軍,《春秋》之義,以功覆過。當初廢昌邑王時,若非田子賓果決,恐大事不成。下吏雖不富貴,但與度遼將軍合計了一番,三千萬錢,我二人還是拿得出來的,願用來替田子賓償還府庫!”
在田廣明看來,三千萬而已,哪算什麼大罪過。
“他確實是勇士,當發大議時,震動朝廷。”
霍光已經收起了與田延年交心時的情緒,恢複了冷酷,舉手撫心歎息道:“也使我至今心悸啊!”
誠然,田延年想做的事,已成了霍光最大的心病,非得拔除不可,而自己的舊吏和親眷們日漸跋扈張狂,也是時候敲打敲打了。
他板起臉道:“國有國法,功勞再大,若是觸犯也不能抵過。還望田大夫曉大鴻臚,告訴田子賓,三日後前往廷尉就獄,讓兩府及列侯公議其罪!”
當從田廣明處得知霍光的回答後,居家待詔的田延年啞然失笑:“延年之罪通於天,有何麵目入牢獄,使眾人指笑我?禦史大夫請回吧,延年知道該如何做了。”
田廣明走後,田延年在庭院中長歎:
“我該死啊,獵犬當唯主人之意是從即可,是不該有自己想法的,更彆說私下撕咬主人養著的牲畜,狡兔雖未死,我固先烹!”
“也罷也罷,既然不能相始終,那田延年,就讓大將軍最後利用一次吧!殺了我,不僅能平息天下諸侯的憤怒,還可警告舊吏和諸霍,以全大將軍忠臣之名!”
田延年遂閉閣獨居長安城外的齊舍中,將所有妾室奴仆都驅出田府,獨留下自己一個人,身邊隻有幾位老仆婢女不願去,那是他早先在河東郡收留的。
生命剩下的時間裡,他不吃不喝,隻將全部精力在寫一封遺書上,這是作為臣下,對大將軍最好的泣血諫言,他這“獵犬”雖要先走一步了,但狡兔飛鳥不能坐視不管。
六月初一這天一早,遺書寫完了,卻有人登門拜訪,竟是富平侯張安世的家監,還奉上了一份拜帖。
說來也巧,今日正是張安世的孫女和霍雲成親的大好日子,婚禮在霍府舉行,張安世當初說好要讓田延年做女方主賓之人,送他女孫前往霍府。
可霍府的門,田延年是不可能再登了。
這是炫耀,還是諷刺?看來張安世從始至終都知道自己對他做的小動作,而在自己和張安世之間,大將軍最終選擇了張安世麼?
“張子儒,彆高興得太早。”
田延年這回也不裝了,當場撕了拜帖,讓家監回去轉告張安世:“告訴子儒,延年待罪之人,不能做其女孫的主婚人了!隻望霍、張永世結好,子儒長享富貴!”
隨後,他將衣服隨意披在肩上,袒露胸膛和大腹便便的肚子,座位東西兩麵都放著鋒利的刀刃,默默等待著什麼。
田延年最終等到了府邸門口,鼓點敲響的聲音,那是廷尉派人來“請”他去兩府公議論罪。
“咚咚咚咚。”
鼓點急切,似腳步,似心跳,好似在催促他拿起身旁的利刃。
田延年閉上眼,這聲音真像啊,像極了他當年身為鬥食小吏,身材還瘦削的時候,步行前去拜見霍光,其府邸門前敲響的鼓點,他與霍光問對了整整三個時辰,頗受讚賞,由此被破格起用,方有今日。
“士為知己者死,孝武知大將軍,而大將軍,亦知延年也!”
田延年起身,拔刀出鞘,將木鞘遠遠扔了出去,雙手把刀柄,以刃橫於脖頸,在鼓點消失,廷尉的人入門的那一刻,他也劃過了自己的咽喉!
胖大的身體無力倒下,血流滿居舍的地板,滲入縫隙裡,一如那天霍光給他倒的酒一般,溢得到處都是!
……
田延年死後才一個時辰,霍光就接到消息了,他的親信王子方稟道:“大將軍,田子賓身後全部家財,不過五十餘金,皆是廢帝後所得奉賜,遣走的妾事奴仆,也隻有些許錢帛。”
看來田子賓前後貪的幾千萬錢,果然全用在了做“大事”上。
“此外田子賓名下有城外莊園兩處,河東郡莊園四處,皆已經提前暗暗派人查抄。六百餘死士、孤兒無一人離去,皆束手就擒。”
“他們說,田子賓每餐之前,都讓眾人記住,他們由大將軍所養,食霍氏之食,衣霍氏之衣,也必為大將軍效死!”
王子方小心地問道:“大將軍,這些人該如何處置?”
霍光手裡仍捧著田延年的遺書,這一刻,他真正感受到了廢帝時沒有的心悸了,就是沒來由的心慌,好似失去了一支手臂的不適感。
王子方問了兩遍後,霍光才回過神來:“留著罷,刀本身無錯,錯的是使刀的法子,他們或許還有大用。”
言罷,霍光站起身,還是老習慣,不讓下人幫忙,親自穿戴好吉服,今日侄孫霍雲與張安世女孫大婚,他作為家長,必須出席。
“走罷。”
大將軍把田延年的遺書扔進炭盆裡,任其化為灰燼,有些事不用田子賓提醒,他也會去做,決定當一個忠臣,卻不意味著做蘇武那樣的純臣。
“老夫今日還有件大禮,要送給親家翁!”